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506号馆文选__李文忠公选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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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二)
光緒十四年分 一、收湖北省釐金銀二十二萬兩,又十五年找解十四年分指撥釐金銀四萬兩,共收銀二十六萬兩。 一、收浙江省釐金銀十八萬兩。 一、收江西省釐金銀四萬兩,又十五年找解十三年分指撥釐金銀五萬兩,共收銀九萬兩。 一、收江海關一百六結至一百十一結四成一半稅銀三十六萬八千二百五十三兩零,又十五年找解十四年分一百十二結四成一半稅銀八萬四百十五兩零,共收銀四十四萬八千六百六十八兩零。 一、收浙海關一百九結至一百十二結四成一半稅銀十一萬九千四百十八兩零,又十五年找解十四年八千一百十三結四成一半稅銀三萬二千二百十六兩零,共收銀十五萬一千六百三十四兩零。 一、收山海關一百十結至一百十二結四成全稅銀六萬三千六百五十五兩零,又十五年找解十四年分一百十三結四成全稅銀三萬四千六百二十四兩零,共收銀九萬八千二百八十兩零。 一、收山東省解還墊發光緒十三年鎮中、鎮邊兩蚊砲船一半經費銀一萬一千七百五十三兩零。 一、收機器局由部領回扣存吉林軍火價內應還北洋防費項下購造鉛丸價銀七百三十四兩零。 一、收山東平度州礦務局領用北洋防費項下購存氐那米脫炸藥價銀五百九十九兩零。 一、收熱河礦務局領用北洋防費項下購存氐那米脫炸藥價銀二百九十九兩零。 一、收淮軍報銷局光緒十四年第十七案撥銷行營製造局造子匠工及幫辦人等薪糧,銀一萬一千四百九十五兩零。 一、收電報官局呈繳光緒十四年商報信資銀六千八百四兩零。 一、收北洋防費項下光緒十四年遵照海軍衙門新章改按京平核發各款扣回平餘銀三萬一千六十三兩零。 以上新收共銀二百二十八萬四千四百十一兩零。 管收二項共銀二百九十萬五千七兩零,內除撥發派員赴英、德兩廠接帶訂造四快船回華經費不敷銀四萬五千三百八十兩零,又撥發訂購英廠出海魚雷艇並配齊雷砲等價及回華用款不敷銀七千一百八十九兩零,均經專案造報,奉部准銷。又撥發蠶池口遷移教堂經費銀四萬兩,業經奏明在於北洋銷案內就款開除。又撥發旅順船塢添造攔潮石壩經費不敷銀七萬四千六百六十四兩零,業經奏明歸入旅順塢壩工程案內造報請銷。又撥解海軍衙門十三、十四兩年北洋防費項下應按京平扣發各款平餘銀六萬三千二百二十二兩零,業經詳請劃抵鎮遠等七船次年薪餉。以上五款,共應登除銀二十三萬四百五十五兩零,計實收銀二百六十七萬四千五百五十一兩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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