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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航
在对济宁市航运管理局的采访中听到最多的是“敏感”两个字。自7月9日该局正式通告断航起,在近一月时间里,运河济宁段130余公里内的所有运输船舶均已停航待命,最多时拥塞船舶2000余艘,六七千名船民滞留济宁。有关部门虽然采取了卸载、拖离等疏导办法,目前仍有一半左右的船舶停靠在各个码头寸步难行。鉴于当前水势,何时能够通航还是一个未知数。 断航的最直接原因自然是持续的干旱。在济宁城区,酷热伴随着运河余泽蒸腾而起的潮闷,让人难以在大街上停留。人们议论着干旱再持续多久就会使饮用水的供应出现问题,“大运河”再次阵发性地成为热点词汇,据说当地媒体也曾有过“断航离断流有多远”的讨论。他们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50年一遇的干旱已使以微山湖为首的北方最大淡水湖“南四湖”几乎全面干涸,而南四湖正是大运河的主要补给水源。辖区70%为湖面、最大水面面积1266平方公里的微山县,如今拥有的是大片草场。 大运河仍是名符其实的黄金水道,虽然京沪、京九等铁路干线和京福高速公路均从济宁通过。本次已持续20余天的断航,仅就济宁航运业来说,其损失保守估计已达1000万元,如果将煤矿开采、码头装卸、维修配件、餐饮服务等关联行业以及苏、浙、沪等下游需煤产业另行采购新煤的损失计算在内,损失规模将更为巨大。 大运河的这次突然死亡充分彰显了它的价值。“断航也许是个好事,能促使我们对运河的经济、文化、社会效益重视起来,对其的认识能更加明确。”当地政府部门有关人士和运河研究者均持这样的看法。 运河的含金量 以目前京杭大运河的现状而言,称之为“济杭大运河”更为合适。历经建国后的多次分段大规模重修,目前向北也仅贯通至济宁。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未正式实施前,北煤南运几乎涵盖了运河的全部经济意义——在济宁及周边找到了越来越多的矿,“运河经济带”因此重新成为一个准确的表述。 作为国家重点煤炭基地的济宁,拥有已探明储量250多亿吨,另有列全国第二位的1275万吨稀土矿储量,而东南以苏、浙、沪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恰恰是资源贫乏区,因漕粮停运而久已废置的运河重新变得令人瞩目,北煤经大运河南运成为必然之势。1997年后运河济宁段的复通,使资源的开采与需求都更为热切,济宁的原煤年产量已可达5500万吨,其中2500万吨以上销往苏、浙、沪及长江流域各省。 由于水运成本只占铁路运输的1/6,公路运输的1/30,因运河之便,同等质量的原煤南运杭州,济宁煤炭与山西煤炭相比,每吨运费要便宜30-40元,苏、浙、沪需煤产业每年可节省运费10亿元。济宁当地煤炭企业以高出采煤成本2—4倍的出厂价,运销华东市场,其价格竞争力依然明显。凭借运河天然优势,在煤矿业全线亏损的时候,济宁兖州矿业成为全国煤炭系统第一利税大户,达到全国煤炭利税总额的45%。济宁因运河的存在而避免了同为资源型城市的山西大同等地越挖越赔、越挖越穷的尴尬。 时隔多年之后,历史成就了一个循环,当年因漕粮停运而衰败的城市重新因运河而兴。从当地政府发布的资料来看,济宁市仅运河航运从业者已达10万人,年社会总收入达到20亿元。 调水困局 如果不出现一年比一年严峻的水短缺,以至终于导致济宁南四湖干涸及运河大流域断航,运河经济的前景似乎将更为美好。运河流域的干旱令南水北调更形迫切,然而“运河经济带”因历史和现实原因形成的管理体制、利益格局上的重重矛盾,正对调水解运河之困构成障碍。 京杭大运河作为国家内河航运网规划中惟一沟通淮河、长江、钱塘江等主要水系的人工内河,自清末废置久设济宁的东河总督衙门后一直未设置如长江、黄河、淮河水利委员会这样的统一管理机构,从而造成事实上的分段而治,至今其各段航道标准、规费征缴方式均有明显差异。以山东、江苏分界处为例,两省相邻县市均有自建码头并派驻规费征缴人员,据称为数不少的江苏船舶在上行100余公里至济宁装货后,往往回程至界口看准机会停靠江苏所设码头,以此规避来路100余公里应缴山东方面的航运规费。 南水北调东线方案——由江苏向南四湖调水,经穿湖而过的大运河河道逐级北送——的出台,使包括上述矛盾在内的、若干一直未能解决的遗留问题与流域治理争端越发凸显,并随着工程筹备进度的加快而表现出多种可能变化的不确定性。 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论证中,如何向必经之路南四湖与运河调水,目前江苏、山东两省仍旧各持一端,未能达成一致。江苏方面希望经由南四湖西侧该省沛县境内河流向湖中调水,山东方面则坚持由湖东侧该省枣庄境内韩庄运河向济宁南四湖调水的方案。不同线路之争,实际体现着水资源利用的权属之争。山东方面特别是济宁担心的是南水北调东线开通后,如从江苏境内直接向南四湖调水,在向对方付出较大的水资源使用费后,因湖西侧属江苏地界,当地企业、农田再行由湖中引流回灌不易控制,从而形成江苏卖——山东买——江苏用的态势。另外,山东方面还提出湖区以西是传统泛区、河道易淤塞不易疏浚的理由。 此外,两省之间一直未能彻底解决的、主要涉及微山湖区省界划分的问题也再度被提出来。为完成大运河南水北调主干渠的任务,需在其流经的南四湖中段建二级坝。有消息称,江苏方面希望将预建的二级坝以南的运河与湖区水资源(含微山湖全部与昭阳湖一半)划归江苏省,以二级坝与山东分界。而山东则坚持1953年国务院(时为政务院)在划设微山县时的批复精神——南四湖湖面由济宁市微山县统一管理,明确南四湖属山东济宁市行政区域。除此之外,山东方面还认为另一个建议——由淮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江苏共同组建供水管理处管理运河及其所流经的南四湖水域——同样不妥,他们认为这种共管局面将难以协调供水与防洪、除涝、航运、渔湖民生产生活及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必然会带来种种矛盾与冲突,影响当地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再者,在按多大水资源量支付费用的问题上,预计江苏与山东特别是济宁仍将会有较多回合的讨价还价;而在中央与省两级财政分别编制的调水项目建设投资和运河流域治污投资中,济宁也一直希望能多得到一些额度与优惠。 自今年一月份国家公布“南水北调山东段已准备就绪”的消息后,运河调水工程并未见到实质性的进展,而有关东线工程将被推后的传言却不少,有些是以学术研讨的方式出现的。这其中涉及到的原有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毋庸置疑比技术问题更难以解决。目前还不清楚,在解决这些症结问题上的迁延,是否会对运河调水工程的如期实施造成直接影响,进而在较长的时期内扼制运河航运功能的进一步发展。 人们普遍认为,如不尽早“借光”调水工程,大运河断航仍将不可避免地重复出现,而且将比当前情况更形严峻。因资源南下而复兴的“运河经济带”在重新兴起不久后,会在不尴不尬的持续期待中重新进入休眠的沉寂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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