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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史话
《红楼梦》与审计 《红楼梦》是我国封建社会晚期出现的伟大的文学作品,曹雪芹用小说的体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采用现实主义的写作方法,描写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以及各阶层人士的生活。笔者对于《红楼梦》这部作品了解得不多,只是在收集清代审计史料的过程中,通过阅读有关曹氏家族的档案史料,认为《红楼梦》及其作者曹雪芹,与当时的审计活动存在着一些联系,因此写成这篇短文,不妥之处欢迎指正。 一、雍正年间开展的大规模的全国财政审计清查 清代康熙后期,官吏贪污、国库空虚的情况非常严重。康熙帝未能对赃官明正法典,对亏空款项的追赔也很不得力,造成财经法纪松懈。雍正帝继承皇位后,他要想使国家强盛,就不能不把整顿财政、清查赋税放在特别重要的地位,因此在他登上皇帝宝座仅一个月,就下达了全面清查钱粮的命令,这是一项大规模的、历时数年之久的全国财政审计活动。 雍正帝首先在中央朝廷设立了会考府,掌管全国的审计清查工作,他要求主持会考府事务的怡亲王允祥严格推行清查钱粮政策。雍正帝对允祥说:“你如果不能清查,我就另派大臣;若大臣再不能清查,我就亲自清查”。表明了他惩办贪官、清理亏空的决心。先前各部门动用财政资金,都是自行向皇帝直接报账,会考府成立后,各部门动用财政资金,必须先经过会考府审计无误,才能够向皇帝报账。 对于地方上的钱粮亏空,雍正帝要求各省督抚严行审计清查。他认为:各地亏空钱粮,不是受上司勒索,就是自身侵渔,都是非法的。雍正帝规定了地方上清理钱粮的方针政策:凡是审计清查出的亏空款项,如果是被上司勒索或者因公挪用造成的,区别情况给予处分;如果亏空的款项属于贪污肥己,一经查实,即行正法。各省总督、巡抚在审计清查中倘若徇私容隐,一并从重治罪。 这项全国上下开展的财政审计清查,历时长达数年之久。在这次审计清查中,曹雪芹的父辈江宁织造曹頫,因为亏空库银被查处,导致曹家从此破落,由富而贫。 二、在财政审计清查中曹雪芹的家被抄 说这个话题,先得交待一下曹雪芹的家世。曹雪芹的祖先是汉人,其高祖曹振彦隶籍于满洲正白旗包衣佐领,为皇室家奴,可以视为满人。曾祖曹玺是使曹家成为望族的创业人,康熙二年曹玺被任命为江宁织造郎中,这是正五品官,专为皇家办理织造用品和其他生活用品,官位不高,却是皇帝派出的亲信。康熙帝赏赐曹玺正一品衔,荣誉非凡。曹玺病故后,其子曹寅继承父业,被任命为江宁织造。康熙帝六次南巡,曹寅赶上了四次接驾,把康熙帝供奉在他的织造署内。曹寅死后,其子曹顒继承了江宁织造的差使。康熙帝对曹顒颇为赏识,可惜他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死了,康熙帝怜悯曹寅两世孤孀无人奉养,下令把曹荃的儿子曹頫过继给曹寅之妻子氏为子,并担任江宁织造的职务。 曹雪芹是曹顒的儿子,他于康熙五十四年(亦即曹顒去世的那一年)出生在江宁织造署。曹雪芹与曹頫是父子辈关系。曹頫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当上了江宁织造,数年之后,康熙帝去世,雍正帝继承王位。雍正帝于雍正元年(1723)下令全国上下清理钱粮,这项财政审计清查持久地开展起来。不久就查出了江宁织造曹頫亏空库银,曹頫于雍正元年年末,给户部打报告,请求用三年时间将亏欠库银补上,这一请求经雍正帝御批得到准许。雍正二年正月七日,曹頫上奏谢恩,表示要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凡有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务期于三年之内,清补全完”。 雍正二年(1724)十月,雍正帝又派两江总督查弼纳等人,再次对江宁织造曹·亏空库银一案进行审计,要求“清理具题”。两江总督的全称是:“总督江南江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 粮饷操江·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这些官衔中,兼理粮饷、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两个职务是有审计职责的。两江总督查弼纳等人,对曹頫亏空库银二次审计的结果,限于史料未祥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款项亏空甚多”。此后,曹頫并未尽全力赔补库银,雍正帝也一再宽展赔补期限,并没有严厉制裁。到了雍正五年(1727),曹頫在亏空库银尚未赔补完的情况下,又一次在经济上违法犯罪。江宁织造曹頫解运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处所办绸缎进京,行至山东省长清县等处驿站时,于规定的费用开支标准外,“多索夫马、程仪、骡价等项银两”。山东巡抚塞楞额将这一违法行为报告给了朝廷,雍正帝下令审讯曹頫,结 果曹頫勒索驿站钱财确有其事,而且又究出曹頫非但没有尽心赔补亏空,“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这样一来,新账老账就一起算了:先是在财政审计清查中被查出亏空库银;继而隐匿转移家产,应付赔补亏空,不老实接受处理;随后又有新的经济犯罪——勒索驿站钱财。数罪并罚,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雍正帝传旨查抄曹家,没收所有财产。后来,将曹家在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的十七间半房产发还,曹家举家从江宁(今南京市)迁至京城。这时候的曹雪芹大约十三四岁。 曹家被抄,是曹頫的经济违法所致,祸由自取。同时也反映出雍正帝执政时期,加强了对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严厉地整顿了经济秩序。 三、曹雪芹及其著作《红楼梦》与审计的联系 当曹頫在雍正时期的财政审计清查中被查处,以及因此被抄家时,曹雪芹已是一个懂事的少年人了。家产被抄之后,赫赫扬扬的曹家从此败落,如大厦将倾,昏灯将尽,日趋贫穷凄凉。正是雍正年间这次持久的财政审计清查,导致曹雪芹从锦衣纨绔的贵族生活,一下子跌入到紧衣缩食贫寒清苦的平民生活之中。沧海桑田般的变故,使曹雪芹体验了人生百味,感受了世态炎凉,丰富了阅历,为创作《红楼梦》积累了素材。换个角度说,如果没有这次严厉的审计清查,曹家就不会被抄,曹雪芹就可能终生过着贵族的生活,缺少了曲折的阅历和对社会的深刻认识,也就难以创作出传世之作。 《红楼梦》的创作,是以曹家的真实经历和遭遇为素材基础的。曹雪芹在开篇楔子说他的书“将真事隐去”,又说“不干涉时世”。我们看《红楼梦》的故事,感到与作者的家世有一些吻合。作者写这一部分家事是要说明以下问题: 第一,作者要反映雍正朝的“抄家风”。曹雪芹写甄士隐的败落,是要反映曹家被祸的。《红楼梦》第一回写葫芦庙失火,殃及邻里甄士隐家,“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这里暗示雍正帝抄了许多官员的家——在雍正时期开展的财政审计清查中,凡查出官员贪赃,雍正帝为了使他们退出赃银,保证归还国库,主要是采取抄家籍没的手段,象曹頫这样被抄家的官员有很多。因此当时社会上曾流传雍正帝“好抄人之家产”的说法,甚至人们打牌,把成牌称作“抄家湖”。这固然表现了一部分人对雍正帝抄家的不满,反之也表明用抄家的手段对付赃官是行之有效的。 第二,《红楼梦》的作者认为曹家遭殃,是雍正帝代替康熙帝的缘故。《红楼梦》有这样的社会意义:即不同的皇帝对政事处理也不同。雍正帝上台,改变了其父康熙帝的宽仁政策,实行严厉政策,主要体现在深入、持久地开展财政审计清查,对查出的问题严厉处理。雍正帝开展财政审计清查,与曹家被抄有着因果关系。曹家被抄在《红楼梦》中也有描述,如该书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说:“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这自是曹雪芹的亲历之事,有感之笔。以此观之,曹家在被抄之前,可能已准备了后路。这些描述,与雍正年间开展财政审计清查的大形势有着内在联系。(本文作者:任德启) 林则徐与水利工程审计 林则徐(1785—1850),清代福建侯宫(今福州市)人,嘉庆进工。道光年间,林则徐受命为钦差大臣,前往厂东禁烟,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于虎门海滩当众销毁了外国烟贩走私的大量鸦片,因此而闻名于世。另据史料记载,林则徐也曾开展过水利工程审计。 道光十一年(1831年)十月,林则徐被委任为东河总督。道光帝要求林则徐:“子修防要另悉心讲求,亲历查勘”;“一切勉力为之,务除河工积习”。林则徐表示一定做好:“弊除帑节,工固澜安”。林则徐在东河总督任上,对每顶工程他都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以防止工程资金被侵吞,避免劣质工程产生。 一、审计河库专项资金。东河总督下属有四个管河道,各河道“俱有经管河库钱粮,总河有稽查考核之责”。按照工部的规定:“东河各道库贮银两, 于年终盘查奏报”。这是要求河道总督,年终时对所属河道库保管的水利工程专顶资金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给皇帝及工部。林则徐接任东河总督的正值年终;于是下发公文,命各河道将库存各款详细造册,报东河总督衙门进行审计。收到运河道、兖沂道、开归道、河北道报送的账册后,林则徐对所有账册进行审核,并于道光十二年正月,先后亲赴运河、兖沂两河道库,对库存专项资金开展就地审计。在审计中,林则徐“当堂查对库册及收支自报库薄,核与现存银数均属相符。逐封弹兑,平色亦皆足实,并无亏短”。林则徐的审计程序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骤,审核账薄与账薄的对应关系是否相符。也就是用总账“库册”与明细账“收支月报库薄”相核对,检查收支数额是否一致。 第二步骤,在账薄审查合格之后,审核账薄与库银是否相符,核对库银实存有无短亏,相当于现在我们开展的现金审计。 第三步骤,审查银子的成色是否纯净,有无杂质,每锭银子的重量是否足斤足两,这是一件繁琐、费时的审计事顶。 在开展河库专项资金审计中,身为二品官级、封疆大吏的林则徐,是以“主审”的姿志参与审计活动,对各项收支亲自“逐款盘查”。经过严格的审计,证实运河、兖沂两道河库资金设有亏短等问题,据此林则徐向道光帝呈交了专题报告。 二、水利工程施工审计。林则徐担任东河总督之后,没有端坐在总督衙门里,而是长期奔走于大运河、黄河两岸,对水利工程实施就地审计监督。挑挖山东省境内的大运河,是东河总督办理的重要工程。道光十二年正月六日,林则徐亲赴济南城以南十字河一带,继而又赶往北面汶上等处,历时十余天,对挑挖运河的工程质量进行审计监督。林则徐丈量挑挖的尺寸,核对施工标准,审查是否有偷减工程作业量等弊端。在此项审计中,林则徐发现如下问题,并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 1.有的挑挖地段,其堤岸上的运土道口,作业时被抛了许多泥浆,由于天寒冻成一条条的,叫做“泥龙”,管理 挑险工程的官员说,过去的一贯做法是,整个工程完工后再清除泥龙。林则徐认为:泥龙日积日多,整个工程完工后再清除更为费时费事,且一旦赶上春雨,泥龙就有可能被冲进河里,影响 工程质量。为此,林则徐下发文件规 定:“凡挑完一段即起净一段泥龙”,不许拖延。同时对差官工头,区别情况给予惩戒。 2.林则徐发现:钜嘉讯主簿(九品官)徐恂管理的挑挖工程,有的挑挖地段偏离了设计方位,虽然挑挖的深浅尺寸不差,但没按设计要求挑挖,日久河泥沉积,可能造成河身变窄的后果。林则徐下令免除徐恂的级别,保留职务,督率夫役对不合格的挑挖地段进行改造,待竣工审计时,如果所管挑挖工程合格,则恢复徐恂的主簿级别。 三、水利工程物料审计。为了兴修黄河水利,防止黄河决堤,道光十一年,河南、山东两省黄河沿岸,堆放了当年新购秫秸等物料七千余垛,东河总督对于这些物料负有审计监督职责。 林则徐认为:物料是兴修水利工程和防洪的基础,如果物料质量好、数量足,防洪抗险时就可以应对自如。如果在开展物料审计时,对以虚作实、以旧作新的行为不予严肃查处,就会使国家资金被侵责,最终导致水利、防产工程遭受损失。 对于新购办的七千余垛物料,林则徐没有时间逐一亲查,于是责成下属的管河道进行审计。林则徐从道光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月二十七日,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抽查审计了十五个管河厅所购办的秫秸料垛。在审计中,林则徐注意查处“中填碎料杂草以衬高宽,旁插短节秸根以掩空洞”等舞弊行为。在堆放物料的现场,林则徐“于每垛夹档之中,逐一穿行,量其高宽丈尺,相其新旧虚实,有松即抽,有疑即拆,按垛以计束,按束以称斤,无一垛不量,亦无一厅不拆”。据此可以说,林则徐对水利工程物资的审计,不是走马观花而是身体力行。因而也发现一些问题,并进行了处理:如有的物料堆放不合规格,就命令拆改重堆;有的探底潮湿造成物资霉变,就追究主管官员的行政责任。 总之,虽然林则徐担任河道总督不及一年,但他认事开展水利工程审计的态度值得称颂。 乾隆朝福建粮库亏空案 乾隆六十年(1795年)春季,掌管福建省军事防务的福州将军魁伦,向乾隆帝报告:福建省许多地方遭受了水灾,虽经赈济,但灾荒仍很严重。而且由于赈灾不力,致使百姓流离失所。省内各州县仓库钱粮亏空严重,该省上报的州县仓库钱粮数目多有失实。 乾隆帝根据掌握的福建省赈灾及仓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传旨革去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福建布政使伊辙布等人的职务,接受审查。同时任命福州将军魁伦兼署福建巡抚,调田凤仪任福建布政使,这两位官员于乾隆六十年五月二日到任,随即奉旨清查福建省各属仓库的亏空情况。而后,五月二十日又调两广总督长麟任闽浙总督、广西官员姚棻任福建巡抚。清代的总督、巡抚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对所辖区内负有审计监督职责。经过魁伦、长麟、姚棻对福建省仓库钱粮进行的全面审计清查,查出了许多严重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一、银匠周经侵亏库银八万两 福建省布政使司库有一位库使叫周经,当差时与总督伍拉纳、步政使伊辙布混得很熟,差役期满后,周经便在省城开设了一家银店。自从周经的银店开张之后,福建省布政使司库凡有熔铸银子的事情(即把不合规格的银子熔化后铸成统一规格的银锭),全都交给周经银店加工。由于当时布政使司库管理上存在漏洞,以及有关人员责任心差,对运出库外熔铸加工的杂色银子没设专账,也没有专项管理制度,周经借机得以侵挪库银八万多两。 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起,省上查出案内各官应缴及捐项(士民捐资而得官)下的银两,多是破碎的外国银币及杂色银子,布政使司库找人熔铸加工,当时省城各银店都有熔铸各州县解库银两的任务。此时周经的银店刚开张,与各州县并无熔铸加工交易,所以布政使司库将此项银两熔铸加工专交周经银店承办。周经何日从布政使司库领杂色银多少?熔铸加工后交回银子多少?还有多少银子没交回来?这些情况布政使司伊辙布并不向总督报告,所以总督衙门对此无案可查。按照清代的有关制度,总督、巡抚每年都要对布政使司库进行一次就地审计,以核查库存的真实性。总督、巡抚审计布政使司库时,只核查已经入库归款的银两,周经领出尚未熔铸的银两,不在审计的账册之内,所以周经长期挪用巨额银两的违法行为一真没被查处。 周经前后共领布政使司库应熔铸银子五十余万两,或一月领一次,或一月领数次,每次数千两至数万两。周经领银后陆续挪用,将后次所领银熔铸加工好送回抵补前次所领,挪后掩前,所以一直没露出侵亏形迹。另一方面,布政使司库收支管理不严,而政使伊辙布昏庸渎职,没按规定对库中收支账目逐日审查,也是造成周经侵挪巨额库银的一个重要原因。乾隆六十年五月,布政使伊辙布被革职审查,需要结清布政使司库的账目,向新任布政使田凤仪交接。这时伊辙布才发现周经熔铸加工银子收支账中亏短八万五千二百两,立刻叫周经归还,周经交还四万五千二百两银子,其余四两欠银以房地契、玉器、朝珠等物抵押。因为是正项库银,如果以物抵银,伊辙布估计新任布政使不会通融,必致败露,为解燃眉之急,伊辙布将尚未入账的赈灾余银四万两代垫了周经的欠银。身为布政使的伊辙布,明知周经侵挪库银违法,不但不举发,反而用赈灾余银代垫亏短,最终在伊辙布的离任审计中被查出。 二、仓库钱粮亏空 贪官污吏中饱 ___+经过对福建省所属仓库的审计,发现仓粮、库银严重亏空。福建省有十几个州县仓库存在亏空问题,共亏短库银二百五十万两,仓粮的亏短更是严重,各州县任意侵挪仓粮,实存数目不及上报数目的十分之二。钱粮严重亏空的背后,有一披贪官污吏们在捣鬼,他们上下窜通,贪得无厌。 ___+布政使伊辙布,掌管福建全省钱粮,自乾隆五十六年上任即知各州县钱粮亏短,不能勒令属下按规定期限陪补,听任各属仓库亏短。各州县向布政使司库交纳税收银两时,有许多不能按朝廷规定的期限足额上交,也就是没有完成税收征收任务,伊辙布以这些州县地处沿海,若因税收没完成而使州县官受到撤职处分,恐离任州县官太多,不利于安定为由,历年来代为州县虚报税收银十三万两。此外,乾隆县地处春天,伊辙布在发放漳州赈灾款时,动用的是银子,而实际发放的是铜钱。按当时市价一千四百余文钱兑换一两银子,而伊辙布以一千文钱折合一两银子发放赈灾款,这样漳州赈灾事务完结后溢余银子四万两,伊辙布将四万两赈灾溢余银挂于账外,以备弥补亏空之用,最终用此款代垫了银匠周经的欠银,实属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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