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9号馆文选__周易本义 |
|
周易本義第一卷(三)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剛、方,釋牝馬之貞也。方,謂生物有常。後得主而有常,《程傳》曰:「‘主’下當有‘利’字。」含萬物而化光。複明亨義。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複明順承天之義。此以上,申《彖傳》之意。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古字「順」、「慎」通用,按此當作慎,言當辯之於微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此以學而言之也。正,謂本體。義,謂裁制。敬,則本體之守也。直內、方外,《程傳》備矣。不孤,言大也。疑故習而後利,不疑則何假于習。傳曰:「直,言其正也,方,言其義也。君子主敬以直其內,守義以方其外。敬立而內直,義形而外方。義形於外,非在外也。敬義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無所用而不周,無所施而不利,孰為疑乎?」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君子黃中通理,黃中,言中德在內。釋「黃」字之義也。正位居體,雖在尊位,而居下體。釋「裳」字之義也。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美在其中,複釋黃中。暢于四支,複釋居體。陰疑于陽必戰,為其嫌于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為,於偽反。離,力智反。夫,音扶。疑,謂鈞敵而無小大之差也。坤雖無陽,然陽未嘗無也。血,陰屬,蓋氣陽而血陰也。玄黃,天地之正色,言陰陽皆傷也。此以上,申《象傳》之意。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屯,張倫反。震坎,皆三畫卦之名。震,一陽動于二陰之下,故其德為動,其象為雷。坎,一陽陷於二陰之間,故其德為陷、為險,其象為雲、為雨、為水。屯,六畫卦之名也,難也,物始生而未通之意。故其為字,象屮穿地始出而未申也。其卦以震遇坎,乾、坤始交而遇險陷,故其名為屯。震動在下,坎險在上,是能動乎險中。能動雖可以亨,而在險,則宜守正,而未可遽進。故筮得之者,其占為大亨而利於正,但未可遽有所往耳。又,初九,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是能以賢下人,得民而可君之 象。故筮立君者,遇之則吉也。 《彖》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難,去聲。 六二《象》同。以二體釋卦名義。始交,謂震。難生,謂坎。動乎險中,大亨貞。以二體之德釋卦辭。動,震之為也。險,坎之地也。自此以下,釋「元亨利貞」,乃用文王本意。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以二體之象釋卦辭。雷,震象。雨,坎象。 天造,猶言天運。草,雜亂。昧,晦冥也。陰陽交而雷雨作,雜亂晦冥,塞乎兩間。天下未定,名分未明,宜立君以統治,而未可遽謂安寧之是也。不取初九爻義者,取義多端,姑舉其一也。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坎不言水而言雲者,未通之意。經綸,治絲之事。經引之,綸理之也。屯難之世,君子有為之時也。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磐,步幹反。磐桓,難進之貌。屯難之初,以陽在下,又居動體,而上應陰柔險陷之爻,故有磐桓之象。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於居貞。又本成卦之主,以陽下陰,為民所歸,侯之象也。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利建以為侯也。 《象》曰: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下,遐嫁反。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邅,張連反。乘,繩澄反,又音繩。班,分佈不進之貌。字,許嫁也。《禮》曰:「女子許嫁,笄而字。」六二,陰柔中正,有應於上,而乘初剛,故為所難而邅回不進。然初非為寇也,乃求與己為婚媾耳。但己守正,故不之許,至於十年,數窮理極,則妄求者去,正應者合,而可許矣。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幾,音機。舍,音扌舍。《象》同。陰柔居下,不中不正,上無正應,妄行取困,為逐鹿無虞陷入林中之象。君子見幾,不如舍去。若往逐而不舍,必致羞吝。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陰柔居屯,不能上進,故為乘馬班如之象。然初九守正居下,以應於己,故其占為下求婚媾則吉也。 《象》曰:求而往,明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九五雖以陽剛中正居尊位,然當屯之時,陷於險中,雖有六二正應,而陰柔才弱,不足以濟。初九得民於下,眾皆歸之。九五坎體,有膏潤而不得施,為屯其膏之象。占者以處小事,則守正猶可獲吉,以處大事,則雖正而不免於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施,始豉反。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陰柔無應,處屯之終。進無所之,憂懼而已。故其象如此。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長,直良反。 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告,音穀。三,息暫反。 瀆,音獨。艮,亦三畫卦之名。一陽止于二陰之上,故其德為止,其象為山。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其卦以坎遇艮,山下有險,蒙之地也,內險外止,蒙之意也。故其名為蒙。「亨」以下,占辭也。九二,內卦之主,以剛居中,能發人之蒙者,而與六五陰陽相應。故遇此卦者,有亨道也。我,二也。童蒙,幼稚而蒙昧,謂"五也。筮者明,則人當求我而其亨在人。筮者暗,則我當求人而亨在我。人求我者,當視其可否而應之。我求人者,當致其精一而扣之。而明者之養蒙,與蒙者之自養,又皆利於以正也。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以卦象,卦德釋卦名,有兩義。「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以卦體釋卦辭也。九二以可亨之道,發人之蒙,而又得其時之中,謂如下文所指之事,皆以亨行而當其可也。志應者,二剛明,五柔暗,故二不求五,而五求二,其志自相應也。以剛中者,以剛而中,故能告而有節也。瀆,筮者二三,則問者固瀆,而告者亦瀆矣。蒙以養正,乃作聖之功,所以釋「利貞」之義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行,下孟反。六三《象》同。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漸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說,吐活反。桎,音質。梏,古毒反。以陰居下,蒙之甚也。占者遇此,當發其蒙。然發之之道,當痛懲而暫舍之,以觀其後。若遂往而不舍,則致羞吝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發蒙之初,法不可不正。懲戒所以正法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九二以陽剛為內卦之主,統治群陰,當發蒙之任者。然所治既廣,物性不齊,不可一概取必。而爻之德剛而不過,為能有所包容之象。又,以陽受陰,為納婦之象。又,居下位而能任上事,為子克家之象。故占者有其德而當其事,則如是而吉也。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指二五之應。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取,七具反。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女之見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占者遇之,則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無所利矣。金夫,蓋以金賂己而挑之,若魯秋胡之為者。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順,當作「慎」。蓋「順」、「慎」古字通用。《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于經意尤親切,今當從之。 六四,困蒙,吝。既遠于陽,又無正應,為困于蒙之象。占者如是,可羞吝也。能求剛明之德而親近之,則可免矣。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遠,于萬反。實,葉韻去聲。 六五,童蒙,吉。柔中居尊,下應九二,純一未發,以聽於人,故其象為童蒙,而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以剛居上,治蒙過剛,故為擊蒙之象。然取必太過,攻治太深,則必反為之害。惟捍其外,誘以全其真純,則雖過於嚴密,乃為得宜。故戒占者如此。凡事皆然,不止為誨人也。 |
浏览:318 |
| ||
| ||
新增文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