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506号馆文选__李文忠公选集 |
|
|
|
光緒二十一年(二十一)
·寄譯署(五月十三日已刻) 李經方電稱,交接臺灣文據,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為照在下之關所定和約第五款第二條,交接臺灣一省,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簡派二品頂戴前出使大臣李經方,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簡派臺灣總督海軍大將從二位勳一等子爵樺山資紀,各為全權委員。因兩全權委員會同於基隆所辦事項如左。中、日兩帝國全權委員交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即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在下之關兩帝國欽差全權大臣所定和約第二款,中國永遠讓與日本之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並澎湖列島,即在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以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之管理主權,並別冊所示各該地方所有保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件,均皆清楚。為此,兩帝國全權委員欲立文據,即行署名蓋印,以昭確實。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十日、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日,訂於基隆,繕寫兩分。大清帝國欽差全權委員一品頂戴前出使大臣李經方、大日本帝國全權委員臺灣總督海軍大將從二位勳一等子爵樺山資紀。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並澎湖列島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屬公物件清單。 一、臺灣全島、澎湖列島之各海口並各府廳縣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屬公物件。一、臺灣至福建海線應如何辦理之處,俟兩國政府隨時商定云。乞代奏。又據電稱,交接文據,漢文、東文各一分,擬派隨員齎送到津,求咨送總署備案。俟文到即轉咨。 ·伯行上海來電(五月十三日已刻到) 文酉電敬悉。擬不具摺,乞將交按臺灣問答節略,核酌電奏。若太冗長,或求具摺代奏,並附片聲明病狀,不能進京覆命。臺事已了,以後或冀不再相強。至交接文據,漢文、東文各一分,明後日即派張、柳等齎送到津。到時,求咨送總署,或摺內先聲明。又,福士達金洋一萬元,求飭滬道速撥。又,赴臺經費約用九千餘,銷冊即造報寄津,求咨署,餘款即就近繳滬關。至各員薪俸,擬給一月。馬照二等參贊例,餘文武九員均照隨員例,無折扣。是否可行?乞示。 ·覆伯行(五月十三日已刻) 文兩電均轉署代奏,並聲明交接文據送到即轉咨,可不另具摺。不能進京覆命一節,未便代奏,使人議父子偃蹇抗違,內廷最喜挑過節,若電旨催促,只可電覆俟調理稍愈即赴京覆命。福金洋即電滬道撥發,使費可聲明。臺為險地瘴區,不得不稍優以示體恤,餘款應備文解還道庫。九千餘兩,是否連船價在內?唐電基隆不守,省城瓦解,事無可為,似將逃矣。 |
| 浏览:362 |
| ||
|
| ||
| 新增文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