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9号馆文选__周易本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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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義第二卷(八)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升,進而上也。卦自《解》來,柔上居四,內巽外順,九二剛中而五應之,是以其占如此。南征,前進也。 《彖》曰:柔以時升,以卦變釋卦名。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以卦德、卦體釋卦辭。「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王肅本「順」作「慎」。今按他書引此,亦多作「慎」,意尤明白,蓋古字通用也。說見上篇《蒙》卦。 初六,允升,大吉。初以柔順居下,巽之主也。當升之時,巽于二陽,占者如之,則信能升而大吉矣。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義見《萃》卦。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三,升虛邑。陽實陰虛,而坤有國邑之象。九三,以陽剛當升時,而進臨於坤,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義見《隨》卦。 《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以順而升,登祭於山之象。 六五,貞吉,升階。以陰居陽,當升而居尊位,必能正固,則可以得吉而升階矣。階,升之易者。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以陰居升極,昏冥不已者也。占者遇此,無適而利,但可反其不已於外之心,施之於不息之正而已。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坎下,兌上。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困者,窮而不能自振之義。坎剛,為兌柔所掩,九二,為二陰所掩,四五,為上六所掩,所以為困。坎險、兌說,處險而說,是身雖困而道則亨也。二五剛中,又有大人之象,占者處困能亨,則得其正矣。非大人其孰能之?故曰貞。又曰大人者,明不正之小人不能當也。有言不信,又戒以當務晦默,不可尚口,益取困窮。 《彖》曰:「困」,剛掩也。以卦體釋卦名。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說,音悅。以卦德、卦體釋卦辭。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水下漏,則澤上枯,故曰澤無水。致命,猶言授命,言持以與人而不之有也。能如是,則雖困而亨矣。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于幽谷,三歲不覿。臀,物之底也。困於株木,傷而不能安也。初六以陰柔處困之底,居暗之甚,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無咎。紱,音弗。亨,讀作享。困於酒食,厭飫苦惱之意。酒食,人之所欲,然醉飽過宜,則是反為所困矣。朱紱方來,上應之也。九二有剛中之德,以處困時, 雖無凶害,而反困於得其所欲之多,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利以享祀,若征行則非其時,故凶,而於義為無咎也。 《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六三,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陰柔而不中正,故有此象,而其占則凶。石,指四,蒺藜,指二,宮,謂三,而妻,則六也。其義則《繫辭》備矣。 《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吝,有終。初六、九四之正應。九四,處位不當,不能濟物,而初六方困於下,又為九二所隔,故其象如此。然邪不勝正,故其占雖為可吝,而必有終也。金車為九二象,未詳。疑坎有輪象也。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劓,音見《睽》。刖,音月。說,音悅。劓刖者,傷於上下。上下既傷,則赤紱無所用,而反為困矣。九五當困之時,上為陰掩,下則乘剛,故有此象。然剛中而說體,故能遲久而有說也。占具象中,又利用祭祀,久當獲福。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臬危兀危,曰動悔有悔,征吉。藟,力軌反。臬危,五結反。兀危,五骨反。以陰柔處困極,故有困于葛藟,于臬危兀危,曰動悔之象。然物窮則變,故其占曰,若能有悔,則可以征而吉矣。 《象》曰:「困于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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