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姚山同志是36年参加革命,37年入党, 粤东江纵队的老干部。也曾出生入死于抗日战争的枪林弹雨,他没毙命于国民党的牢狱里,解放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没倒在那无情的批斗冲击,但在“文革”那个非常时期,姚山同志因由45年因战被俘入狱, 53年华南分局将其错误地定为”自首变节”(该案至79年得到平反)遭到不公正的待遇被政审监管, 于75年7月2日在其原工作单位里突然异常被“电”死,其形惨不忍睹,其状令人难以置信为”触电”窒息(请详阅我的《控告申诉书》和附件)。其死得不明不白不但不予验尸查明真相,尸体被强行焚毁,现场、照片和所有公安勘查资料一概不予亲属看见,并虚构案情《通报》全县——姚山同志的生命.财产、人身、名誉、权益都遭到严重的伤害和侵犯……这些都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 其亲属子女遭受株连的伤害已不堪再叙。 但其唯一的 女儿为姚山同志这宗异常、奇特,罕见的冤案申诉控告长达三十年从未间断。其间也曾得到省委的领导重视批示办案,但由于社会的不正之风和地方的保护势力影响,作为X级公安机关竟公然屁护下级公安局弄虚造假, 隐瞒案情真相,认同下级出具非法的《验尸报告》。正由于他们的违法办案,致使姚山同志至今沉冤蒙垢, 其悲苦之情非书上能陈述····· 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法律的公正,为姚山同志申冤—— 因为“人命关天, 必须明察”!由于案情重大,时间跨度长,.即使无法查明姚山同志的真正死因, 也不能无凭无证而用一纸非法的《验尸报告》来《通报》污辱和冤枉一位已为革命出生入死的老干部。 经过“文革” 平反冤假错案,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社会已进入文明和法制的时代了,我呼吁,我恳求,我申诉——不能再继续冤枉一个为革命奋斗终生的老革命干部,不能再继续污辱、侵犯和伤害姚山同志的人身、名誉和权益, 依法还给姚山同志及其亲属子女一个公道和赔偿,, 希望政府和司法机关给予重视和办理.
此致
敬礼! 申诉人:姚 抗 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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