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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
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9号馆文选__周易本义

周易本義第二卷(二)

朱熹

  周易本義第二卷(二)
  
  艮下,乾上。
  遁:亨,小利貞。遁,徒困反。遁,退避也。為卦二陰浸長,陽當退避,故為遁,六月之卦也。陽雖當遁,然九五當位,而下有六二之應,若猶可以有為。但二陰浸長於下,則其勢不可以不遁,故其占為君子能遁則身雖退而道亨;小人則利於守正,不可以浸長之故,而遂侵迫于陽也。小,謂陰柔小人也。此卦之占,與《否》之初二兩爻相類。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以九五一爻釋亨義。「小利貞」,浸而長也。長,丁丈反。以下二陰釋小利貞。遁之時義大矣哉。陰方浸長,處之為難,故其時義為尤大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遠,袁萬反。天體無窮,山高有限,遁之象也。嚴者,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遁而在後,尾之象,危之道也。占者不可以有所往,但晦處靜俟,可免災耳。
  
  《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勝,音升。說,吐活反。以中順自守,人莫能解,必遁之志也。占者固守,亦當如是。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畜,許六反。下比二陰,當遁而有所系之象,有疾而危之道也。然以畜臣妾則吉,蓋君子之于小人,惟臣妾,則不必其賢而可畜耳。故其占如此。
  
  《象》曰:系遁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憊,音敗。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好,呼報反。否,方有反。下應初六,而乾體剛健,有所好而能絕之以遁之象也。唯自克之君子能之,而小人不能。故占者君子則吉,而小人否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九五,嘉遁,貞吉。剛陽中正,下應六二,亦柔順而中正,遁之嘉美者也。占者如是,而正則吉矣。
  
  《象》曰:「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上九,肥遁,無不利。以剛陽居卦外,下無系應,遁之遠而處之裕者也。故其象占如此。肥者,寬裕自得之意。
  
  《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大,謂陽也。四陽盛長,故為大壯,二月之卦也。陽壯,則占者吉亨,不假言,但利在正固而已。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釋卦名義。以卦體言,則陽長過中,大者壯也。以卦德言,則乾剛震動,所以壯也。「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釋利貞之義,而極言之。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自勝者強。
  
  初九,壯於趾,征凶,有孚。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也。剛陽處下而當壯時,壯於進者也,故有此象。居下而壯於進,其凶必矣。故其占又如此。
  
  《象》曰:「壯於趾」,其孚窮也。言必困窮。
  
  九二,貞吉。以陽居陰,已不得其正矣。然所處得中,則猶可因以不失其正,故戒占者使因中以求正,然後可以得吉也。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羝,音低。羸,力追反。過剛不中,當壯之時,是小人用壯,而君子則用罔也。罔,無也;視有如無,君子之過於勇者也。如此,則雖正亦危矣。羝羊,剛壯喜觸之物。藩,籬也。羸,困也。貞厲之占,其象如此。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小人以壯敗,君子以罔困。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車複。車複,音福。貞吉,悔亡,與《鹹》九四同占。藩決不羸,承上文而言也。決,開也。三前有四,猶有藩焉。四前二陰,則藩決矣。壯于大輿之車複,亦可進之象也。以陽居陰,不極其剛,故其象如此。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尚、上通。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喪,息浪反。《象》同。易,以豉反,一音亦。《旅》卦同。卦體似《兌》,有羊象焉,外柔而內剛者也。獨六五以柔居中,不能抵觸,雖失其壯,然亦無所悔矣。故其象如此,而占亦與《鹹》九五同。易,容易之易。言忽然不覺其亡也。或作疆埸之「埸」,亦通《漢?食貨志》「埸」作「易」。
  
  《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壯終動極,故觸藩而不能退。然其質本柔,故又不能遂其進也。其象如此,其占可知。然猶幸其不剛,故能艱以處,則尚可以得吉也。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坤下,離上。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晉,進也。康侯,安國之侯也。錫馬蕃庶,晝日三接,言多受大賜,而顯被親禮也。蓋其為卦上離下坤,有日出地上之象,順而麗乎大明之德,又其變自《觀》而來,為六四之柔進而上行以至於五。占者有是三者,則亦當有是寵也。
  
  《彖》曰:「晉」,進也。釋卦名義。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上行」之上,時掌反。以卦象、卦德、卦變釋卦辭。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昭,明之也。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以陰居下,應不中正,有欲進見摧之象。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設不為人所信,亦當處以寬裕,則無咎也。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六二,中正,上無應援,故欲進而愁。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而受福于王母也。王母,指六五,蓋享先妣之吉占。而凡以陰居尊者,皆其類也。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眾允,悔亡。三不中正,宜有悔者,以其與下二陰皆欲上進,是以為眾所信而悔亡也。
  
  《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鼫,音石。不中不正,以竊高位,貪而畏人,蓋危道也。故為鼫鼠之象。占者如是,雖正亦危。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以陰居陽,宜有悔矣。以大明在上,而下皆順從,故占者得之,則其悔亡。又一切去其計功謀利之心,則往吉而無不利也。然亦必有其德,乃應其占耳。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角剛而居上。上九剛進之極,有其象矣。占者得之,而以伐其私邑,則雖危而吉且無咎。然以極剛治小邑,雖得其正,亦可吝矣。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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