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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求 报 告
尊敬的中央首长: 您老安康! 关于我女儿李俊(死时十九岁),于2004年5月25日晚十八时三十分左右被害人在本县非法经营的芳都娱乐场所221房间,(该房是身为国家公安干部的专用房间)。同时嫌疑人章巨浪本人是公安干部,将我女儿用各种手段谋杀后,又做了手脚,他上报当地派出所,当然他有预谋,有计划的做好自认为任何人都不会“他杀”。实质上他的名气官职在当地有一定得市场和势力,可以说,他的一切触犯法律犯罪事实任何人都不敢揭发检举,对质,他才搞了一套“以假成真”的恶劣手段来掩盖事实真相,章巨浪本人行为是当地人所共知,但是他和妻子在当地有一定势力,(其妻是该县副县长)(章巨浪其母是该县的两届县长现已退休),所以说当地老百姓是敢怒而不敢言,一句话不敢惹他,怕对自己不利。总之章巨浪的犯罪不仅是知法犯法,而且敢于和有关政策,法规对立。至于他的犯罪事实只有中央亲自到当地调查过问,才能得出老百姓的呼声,如果依靠当地到市有关部门是行不通的,由于他夫妻早已利用各种手段,勾结网络关系串通好,掩盖他的犯罪本质事实,导致到如今有七月之久不予侦察,不拘留审查。章巨浪以及其妻的包庇罪行。 我在发案至今无数十次向有关部门请求立案,侦察抓捕章巨浪。至今章逍遥法外。我实处于无奈,唯一希望寄托在中央首长重视此案,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为我女儿伸冤得出公正结论,我千里迢迢来京向公安部,妇联人大有关司法部门申诉求得公正,同时给您发去请求报告,恳求您在百忙当中抽出一点时间审查一下章巨浪的所作所为。责成有关专案组亲自过问调查核实一下。我无有半点谎言的不实之词。最后请您复信我受害家属。谢谢! 此致 谨呈 请求人:郑小林叩上 2005年元月十八日于京 通讯地点:江西省上高县建设北路副食品大院1栋602号 电话(家):0795-2500241 手机:13133786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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