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97号馆文选__影壇風光 |
張愛玲在香港待了五個月,很不如意。她是因宋淇為她張羅來的預約任務而來的,為電懋公司寫中國古典小說《紅樓夢》上、下集的電影劇本,稿酬為一千六百至二千美元左右。令她驚奇的是香港電影公司的體制與四十年代她全盛時期的上海體制不同了。在四十年代,導演因為她出劇本而頻頻對她獻殷勤,不僅因為她是位名作家,而且也因為她的作品質量高,從而保證了高票房價值;但是在香港,導演的地位倒轉了,他們是電影制作中的最高權威(除了公司老板外)。以他們的尺度來衡量, 張愛玲的位置排得並不高,在那些新導演的眼中,無論怎麼看,她的名聲都不算大。
她還受到健康狀况不佳的折磨。眼睛因潰瘍而出血,為了抑制病情不得不常找醫生打針。又為了能及時完成劇本寫作,能盡早返回美國,她只能從上午10時工作到凌晨1時,使她的眼疾更加惡化。兩腿又因舊金山出發的飛機座位狭窄而腫脹,至今尚未消退。由於没有錢去買雙大一些的鞋子,只好耐心等到農曆年底大减價時再去物色。 最糟糕的是經濟上的窘迫,起初宋氏夫婦慷慨地借錢给她周轉,但是《紅樓夢》稿酬要等劇本完成後才能拿到,而劇本又在不斷修改,一時無法交卷。又因為宋與張一樣,都是《紅樓夢》的專家,先入為主,不能公平地判斷電影劇本的好壞,因此,他没有審批權,只能等他的上司來做决定,而這兩位上司從没有看過這部古典小說。在這時,宋提出讓她另外再寫一部劇本,稿酬八百美元。即使為此要耽擱她離港日程,她也在所不惜了。因為她計算過,她們在舊金山的開支約為每月二百美元,八百美元可使她和賴雅生活約四個月,因此她欣然接受了這個任務。 她需要一件冬裝、一件夏裝、一件家常長袍以及一副眼鏡,總共需七十美元,但必須預先付款,而她没有很多現鈔支付。此外,她不得不把回去的機票費留起來,此款目前還不够,還需預先儲蓄起來。她手裡倒有一張被她取消的舊金山船票,可以付還她一筆款子用來貼補機票。庫克(Coo S)旅行社已代她處理,可是還得等一些時候才能拿到這筆退款。1962年農曆新年來去匆匆。宋淇先是為電懋舉行的春節活動疲於奔命,接着又需要為電影公司首席明星尤敏的官司而出庭。尤敏被人誣告,由宋淇陪同下出庭後得釋。張愛玲的第三部劇本已獲通過,但是《紅樓夢》上下集仍無音信。這時,報上傳說紛起,說是電懋的的主要競爭對手邵氏電影公司將開機拍摄《紅樓夢》,準備幹在前頭。此說若屬實情,則電懋势必放棄計畫。果真如此的話,就把她推到了絕望的境地,因為這意味着她這次東方之行徹底落空,完全是浪費。她在小房間中整天透不過氣來。隨即晚上連夜失眠,眼睛又開始出血。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前夜,她站在公寓屋頂的黑暗中,可看到九龍遠遠近近公寓的萬家燈火,天空中懸著顆红色的滿月,她自嘆在這茫茫世界裡,除了遠在天邊的賴雅外,自己完全是孤獨的,甚至賴雅也未必能全部領會她所感受揪心的痛苦。 (摘錄) |
原文1996年7月 发表于張愛玲在美國—婚姻與晚年 浏览:1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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