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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840前后
1840年,那是清朝没落的开始,也是近代中国没落的开始。那一年,中国仿佛面临又一个新旧王朝之交,大清国力衰弱,摇摇欲坠,太平天国即将在十年后崛起于中国的南方,并且看上去很美,像是十九世纪中国唯一的正义力量。然而,事实未必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 我们不妨先来小结一下封建兴亡史的规律。中国的历史更替有个很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土地兼并。土地兼并往往是王朝走向没落的先兆。 纵观中国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这个规律。在王朝的开始,土地总是会重新分配给人民,在王朝的没落,土地却集中到了少数人的手里。因为活不下去,失去土地的农民开始造反,直到土地再一次的重新分配。这是我们熟悉的阶级史观,简单而深刻。 根据这个道理,嘉庆年间,以和坤为例,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土地兼并的严重情况:据清人所著“查抄和坤家产清单”,择要列举一二,计有:房屋3千间,田地8千顷,银铺42处,当铺75处。赤金6万两;大金元宝100个,每个重1千两;小银元宝56600个,每个100两;银锭900万个,洋钱58000元,制钱150万文,如此等等。 全部财产合计约值11亿两。当时满清政府的财政,每年国库收入是7000万两,也就是说,和坤个人的财产就抵得整个国库15年的全部收入。田地8千顷也够骇人听闻的,由此可见一斑。 这就是我们所认为晚清亡国的先兆,那个时候大清表面上的繁荣已经掩饰不住本质的虚弱。 在我们的潜意识里,认为封建王朝总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剥削造成了贫穷,贫穷导致造反。 所以我们认定农民起义是正义的,把农民义军提出的“均田制”口号看成是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我们仇视地主,并且把他们当成造成农民生活困苦的根源。然而,太平天国真的因为如此而正义吗? 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是,历史上任何农民起义提出的“均田制”,从来没有促进过生产力的发展。农民起义,纵然是成功如朱元璋,最后建立了大明王朝,也不是搞的均田制。让我们重新来审视一下历史。为什么在王朝之初能够分配给人民土地?其实原因很简单。中国的王朝更替大多以暴力推翻来实现,每一次的王朝更替伴随着的是大规模的战乱、破坏,战后虽然同意,但是普遍局面是人口锐减,土地荒芜。国家要恢复经济发展,主要靠的是赋税。 中国传统文化和制度的特点是重农抑商,那么国家的繁荣需要通过农业的发展来实现,这个时候重新分配土地,生息、养民、开荒,是必然实行的政策。 这些政策既不是封建统治者的收买人心,也不是封建统治者的小恩小惠。 在政策上,历代王朝都是尽力避免土地兼并的现象发生,而不是保护。高宗时就发布“禁买卖世业口分田”。唐玄宗曾下令“天下百姓口分永业田,频有处分,不许买卖典贴”,“若有违犯,科遗敕罪 ”。 唐代有规定:“凡卖买皆须经所部官司申牒……若无文牒辄卖买,财没不追,地还本主”。 明朱元璋诏令,“耕者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并且限令公侯大官“其山场水陆田地,亦照原拨赐例为主,不许过分占为己业”。朱元璋还曾作铁榜九条申诫公侯,严禁功臣和公侯之家倚势强占官民田产。 由此可证。其实究其原因,也并非统治者不站在“地主阶级利益”一边,而是出于稳定社会和充实赋税的考虑,大量的农民失业者对国家长治久安不是一件好事,流失农业工作者,对国家“人丁赋税”政策税收也是不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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