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祭祀儀規 孝經有云。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若是。父母在則慈愛恭敬。顯親揚名。修身慎行。父母歿則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夫如是作為。方可體慎終追遠之道也。昔者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四時祭祀。儀制隆備。夫聖王之制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患則祀之。故不唯慎終追遠之意。兼作教化萬民。為理國之本也。四時祀期禮記未明載月日。按後漢書祭祀志。四時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臘。一歲凡五祀。後世儒者云。時祭用仲月。然則仲者中也。時令逾半。方告祭先祖。非孝子所為。於情不合。故吾族以四孟時享。 至於時祭之外。禘為大祭。所謂三歲一禘。五歲一祫者。然其說出自緯書。諸經並無明據。按禮記云。天子祫禘祫嘗祫烝。又鄭玄注。禘以孟夏。祫以孟秋。歷朝儒士多以此為證。考訂禘祫制度。有唐三歲一祫以孟冬。五歲一禘以孟夏。祫則群廟大合。禘則各序其祧。其禘祫。太祖位於西而東向。其子孫列為昭穆。昭南向而穆北向。雖已毀廟之主。皆出而序於昭穆。此有天下者之祭禮。非庶民所宜祀。故一歲五祀。四孟時享與臘祭足矣。 儒生多持祭初祖於冬至之說。然則書筠皆言孟冬祫禘。考冬至多在仲冬。顯失古意。若孟冬祭初祖。則與四孟時享重迭牴牾。一載五祀之臘享。祭於歲末。其時去正旦不遠。祀告先祖。酬答福祐之德。故以諸廟合祀為宜。臘日之期。洎漢至唐。以季冬蜡祭之後。蜡祭在冬至後三戌。辰日臘享於宗廟。比及趙宋。移臘享至季冬廿三。若本歲不置閏。則三戌已近歲杪。再至辰日。定在正旦之後。若本歲置閏。則廿三日恐居立春之後。則與春祭相淆。故兩說皆不便。故以季冬初八臘享為宜。郊特牲云。天子大蜡八。蜡祭者合祭百神於南郊。此亦有天下者之祭禮。非平民所宜祀。 禮記祭法有殤祭之法。曰。王下祭殤五。適子。適孫。適曾孫。適玄孫。適來孫。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士庶祭子而止。考新唐書禮樂志。古殤及無後皆祔食於祖。無祝而不拜。設座祖左而西向。可以參照之。 今刊列祭祀之儀於觀德之次。俾族內父兄勿忘孝子事親之終也。 宗祠祭儀。凡有事則主人。深衣晨謁於大門之內。焚香再拜。 出入必告。 主人主婦出不經宿。則入大門瞻禮。而歸來亦如之。若出門經宿。則焚香再拜。出行經旬。再拜焚香。告云。某將適某所。敢告。複再拜而行。歸亦如之。遠行經月。則開中門。立於階下。再拜。陞自阼階。焚香告畢。再拜。降復位。再拜。 廟參。 前期一日。灑掃齋宿。厥明夙興。開門軸簾。每龕設時令蔬果一盤。每位茶盞一。茶食盤一。於阼階下置盥盆帨巾各二。主人以下盛服。入門就位。立定。主人盥帨。陞。啟櫝。奉諸考木主置於櫝前。主婦盥帨。陞。奉諸妣木主置於考東。皆畢。主婦以下先降。復位。主人詣桌前。焚香再拜。執事者盥帨。將沸湯調茶於銚子。點茶於盞。奉詣主人之右。主人跪。執事者皆跪。主人受盞。奠。反盞。俛伏。興。少退。再拜。降。復位。與在位者皆再拜參神。主婦陞。執茶盞。執事者執銚子。隨之點茶如前。子婦執事者先降。復位。主人主婦分立於桌前東西。再拜。降。復位。與在位者皆再拜。辭神而退。節日則獻以其節之所尚者。薦以大盤。儀若告朔。 有事則告。 儀若告朔。但獻茶果再拜訖。主婦先降。復位。主人立於桌南。執事者充祝執版。立於主人之左。跪讀之畢。興。主人再拜。降。復位。餘並同。 告受官其祝版云。維歲月日。孝子某官某。敢昭告於皇某親某官封諡府君。皇某親某封某氏。某以某月日蒙恩授某官。奉承先訓獲沾祿位。餘慶所及不勝感慕。謹以茶果用伸虔告。 告追贈。唯告所贈之龕。別設香桌於龕前。又設一桌於其東。置淨水。粉盞。刷子。筆墨於其上。餘並同。但祝版云。奉某月某日制書。贈皇某親某官。皇某親某封某。奉承先訓竊位於朝。祗奉恩慶有此褒贈。祿不及養摧咽難勝。謹以茶果用伸虔告。告畢。再拜。主人進。奉主置桌上。執事者洗去舊字。別塗以粉。俟幹。命善書者改題所贈官封。洗水以灑祠廟四壁。主人奉主置故處。乃降復位。餘並同。 主人生嫡長子。則滿月而見。主人立於香桌之前。告曰。某之婦某氏。以某月日生子名某。敢見。告畢。立於香桌東而西向。主婦抱子進見於兩階之間。再拜。主人乃降復位。餘並同。 若有水火災變。務先救祠廟。遷木主。收遺物。次及祭器。末乃家產財貨。若易世。則改題主而遞遷之。 時享。 四時祭用孟月朔日。前期三日齋戒。主人率眾丈夫致齋於外。主婦率眾婦女致齋於內。沐浴更衣。飲食清淡不茹油膩。不弔喪。不聽樂。凡凶穢之事皆不得預。 前期一日設位陳器。主人率眾丈夫深衣。並及執事者灑掃正寢。洗拭椅桌。務令蠲潔。設元祖考妣位於堂西。北壁下而南向。考西妣東。高祖考妣。曾祖考妣。祖考妣。考妣以其昭穆為次而東西兩序相向。皆如元祖之位。設香案於堂中。束茅聚沙於香案前及逐位前地上。設桌於其東。別置桌於於其西。設盥盆。帨巾各二於阼階下之東西。其西者有台架。又設陳饌條案於其東。主婦率眾婦女潔籩豆具祭饌。 厥明夙興。平明奉主就位。主人以下各盛服。盥手。帨手。詣祠廟前。眾丈夫敘立如告朔之儀。主婦西階下。北向立。俟立定。主人陞自阼階。焚香。告曰。孝孫某。今以孟月吉日。有事於皇元祖考某官府君。皇元祖妣某封某氏。皇高祖考某官府君。皇高祖妣某封某氏。皇曾祖考某官府君。皇曾祖妣某封某氏。皇祖考某官府君。皇祖妣某封某氏。皇考某官府君。皇妣某封某氏。以某親某官府君。某親某封某氏祔食。敢請木主出就正寢。恭伸奠獻。告訖。揖。斂櫝。正位祔位各置一笥。各以執事者一人捧之。主人前導。主婦從後。卑幼在後。至正寢。置於西階桌子上。主人啟櫝。奉諸考木主出就位。主婦盥帨陞。奉諸妣木主亦如之。既畢。主人以下皆降復位。 參神。主人以下敘立如祠廟之儀。立定。再拜。 降神。主人陞。焚香。少退立。執事者一人奉茶盞立於主人之左。主人跪。執事者亦跪。進盞。主人受之。右手執盞。灌於茅上。畢。以盞授執事者。俛伏。興。再拜。降復位。 進饌。主人陞。主婦從之。執事者一人以盤奉飯食菽羹。至元祖位前。主人奉飯食。奠於簋。主婦奉菽羹。奠於鉶。使諸子弟婦女各設祔位。皆畢。主人以下皆降復位。 初獻。主人陞。詣元祖位前。執事者一人執酪實爵立於其右。主人奉元祖考樽位前東向立。執事者西向斟酪於爵。主人奉之。奠於樽。以爵授執事者。俛伏。興。少退。立。祝取版立於主人之左。跪讀曰。維歲月朔日。孝子玄孫某官某敢昭告於皇元祖考某官府君。皇元祖妣某封某氏。氣序流易。時維孟春。追感歲時。不勝思慕。敢以粢盛酪齊。祗薦歲事。祇食尚饗。畢。興。主人再拜。退。詣諸位。獻祝如初。毎逐位讀祝畢。獻畢。皆降復位。執事者徹饌。置樽盞於故處。 亞獻。主婦為之。諸婦女奉酪分獻如初獻儀。但不讀祝。 終獻。兄弟之長為之。餘眾子弟奉酪分獻如亞獻儀。 侑食。主人陞。執爵。就斟諸位之酪皆滿。立於香案之東南。主婦陞。扱匙飯中。西柄。正筯。立於香案之西南。皆北向。再拜降復位。 闔門。主人以下皆出。祝闔門。主人立於門東而西向。眾丈夫在其後。主婦立於門西而東向。眾婦女在其後。 啟門。祝聲三噫歆。乃啟門。主人以下皆入。就位。主人主婦奉茶。分進於諸考妣之前。 受糈。執事者設席於香案前。主人就席。北面。祝詣元祖考前。舉酪樽詣主人之右。主人跪。祝亦跪。主人受樽。奠。啐。祝取匙杅。盛取諸位之飯各少許。奉詣主人之左。嘏於主人曰。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於汝孝孫。使汝受祿於天。宜於所務。眉壽永添勿替引之。主人俛伏。興。再拜。跪。受飯嘗之。取酪飲之。執事者受杅盞。主人俛伏。興。立於東階上。西向。祝立於西階上。東向。告禮成。降復位。在位者皆再拜。主人不拜。降復位。 辭神。主人以下皆再拜。 納主。主人主婦陞。各奉主納於櫝。主人以笥斂櫝。奉歸祠堂如來儀。 徹。主婦還監徹。酪之在樽盞它器中者。皆入於瓶。緘封之。蔬果羹飯並入於燕器。主婦監滌祭器而蔵之。 餕。是日。主人監分祭品。遂設席。尊者一人先就坐。眾丈夫敘立。皆再揖。子弟之長者一人充獻者少進而立。執事者一人執樽立於其右。一人執盞立於其左。獻者揖。興。受樽斟酪。反樽受盞。祝曰。祀事既成。祖考嘉饗。伏願某親。備膺五福。保族宜家。以盞授執盞執事者。置於尊者之前。尊者舉盞畢。獻者揖。興。退復位。與眾丈夫皆再揖。尊者命取樽及獻者之盞置於前。自斟之。祝曰。祀事既成。五福之慶與汝曹共之。命執事者以次就位。斟酪皆遍眾人。獻者受酪飲畢。揖。興。退立。眾丈夫進揖。退立。飲。獻者與眾丈夫皆再揖。既畢。乃就坐。將罷。主人頒糈於執事者工祝。其日祭品皆盡。受者皆再揖。乃徹席。 蜡祭初祖。 前期三日齋戒。如時祭之儀。前期一日設位。主人眾丈夫深衣。率執事者灑掃祠廟。滌濯器具。設神位於堂中間北壁下。設屏風於其後。食床於其前。 陳器。設桌案潔籩豆一如時享。 具饌。酪一瓶。飯米一杅。置於一盤。蔬果各六品。鹽一小盞。餘如時享。 厥明。夙興。盛服就位。如時祭儀。 降神。主人盥。陞。奉酪樽詣堂中。告曰。孝孫某今以蜡祭。有事於皇始祖考妣。敢請尊靈。降居神位。恭伸奠獻。遂奠酪於樽。俛伏。興。少退。立。再拜。參神等如時祭之儀。 進饌。主人陞。詣神位前。執事者實飯於簠奉以進。主人受。設之於蔬籩北。西上。執事者出菽羹置於鉶。奉以進。主人受。設之果豆之東。執事者以杅二盛飯。杅二盛菽羹。奉以進。主人受。設之。飯在酪樽西。羮在樽東。皆降。復位。 初獻。如時享之儀。唯祝辭曰。維歲月日。子孝孫姓字。敢昭告於皇初祖考皇初祖妣。今以至後陽始。追惟報本。禮不敢忘。謹以粢盛酪齊。祗薦歲事。 亞獻。終獻。侑食。闔門。啟門。受糈。辭神。徹。餕。並如時享之儀。 臘享先祖。 前三日齋戒。如祭初祖之儀。 前一日設位陳器。如祭初祖之儀。但設祖考神位於堂中之西。祖妣神位於堂中之東。 具饌。如祭初祖之儀。 厥明。夙興。盛服就位。降神。參神。如祭初祖之儀。 進饌。如祭初祖之儀。 初獻。如祭初祖之儀。 亞獻。終獻。侑食。闔門。啟門。受胙。辭神。徹。餕。一如祭初祖儀。 禰。 前三日齋戒。前一日設位陳器。如時享之儀。但止於正寢。合設兩位於堂中西上。餘並同。 具饌。如時享之儀。 厥明。夙興。盛服。詣祠廟奉木主出就正寢。如時享之儀。但告辭云。孝子某。今以孟冬成物之始。有事於皇考某官府君。皇妣某封某氏。餘並同。 參神。降神。進饌。初獻。並如時享之儀。但祝辭曰。今以孟冬。成物之始。感時追慕。昊天罔極。餘並同。 亞獻。終獻。侑食。闔門。啟門。受胙。辭神。納主。徹。餕。一如時享之儀。 誕辰忌日。 前一日齋戒。如禰之儀。 設位。如禰之儀。但止設一位。 陳器。具饌。如禰之儀。 厥明。夙興。主人以下變服。余人皆去華飾之服。 詣祠堂。奉木主出就正寢。如禰之儀。但告辭云。今以某親某官府君。遠諱之辰。敢請木主出就正寢。恭伸追慕。餘辭並同。 參神。降神。進饌。初獻。如禰之儀。但祝辭云。歲序流易。諱日複臨。追遠感時。不勝永慕。云云。若考妣則易不勝永慕曰昊天罔極。若旁親則云。諱日複臨。不勝感愴。云云。祝興主人以下哭盡哀。餘並同。 亞獻。終獻。侑食。闔門。啟門。並如禰之儀。但不受糈。 辭神。納主。徹。並如禰之儀。但不餕。 墓祭。 清明前一日齋戒。如時享之儀。 具饌。各墓祭品視時享。更設一以祀后土。 厥明灑掃。主人深衣。率執事者詣墓所。再拜。奉行塋域內外。環繞哀省三周。其有草棘。即用刀斧鋤斬芟夷。灑掃訖。復位再拜。又於墓左以祭后土。 布席陳饌。用新潔席陳於墓前。設饌如時享之儀。 參神。降神。初獻。如時享之儀。但祝辭云。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氣序流易。雨露既濡。瞻掃封塋。不勝感慕。餘並同。 亞獻。終獻。並以子弟親賓為之。 辭神。乃徹。遂祭后土。布席。陳饌。四盤於席南端。設盤盞匙筋於其北。餘並同上。 降神。參神。三獻。同上。但祝辭云。某官姓名。敢昭告於后土氏之神。某恭修歲事於某親某官府君之墓。惟時保佑。實賴神庥。敢以肴饌。敬伸奠獻。尚饗。 辭神。乃徹而退。 宗祠陳設。正位。豋一。鉶一。籩二。豆二。簋一。樽一。盞一。爵二。無篚帛。祔位。唯俎一。 |
浏览:1356 |
| ||
| ||
新增文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