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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的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故意杀人案画上句号,3月2日,周一超在嘉兴被执行死刑。
严格地说,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同学是遇难死的,而不是正常死的。他知道就业的艰难,知道一个单身家庭养育出一个大学生是多么不容易,所以他以优异的成绩报考了公务员,谁知道天算(公民平等就业权)不如人算(地方歧视政策),他当不了公务员。而且当不了公务员的原因,也不是他自己的原因。国家招考公务员,理应程序公开吧,比如连一张录取或不录取的通知书都不发给他,这其中难道没有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可能?可以说,周一超的悲剧正在于此。如果报考者的起点与待遇都是公开的,一样的,其后果或许就没有今天周一超被判死刑那么严重。这里的公开指的是程序公开,应该在统一报名的时候公开体检标准,什么样的身体可以当公务员,什么样的身体不能当公务员,让报名者一目了然。不要等到一番笔试合格以后,又一番面试合格以后,再开始体检身体。体检合格的就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的就干脆拉倒,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且回头看看周一超动杀机的前后过程吧:2003年1月23日,周一超报名参加浙江嘉兴市秀洲区政府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笔试排名第三,面试后总成绩排名第五。4月3日下午3时许,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周一超到区人事局,询问经办人后得知自己体检结果为“小三阳”,不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未被录用。一怒之下他用水果刀将经办人刺成重伤,并将同办公室的张某刺死。 按讲说,依周一超在浙江大学受的良好教育,依周一超在笔试、面试时的优异表现,难道他当不上公务员就找不到一份工作?我想,如果人事部门的工作再认真一些,在周一超报名时把对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多强调几遍,把准入规则讲讲清楚明白,态度上再和蔼可亲些,年纪轻轻的周一超也不至于愤而杀人…… 可是,一切的一切都错过了。这个歧视公民平等就业权的公务员录取体检制度,使周一超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人事部门录取工作人员付出的成本也太大了,两个富有朝气的生命去了,再加上一个重伤,三个家庭受到致命的伤害,政府财政也多了一份负担,这难道不是制度在向他们挥动着“死亡之刀”吗?难道不可以事先避免吗? 说简单了,其实这个“事件”不是周一超选择了杀人,而是某些看不见的原因在“操纵”周一超杀人。现在,周一超死了,浙江的小三阳患者也可以当公务员了。从歧视到解除歧视,走到这一步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可以说,是周一超的牺牲,换来了众多小三阳患者的平等就业权利,人们应该纪念周一超,因为他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一个纯粹的为公众平等就业权利献身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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