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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在香港呆了5个月,很不如意。她是因宋淇为她张罗来的预约任务而来的,为电懋公司写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上、下集的电影剧本,稿酬为1600至2000美元左右。令她惊奇的是香港电影公司的体制与40年代她全盛时期的上海体制不同了。在40年代,导演因为她出剧本而频频对她献殷勤,不仅因为她是位名作家,而且也因为她的作品质量高,从而保证了高票房价值;但是在香港,导演的地位倒转了,他们是电影制作中的最高权威(除了公司老板外)。以他们的尺度来衡量,张爱玲的位置排得并不高,在那些新导演的眼中,无论怎么看,她的名声都不算大。
她还受到健康状况不佳的折磨。眼睛因溃疡而出血,为了抑制病情不得不常找医生打针。又为了能及时完成剧本写作,只能尽早返回美国,她只能从上午10时工作到凌晨1时,使她的眼疾更加恶化。两腿又因旧金山出发的飞机座位狭窄而肿胀,至今尚未消退。由于没有钱去买双大一些的鞋子,只好耐心等到农历年底大减价时再去物色。 最糟糕的是经济上的窘迫,起初宋氏夫妇慷慨地借钱给她周转,但是《红楼梦》稿酬要等剧本完成后才能拿到,而剧本又在不断修改,一时无法交卷。又因为宋与张一样,都是《红楼梦》的专家,先入为主,不能公平地判断电影剧本的好坏,因此,他没有审批权,只能等他的上司来做决定,而这两位上司从没有看过这部古典小说。在这时,宋提出让她另外再写一部剧本,稿酬800美元。即使为此要耽搁她离港日程,她也在所不惜了。因为她计算过,她们在旧金山的开支约为每月200美元,800美元可使她和赖雅生活约4个月,因此她欣然接受了这个任务。 她需要一件冬装、一件夏装、一件家常长袍以及一副眼镜,总共需70美元,但必须预先付款,而她没有很多现钞支付。此外,她不得不把回去的机票费留起来,此款目前还不够,还需预先储蓄起来。她手里倒有一张被她取消的旧金山船票,可以付还她一笔款子用来贴补机票。库克(Coo S)旅行社已代她办理,可是还得等一些时候才能拿到这笔退款。 1962年农历新年来去匆匆。宋淇先是为电懋举行的春节活动疲于奔命,接着又需要为电影公司首席明星尤敏的官司而出庭。尤敏被人诬告,由宋淇陪同下出庭后得释。张爱玲的第三部剧本已获通过,但是《红楼梦》上下集仍无音信。这时,报上传说纷起,说是电懋的主要竞争对手邵氏电影公司将开机拍摄《红楼梦》,准备抢在前头。此说若属实情,则电懋势必放弃计划。果真如此的话,就把她推到了绝望的境地,因为这意味着她这次东方之行彻底落空,完全是浪费。她在小房间中整天透不过气来。随即晚上连夜失眠,眼睛又开始出血。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前夜,她站在公寓屋顶的黑暗中,可看到九龙远远近近公寓的万家灯火,天空中悬着颗红色的满月,她自叹在这茫茫世界里,除了远在天边的赖雅外,自己完全是孤独的,甚至赖雅也未必能全部领会她所感受揪心的痛苦。 (选自《张爱玲在美国———婚姻与晚年》,司马新著,徐斯、司马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7月出版。) |
原文9月8日2:0 发表于网易文化频道 浏览: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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