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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股,各有关单位内审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我区审计调研与宣传信息工作,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参照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经研究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局里成立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股及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统一领导协调本区审计信息调研与宣传工作。在组织发动广大审计人员及其他热心人士参与审计信息调研与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把好审计新闻信息宣传关,对组织宣传和对外报道有关本区审计新闻信息,须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重大事项要按有关规定转报区委区政府批准。 二、实行奖励办法。凡在区级以上报刊发表或会议研讨的有关本区审计新闻信息和调研文章,由作者将文章发表稿样或其他有效证明报综合股审核登记,均可按如下标准给予奖励: 1、全国性报刊发表或会议研讨的调研文章每篇300元、新闻信息每篇100元; 2、省部级报刊发表或会议研讨的调研文章每篇200元、新闻信息每篇80元; 3、市厅级报刊发表或会议研讨的调研文章每篇100元、新闻信息每篇50元; 4、县区级报刊发表或会议研讨的调研文章每篇80元、新闻信息每篇20元; 5、科局级报刊发表或会议研讨的调研文章每篇50元、新闻信息每篇10元。 三、严格考核制度。每个审计人员每年应报送1篇调研文章和10篇新闻信息稿或在报刊发表新闻信息5篇,并将此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考评项目之一。 泉州市泉港区审计局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 抄送:市审计局综合科,区委办、区政府办, 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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