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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节约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俗话说得好:“晴天防雨天,好年防荒年。”过日子要有居安思危的思想,富日子要当穷日子过,任何时候都别大手大脚。我们共产党就是靠“艰苦奋斗”这种精神创业起家的吗。所以,中央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一项非常英明的决策。
自从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建设节约型社会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做了许多部署,特别是各大媒体竭力宣传,推波助澜,举国上下都掀起一股节约的热潮。媒体宣传中都是教老百姓如何节约用电、如何节约用水、如何节约用纸之类的;机关单位也有了具体要求,有的甚至规定打印纸要反面再用,可谓细化得详尽而具体,做到人性化、通俗性、易操作。虽然这都是应该且必要的,但是仔细一看一想,却又生矛盾之处。相对严格来说,这些都是小事情,固然不可不抓,可还有那么多的大事却不能下大力气,还有不少真正大浪费的地方应予以规范。 试看,《中国经济时报》报道:2004年,全国用于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的开支高达7000亿元,占当年全国税收总和36.74,其中公车消费3000亿元,吃喝、出国的支出各占2000亿元。如果按照我国13亿人口来计算,平均每人要为这“三公”承担538元。试问,难道这些消费都是象我们某些官员的解释那样:“工作需要”吗?这公款消费问题在我们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又要怎么解决呢? 还有,我们每年都可以从国家审计报告中看到,许多部门机关单位在违法违规地使用财政资金,有的是连国家领导人都认为是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何况还有大量未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经营管理决策失误导致的损失。这难道不是在浪费我们老百姓的钱吗? 一方面有人在肆意地铺张浪费不能彻查根治,一方面要求勤俭节约,是不是有些让人接受不了? 当然,我不是不赞成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我老家以前无电时点煤油灯真是够苦的,后来有电了一到用电高峰期,经常要分片停电也是够苦的。到城区来了以后,家里都电器化了,断电的时候,电视看不成了,冰箱不制冷了,更难受的是再用蜡烛或煤油灯照明简直是不能看书写字了。用水也有同样感受,由于森林等资源保护不好,环境的不断恶化,也造成了水资源逐渐缺乏,因此作为人类生命之源的水是应该好好珍惜。而且随意浪费用水同样是犯罪。这在我们老百姓家里基本上都养成节约的习惯,洗了菜再洗地坂的用水故事已是家常便饭了。 可是,我想这些节约与那些浪费相比较,又有多大作用?即使全国人民勒紧裤带子,喝西北风,每年能节约出7000亿元吗?所以,我想说,只提倡老百姓要节约,只要求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是远远不够的。最根本、最重要的节约,更应盯着7000亿元这样的天文数字和巨大目标。这样的节约才能起到大作用,见到大效果,国家和百姓才能得到大实惠。 不要说7000亿元能建几个三峡水库,也不要说那些胡吃滥喝的官员“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更不用说让他们想想上不起学的穷孩子、看不起病的农民、买不起粮食的下岗工人,最好的办法是要完善制度,健全节约办法,取消公款消费,管好公共财产资金,严惩违法乱纪行为。 从2004年开始,国家采取了逐步取消农业税等扶农政策,农民高兴得合不拢嘴,普天之下称赞共产党的伟大。我想如果能把那13亿人每人538元也节约下来,去救助那没钱上学的穷孩子、没钱看病的贫困农民、没钱买粮的下岗工人,我们老百姓真的不知会高兴得怎么样了。 (庄秋贵有感而作于泉港200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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