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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扑奴从怀里把那本《伏魔禅记》掏出来,翻了翻,道:“小兄弟,我就知道你准会问起的……那可是发生在25年前的事了。”先前的兴奋慢慢从脸上隐去,却又慢慢布上了一层阴郁,把“血魔僧”为了替其兄萧挞揽报仇,前去少林寺寻事,用修罗掌连杀十数少林僧人,最终被铲除的事一一跟乔锋说了。乔锋听得惊心动魄,浑没想到平日看起来风定浪静、幽雅庄严的佛门圣地竟也会发生这等残酷的血光之灾。
萧扑奴待讲完了事情经过,道:“小兄弟,那萧挞揽身为大辽国先锋使,在疆场上被少林僧人暗箭射死,他兄弟‘血魔僧’前去少林寺为他报仇,对也不对?”乔锋想也没想,就大声道:“当然不对了,是大辽国先来侵犯我们大宋,这就好比狼来叼我家的羊,我把它打死了,另一只狼再来咬我,我肯定还会把它打死的。” 萧扑奴听他这一说,苦笑一下,道:“你这比喻倒也生动,唉,南人总是管我们契丹人叫狼的。”乔锋看着萧扑奴手里的书,隐约也能猜到他跟书里提到的“萧挞揽”和“血魔僧”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却又觉得不便启齿相问,嗫嚅道:“萧大哥,你这次去少林寺,不会是跟……跟血魔僧一样吧?”萧扑奴看着他,问道:“你说呢?”乔锋皱着眉头想了想,道:“我家就住在少室山南坡的五乳峰下,少林的大师们确实像娘说的那样,个个是慈悲为善的活菩萨,萧大哥,要是你这次果真去少林寺报仇的话,乔锋虽然打你不过,却一定会拦挡的。” 萧扑奴听了这话,哈哈大笑,心道:“这娃娃倒也真是犟性!”。乔锋见他笑得甚是放肆,不觉怒道:“你笑什么,即便你是契丹第一勇士又如何,我乔锋照样不怕你!”萧扑奴道:“小兄弟你想哪里去了,我可不想做你口里的第三只狼。”乔锋这才转怒为喜,萧扑奴拍拍他的肩膀道:“乔兄弟,你知道我俩为何投缘么,哥哥便是喜欢你这股豪放劲儿,我此来中原,能结识你跟‘乌衣雪剑’三个人,也就不枉此行了。” 乔锋却是还有些放心不下,慧元虽然不让他对外宣扬是少林门下,但他心里却是早就以少林弟子而自居了,当下又问道:“可是,大哥你这次去少林到底为了哪般?” 萧扑奴道:“其实也没什么太紧要的事,我叔父‘血魔僧’乌金藏二十五年前来到中原,便一去不复返,当时我还年少,也无力前来寻找,这一拖便过去这许多年,虽说心里对他是否健在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但心里总是记挂着。两个月前,那萧金萨跟太巫师从中原回国后,便将这本《伏魔禅记》转给了我,我这才知晓了叔父他当年的遭遇,别说他是为了我父亲去复仇的,即便是无缘无故地客死他乡,我身为我们萧家的惟一血脉,也该前去少林寺看看的。不盼能替他报什么仇,只要有幸还能在他葬身的悬崖下捡到一两块尸骨,带回契丹去安葬了,便是上上大吉,最不济,也要在他的葬身之处烧上几刀纸钱,略示我的一点孝心不是?这样,我便跟非烟公主商议了下,又请示了南院大王,这才悄然南下了,本想着神不知鬼不觉地上了嵩山,办完事就走,谁知道阴交阳错,却在客栈里被那田氏兄弟盗了包裹,竟将这事给抖露了出去,是以就引起了这些麻烦。” 乔锋听了,忙道:“萧大哥,我对少室山的地势可熟了,到那里后,我陪着你找便是了。”心里又自想,“我帮萧大哥这么做,可不是在干坏事,慧元师父即便知道了,也不会怪怨我的。”便听萧扑奴道:“那就先多谢你了。你放心,我们契丹人虽然崇尚武力,可也并不是是非不分的。我学那连珠箭,确有替先父报那一箭之仇的意思,但即便如此,也会选在将来在沙场上见的。我契丹跟你大宋已经有二十几年没再起战火硝烟,看两国百姓各守其土,安居乐业,我这心思其实也早就淡了,佛家云:生命在于呼吸之间,其实想开了,人生的长短还不是一回事?最终都是被一把黄土埋了。” 乔锋听了他这番话,道:“大哥,你末了这句话,倒像是少林慧元师父说的一样,很有佛性呢!”萧扑奴笑道:“别以为我们契丹就好杀成性,其实我们也信佛的,你以为狼就只是残忍贪婪么,那是因为你并不真正地了解它。”乔锋忙道:“我怎么不了解了,我还养了一只狼呢!” 萧扑奴听了哦地声。乔锋道:“原本是养了一对的,只可惜阿黄前些日子死掉了,现在只剩下花脸一个了。爹和娘本来是不让我养的,可挨不过我犯犟,也就答应了。萧大哥,我也不知道怎么的,挺喜欢狼的。”说到这里,心想:“也不知道这些天花脸怎么样了,总吃不到肉,准是把它馋坏了。”便见萧扑奴拿起坛子来给他倒了碗酒,道:“来,喝了这碗酒后,大哥我告诉你狼身上有哪些好处。” 此时夜已经深了,驿馆里的其他人都早已经安歇,只有他们两人说着话,喝着酒,不觉中已经过了两个多时辰。萧扑奴把酒碗搁在桌上,道:“说起这狼身上的好处来,却也不少,它至少忠诚,对配偶忠诚,对狼王忠诚,不怕死,顽强好斗,四下流浪,它其实不喜欢成群结队,是个孤独的家伙。除非是为了对付一个强大的敌人,它们才会组成战争的组合,听狼头头的指挥,但征伐一结束,它们就会立刻各自东西,这倒确实跟我们契丹人有些相象。狗虽然也忠诚,但有媚骨,所以要是叫我选呢,还宁愿去做一头狼。” 乔锋还是头一次听人把狼性讲得这么透彻,越咂摸越觉得有道理,道:“可不是怎么的,我每次跟娘去许家集,常会碰到一些有钱老爷家养的恶狗拦道,娘总让我绕开道走,我偏偏不让,它们看起来挺凶,挨了我一石头,就夹着尾巴逃了。娘说,这就叫狗仗人势。大哥,我也觉得狼比狗好多了。” 萧扑奴听了呵呵笑道:“小兄弟,我告诉你,我们契丹人可正是以狼为荣的,就因为它够骨气,矫捷勇猛,也……不乏狡诈,没有人能驯服它,除了老天爷。”说到这儿,又给乔锋的碗里倒满酒,“来,继续喝,等到嵩山,我也跟着看看你养的狼去。这家伙这么酷性,你偏偏给它起名叫什么花脸儿,嘿嘿,有意思。” 这一晚,两人一直喝到了下半夜,将那四坛酒几乎喝了个干净,乔锋想起这般的好酒实在不易尝得,便用萧扑奴送给他的那个鸡冠壶满满装了一壶,准备带回去让乔山槐也尝尝新。之后,两人这才带了九分醉意,衣衫也未脱,各自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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