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9号馆文选__周易本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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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義第二卷(十三)
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旅,羇旅也。山止於下,火炎於上,為去其所止而不處之象,故為旅。以六五得中於外,而順乎上下之二陽,艮止而離麗於明,故其占可以小亨,而能守其旅之貞,則吉。旅非常居,若可苟者。然道無不在,故自有其正,不可須臾離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以卦體、卦德釋卦辭。旅之時義大矣哉。旅之時為難處。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慎刑如山,不留如火。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當旅之時,以陰柔居下位,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即次則安,懷資則裕,得其童僕之貞信,則無欺而有賴,旅之最吉者也。二有柔順中正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得童僕貞」,終無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喪,息浪反。《象》同。過剛不中,居下之上,故其象占如此。 喪其童僕,則不止於失其心矣。故貞字連下句為義。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以旅之時,而與下之道如此,義當喪也。 九四,旅於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以陽居陰,處上之下,用柔能下,故其象占如此。然非其正位, 又上無剛陽之與,下唯陰柔之應,故其心有所不快也。 《象》曰:「旅於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射,石亦反。雉,文明之物,離之象也。六五柔順文明,又得中道,為離之主,故得此爻者,為射雉之象。雖不無亡矢之費,而所喪不多,終有譽命也。 《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上逮,言其譽命聞於上也。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喪、易,並去聲。上九過剛,處旅之上,離之極,驕而不順,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巽,入也。一陰伏于二陽之下,其性能巽以入也,其象為風,亦取入義。陰為主,故其占為小亨;以陰從陽,故又利有所往。然必知所從,乃得其正,故又曰利見大人也。 《彖》曰:重巽以申命,釋卦義也。巽順而入,必究乎下,命令之象。重巽,故為申命也。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以卦體釋卦辭。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九 五。柔,謂初四。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隨,相繼之義。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初以陰居下,為巽之主,卑巽之過,故為進退不果之象。若以武人之貞處之,則有以濟其所不及,而得所宜矣。 《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二以陽處陰而居下,有不安之意。然當巽之時,不厭其卑,而二又居中,不至已甚,故其占為能過於巽,而丁寧煩悉其辭,以自道達,則可以吉而無咎,亦竭誠意以祭祀之吉占也。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九三,頻巽,吝。過剛不中,居下之上,非能巽者,勉為屢失,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陰柔無應,承乘皆剛,宜有悔也。而以陰居陰,處上之下,故得悔亡,而又為蔔田之吉占也。三品者,一為幹豆,一為賓客,一以充庖。 《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先,西薦反。後,胡豆反。九五,剛健中正,而居巽體,故有悔,以有貞而吉也,故得亡其悔而無不利。有悔,是無初也,亡之,是有終也。庚,更也,事之變也。先庚三日,丁也,後庚三日,癸也。丁,所以丁甯於其變之前,癸,所以揆度於其變之後。有所變更而得此占者,如是則吉也。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凶。喪,息浪反。下同。巽在床下,過於巽者也。喪其資斧,失所以斷也。如是,則雖貞亦凶矣。居巽之極,失其陽剛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正乎凶,言必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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