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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梁京生

《缘由》——鹏程致京生(二)

黄鹏程

  京生夫人,你好。
  
  北京已经是盛夏了吧。
  
  我这里正是初冬。记得我曾对京生说过,何时能到我这里来避暑,因为这里的冬天,正是生机盎然的时节。新鲜的雨,或大或小,三天两头地下着,洗出这个清凉湿润的世界。曾在夏日的爆晒中焦黄了的草,眼下却一天绿似一天,一片绿过一片,盖着露珠,厚厚实实地长了起来。落叶的树,一株株、一簇簇地披挂起斑斓缤纷,从金黄到鲜红,炫耀招摇一番后,渐次飘落,渲染在草坪、路边。这时节里,美色不仅是秋叶,还有四下的花。赤红的凌霄,橙黄的水仙,各色的扶桑;我种的桂花,也都星星点点的吐了出来。本土桉树中的花也在悄悄开放,只因鹦鹉的喧闹,人才发觉桉树的花季,因为桉树花虽不显眼,但花蕊中的蜜,却是鹦鹉酷爱的甜食。
  
  在城外的深山里,我有一个农场。心里总盼着有一天,我的兄弟能来此与我共享这里的宁静和优美,因为我知道,他是深爱自然的诗人。如今,我独自站在山坡上,越过前山的密林,眺望山外的原野,和那飘浮在原野上的团团白云;清风从山谷里流出,带来桉叶的气息,沁人肺腑。如今这一份优美却加重了心中的忧伤:我盼望的那日再不会来到了。就在同时,心里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切实感:我的死期,必定要来。愿那日,以神的怜悯,我能在这里呼吸到最后。
  
  琴鸟的歌声高吭嘹亮、婉转多变。这在山谷里回荡的啼叫,把沉重的心从昏暗中唤回到明媚的阳光里。漫步在森林里,四处都是无尽生机。倒在林间的大树朽坏了,一场雨后,滋养出了一丛丛的各色蘑菇。小蜥蜴在落叶底下时而急急潜行,时而呆立,寻找着草间的小虫。笑笑鸟则在它头上的树枝间悄悄地滑翔,伺机俯冲下去,捕捉它最喜爱的美味。的确,在人看来这是野蛮和残酷,而事实却不变:这自然界里并没有真正的死亡。一个生命体的终结,立刻转成了另一个生命体的一分子。生命就这样环环相扣,节节相随,此起彼伏,生生不息。
  
  我们中国人就曾在山水间取得安慰,平抚死亡带来的恐惧和忧伤。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苏东坡的《前赤壁赋》了。
  
  当年苏子携友在长江上宴乐,席间却一位客人心情不快。他认为人生甚是无趣,无论如何为人,难免同归于尽。人生一世,短得像蜉蝣,朝生夕灭;又小得像沧海一粟,无足轻重。可惜可悲人生不能如长江明月一般永恒。
  
  苏轼便来安慰那客人。在他看来,长江奔流,不尽;明月盈缺,不变。以变观之,无物常驻,万物连一瞬间都不能延续;以不变观之,世界又是永恒的。既然长江明月或无常、或永恒,都只是不同观点的结果,那么人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羡慕的了。世间万物,各有其主,只有这山光水色是造物者无限的宝藏,可供我等尽情享受,何乐而不为?苏轼知道造物者,并可从中得安慰,可见得神意在人心中的显明。
  
  那位客人听后转悲为喜。但苏轼虽然文采华丽,却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只是转移了客人的注意力而已:与其哀叹死亡,不如享受生命。
  
  长江明月,或流转,或永恒,都不是问题;自然界的生命生死相随,无休无止,也不是问题。问题是人的个体生命的完结如何明了。人的性命的完结,无论怎么看,都是事实,而且是为人所悲所恶的事实。固然,在生理上,人死和虫死相同,但却绝然不等。一个生物既死,另一生物随之生于其死,自然界并没有因这个体的死亡而损失减少。人体死亡后,自然分解后的人体也可以转化为其他生物的一部分,但这个个体的丧失却不能因此而得到弥补。因为人已经不仅是自然生物界的一部分了,他还是一个独立的灵魂,有他独有的社会关联,独有的感受思维方式,独有的情感表达,独有的经验记忆。他的死亡,使这一切都中断了,无可替代。即使人的肉体完全转化成了别的生命,如在西藏的天葬里,但逝者作为独立的个体仍然不复存在,死亡的事实没有改变。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到佛教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佛教认为生命由五蕴结合而成,五蕴结合是因缘和业力促成的。这个问题解释起来很是复杂,而且还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在此不妨给一个简化的说法,在佛教看来,万物皆非来自创造,而是各种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点和无神论的观点很相似。和无神论不同的是,佛教认为是有轮回的。虽然对轮回的解释和看法各教派不同,但都确认有一种东西是在生死中不断延续下去的,称为阿赖耶识。这是我从一部佛教读本里摘出的一段说明:“阿赖耶识是生命的根本,万法的本源。它是本性与妄心的和合体,含有净染两面。在无始以来,它在六道中生灭相续,永无止境。”这种看法又和有神论很近似。佛教却没有进一步解释这生命的根本来自何处,为何不受五蕴聚合离散的左右。此外,佛教认为“诸法无我”,“世间万法,自时间上看,生住异灭,剎那不息,找不出有一个永恒和常住的主体;自空间上看,因缘所生法,赖众缘和合而有,无真实之万物,亦无真实之我。不仅有情众生之五蕴中无我,实则无情之万物中亦无有真实之我(主宰)。”不知道如何能把这个说法和阿赖耶识的说法调和起来。佛教“无我”的观点,既有伦理层面的意义,教人消除自私感,也有哲理层的意义:既然无我,死的是谁呢?死亡只是在人有我执的错误观念时的幻觉而已。在我看来,伦理哲理都好说,只是违背了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而存在的基本事实。这一点,就是佛陀自己直到临终时仍没有做到,否则就没有“如是我闻”的遗嘱了。
  
  上封信已经说到,生命的真理只能来自生命的创造者,人自己是揣摩不出来的。佛教是人自以为觉悟后的道理;佛不是生命的创造者,只是对生命的理解者。当然,佛教自有它的利用,犹如各类药材,可医种种疾病,但却不能用来充饥解渴。它确有伦理上的教化警世之用,却不是灵魂的食粮。这是因为它的修行信仰的基础不确实。在佛教看来,人之所以要修行是为了脱离苦难,而苦谛是佛教的出发点。这一点本身就有问题。首先,人生苦难虽然真实,却不是人生的全部。生命的喜乐和苦难总是相依相随的,偏执一端,不顾其他,已经不确实了。即使我们认可苦谛,彻底脱离苦难则仍是基于恐惧、厌恶和逃避的欲望。这样大的欲望,会导致多深重的业力,暂且不谈,仅说以这种消极的理念做信仰的号召,实难培养出健全自由的人格来。
  
  而我们追求真理,源于挚爱,不是出于对苦难或死亡的恐惧。耶稣在论到生命准则时只用了两句话,中心只有一个,就是爱:“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已。”这种爱,不是世俗的贪欲,不源于人的自身,而是神创造生命时赋予我们的。这种爱把我们和创造我们的神相联系,使我们能在神的创造里享受生命的安乐美好,同苏轼在长江明月中畅游赤壁时体会到的那种境界相似:
  
  “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以这样的爱,我们探究死亡的由来和意义。
  
  我们确信,神创造生命。既然生命来自永恒的神,这生命也应是不息的。可是,我们个体的生命却必定要消亡的。这是什么缘由呢?刚才我们领教了佛教的看法,结果不满意。儒教则对此不感兴趣,“未知生,焉知死”是孔子对这个问题的典型看法。道家重长生不老之术,认为死亡是自然,但非必然,也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来。对死亡的缘由作出最完整叙述的宗教文献,当数《旧约•创世纪》了。
  
  《创世纪》采用的是叙事体。此书的前一部分,如今读来犹如神话童话一般,尤其是伊甸园中禁果的故事。后世一些读过几本书的人总喜欢奚落这个故事,以彰显读书人的聪明见识。他们实不明白,讲述故事是早期人类传达交流的基本方式,尤其是在书文未普及之时,口口相传是保留传统的主要途径。直到今天,在澳大利亚的土著人中间,讲故事仍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活动,用以保持其特有的世界观,和由此产生出的伦理道德以及风俗习惯,最终维护其文化和民族特征。讲故事的方式之所以被早期人类社会采纳,不是因为人的原始幼稚,而是因为这个方式的有效。故事总是有一个前后相连的情节,比起一番论证而言,易于记忆,易于复述,也更能吸引听众,从而能更容易地传播下去;此外,故事不论多么简单,总是有蕴藏多层含义的能力,每一代讲述的人,都会从自己的切身体验出发,发现故事中的新含义。今天人类仍然用讲故事的方式传达思想情感,只是其形式不再限于口述而已。伊甸园的故事,看上去简单,但对死亡的缘由已经给了充分的解释。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琢磨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从《创世纪》的第二章开始。
  
  神创造了天地万物后,又造了人。之后,“耶和华神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里。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园子当中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神不仅赐予人美好的居所,还教人守护管理自然界的知识技能,何等的好时光啊。这也许是人们心里都向往田园生活的原因吧。“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这个故事里的园子和树,都不仅是物质上的园子和树,而且象征着神对生命的维护、滋养和发展,人靠着它与神同住。神吩咐人说,你可以吃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其中必然包括那生命树上的果子。这表明神给人的选择自由度是相当大的。但是只有一棵树的果子你不可吃。许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这是神对人的自由的限制,有的甚至质问,你既然不让人吃,又预知人必要吃,为什么要种这么一棵树呢?
  
  在我看来,若是在一千棵树里,只许人吃其中的一棵上的果子,而其他的都不可吃,那么可称之为对自由的限制。若是在一千棵树里,只许人吃其中的一百棵上的果子,也可称之为限制人的自由。但是在一千棵树之外,只有一棵树上的果子不能吃,其他都可以吃,那我就不能把它说成是对人自由的限制,相反,这分明是在一千个选择外又增加了一个选择,只是神本意不希望人做这个选择而已。然而神必然给人这个选择,因为神爱他创造的人,神既爱人,就必给人自由,既给人自由,这自由就必须是完整无缺的。一千零一棵树中,一千棵是维护和滋养生命的,必有一棵是断绝生命的。因为生命是神赐予的,不是人向神索取的,神在担当维护生命责任的同时,自然也要给人放弃生命的权力。神虽爱人,但人是否爱神,只能让人自由选择,因为世上没有强迫的爱。
  
  那么,为什么一定是分别善恶的树呢?为什么神不希望人有分别善恶的能力呢?难道神希望人永久愚昧吗?这个让人误会最多的部分恰恰包含着深刻的智慧,这智慧不仅藏在这个《创世纪》的故事里,而且被老子道出,两者相互对照,可帮助我们理解这分别善恶树的含义。老子在揭示了道的伟大创造后,立刻论到人的意识: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老子•章二》)
  
  老子的这番议论也引起了误会,争论在于第一句的含义。有的学者这样理解:“天下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的观念也就产生了;都知道善这所以为善,不善的观念也就产生了。”(陈鼓应,2001)有的学者则这样理解:“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美,也就不好了;天下人都知道善之所以善,也就不善了。”(刘康德,1999)
  
  后一种理解更接近老子的原义。老子的话本来是很清楚的:人知道何为美,这件事本身就是恶的。一般人认为老子在说,人一旦知道美,丑自然就产生了。仔细看一看原文,就会发现,老子用了“恶”字,没有用“丑”,而“美”的反义词是“丑”,不是“恶”。“斯恶已”就是说“这是恶了”。在现代汉语里,丑恶两字相联成为一个词,但在古汉语里,丑和恶并不是同义词,不可互换。因为丑的并不一定恶,恶的也并不一定丑。接下来老子再说,人知道何为善,这也是恶事。老子在此之所以不用“恶”,而用“不善”这个词,是在避免行文的重复。老子所说的是很简单:人有美丑善恶的判断是一件恶事。这和《创世纪》里神的禁令无异。为什么很多学者却不能这样理解呢?也许是因为他们误以为第一句和第二句在意义上是平行的。细看一下,就会发现,美丑善恶的判断和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和前后之间的相对相成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价值判断,后者只是对比识别而已。比方说,珠穆朗玛峰和吐鲁番盘地孰高孰低?长江和珠江孰短孰长?这只需比较一下就能有公认的定论了,不以个人的好恶为转移。但如果问到,珠穆朗玛和吐鲁番孰美孰丑,长江和珠江孰善孰恶,那就永远得不出一个定论了。
  
  若是把老子的这两语话位置互换一下,就容易理解了:万事万物都是对立的统一,这是永恒常在的。而人对这些相对的特性作出价值判断和好恶取舍却是一件坏事。
  
  为什么?为什么人的价值判断能力和死亡相联系?老子和《创世纪》都没有做详细的解释,似乎这件事应该是自明的。我们今天可以从人类历史经验中明白这个道理:人的善恶取舍或价值判断必以各自的标准为度,即所谓“人是万物的尺度”。而人的标准既以各自的利害而不同,又因时代的变化而反复。因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事都是相对的,无所谓绝对正确,这就是“错”。不同的标准导致不同的要求,不同的要求引出不同的行为,不同的行为必然发生冲突,这就是“乱”。冲突之中必有伤害,这就是“罪过”。今天的世界,就是这道理的明证。
  
  在一个错乱罪过的世界里,生命是没有保障的。所以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言下之意也很清楚,你若不吃,或者说你不做这选择,这一日就不会到来。
  
  让我们继续琢磨这个故事。此后神为人造了一个伴侣和帮手,两人一起生活在伊甸园里。《创世纪》第三章开始讲述人吃禁果的过程。首先故事引进了一个新的角色:一个狡猾会说话的蛇。这个角色的出现也遭到不少的奚落,许多人觉得这个情节甚为幼稚可笑。为此也有过多种解释和争论。其实我们只要明白讲故事在早期人类社会的作用就不难理解这个情节了。这个蛇和前面说到的树和果子一样,都是用来表达道理的象征手段。蛇在这里也是神所造的,供给人的自由选择中的一项。这个角色给人提供一个与神意相抵的宣称,让人来选择。
  
  神对禁果的说法是:“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个角色却说:“你们不一定死,”接着它又对神的禁止作出一番解释:“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这样一解释,神的禁止就不是出于对人的爱,而是出于自私和残酷了。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此时此刻,人受到两方面的考验:一是信,二是爱。
  
  “你吃的日子必死”和“你们不一定死”都不能立刻得到证明,只能靠信心做选择。这里是对人信心的考验。“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这其中有两层含义:一是神待你们不好,想永久蒙敝你们;二是你们可以像神那样,有他的能力。神待他们如何,人本应该知道,可惜当时样样来得容易,像个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反倒觉得理所应当,习以为常,并不特别念记神的爱。至于妄图和神一样,那已是贪心和非份之想了。这里是对人爱心的考验。
  
  结果,人放弃了信神的心,选择了“你们不一定死”的说法;又把爱心换成了贪心:“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人吃了禁果,并未当天毙命,似乎证明神说不真,而蛇说倒是不假。其实人吃后,善恶未必可知,到是有了判断美丑的能力。他们首先判定神造之人体的某处为丑,不宜示人,于是“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
  
  这样看来,“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似乎和故事的结果相悖。其实不然。汉语的翻译虽然忠诚于原文,但无法传递原文语气中所强调的重点。希伯来语的原文所强调的是死(希伯来原文的词序是:“死你一定会死。”),而不是说“你必死在那日。”换言之,神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就在你吃的那一天,你就成了必死的了(mortal),而不再像现在这样,是永生的(immortal)。
  
  这个故事的某些情节是僧侣文学,与神意相抵触。如对女性的贬低,还有后来神的诅咒。上封信里我们讨论过神意的确实性,其中说到神意不能自相矛盾。而上述细节都和神的慈爱公义不一致,不足为训。
  
  我们既然知道讲故事是早期人类社会的交流方式,也就明白故事的情节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其中传达的道理。人一旦丧失了对创造者的信心和爱心,神和人之间应有的关系就改变了。人和神一旦分离,人和生命的源泉也就分离了;此后,人反而失去了自由,只能以各自的善恶标准相争于世,厮杀不已,陷己于错乱罪过的世界中,死亡便不能避免了。说到这里,可能还是有问题:人难道应该永远没有分别善恶的能力才是对的吗?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关键在于对神的忠信和挚爱。倘若我们坚守信心和爱心,那么自然就善神之所善,恶神之所恶,这方是真正的分别善恶,而非自以为是,我们就不生活在错乱和罪过里。
  
  这样,《创世纪》把死亡和人神的关系相联,和人的道德行为相联,人的死亡就不仅是生物意义上的消亡了。这一揭示,不仅与神意的特性相符,更与我们的现实经验感受相符。
  
  今天我们生活在这个错乱罪过的世界里,虽然信神爱神,但既然神与人相分离,我们也就不再完全了,更有甚者,我们还难免是这错乱罪过的一部分。一方面,我们因自身的柔弱,必遭受这错乱罪过的伤害;另一方面,因自身的不明,以错乱罪过伤害他人。无论如何,我们要么是这错乱罪过的牺牲品,要么为其付出最高的代价,至于如何,何时了结,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殊途同归,人人难免。
  
  虽然如此,我们信神爱神的心绝不归于枉然虚无。因为神的爱不因人的背弃而消亡。我们知道“神让万事都相互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京生夫人,今天我们探求了死亡的缘由,从此,我们心里对这为人所恶的事有了底。下一次我们再进一步深究,如我们爱神,神也爱我们,死之于我们还有什么意义。
  
  天气炎热,但心中冷静能抵挡外来的侵害。在煎熬中,愿神坚定我们,保持我们的信心和爱心,不在挫折和打击下屈服;让我们在艰难中增毅力,添智慧,相互间更加关心理解。
  
  抗抗好吗?代我问好。
  
  
   鹏程
  六月二十一日
  墨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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