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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猪崽 陈英贤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初中毕业就回了乡,扛起锄头当社员。 有一回,全队人都在田里干活,中午歇晌,大伙聚在轮墩亭里乘凉。忽然,一头三十来斤的小猪顺着大路慌慌张张跑了过来。生产队长左右张望,见四下没人,就悄悄指使一个社员把小猪逮住,当场拿到小河里溺死,打算等傍晚收工再带回队里。 傍晚队里买了几斤老酒,晚上记完工后,陈长招呼所有劳力一起去吃小猪肉。那天晚上,我也去吃了。可我叔叔陈忠才,因为是地主子弟,平日里就活得提心吊胆,生怕沾半点是非、日后惹祸上身,说什么也不敢去。 本以为这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可天底下哪有藏得住的事。没过几天,猪的主人就找来了。 原来那是二里外仙游移民队社员养的猪,猪圈破了个洞,小猪跑了出来,一路顺着大路跑到我们这儿。猪主人气不过,直接跑到大队告状,要求赔偿、还要讨个说法。 可大队把事情查清之后,非但没有处理队长,反倒觉得这事传出去不好听,怕坏了名声,竟把所有责任一古脑儿全推到了我叔叔陈忠才头上。大队还专门开了批斗大会,一口咬定是我叔叔偷杀了人家的猪崽。不明真相的人听了,也都信以为真。 只是说来荒唐:最后赔给猪主人的钱,还是我们这些当晚吃了猪肉的人一起凑的,我叔叔一分钱都没出,却白白背了黑锅。 在那个年月里,这样指鹿为马、平白无故嫁祸于人的冤枉事,真的是见怪不怪。 2001年5月30日 于余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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