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猪崽 陈英贤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记得有一次,全队人在田间劳作,中午歇在轮墩亭时,一头三十来斤的小猪忽然顺着路跑了过来,生产队长看见周围无人,便指使一个社员把猪崽逮住,先拿到小河里溺死,等傍晚收工后带回队里处理,又买了几斤老酒,让全队的劳力晚上记完工后都来吃。那天晚上我也去吃了,可叔叔陈忠才因为是地主子弟,顾虑多,唯恐日后惹出麻烦,牵连自身,便没敢去吃。 这事本想做得很隐密,可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没过几天,猪崽的主人就找来了。原来那是二里外移民队社员养的猪,只因猪圈破了个洞,小猪从洞里钻出来,一路顺着人行道跑了过来的。猪主人跑去大队告状,要求赔偿和道歉。 大队查清情况后,大概觉得队长指使杀“捡 ”来的猪名声难听,竞把责任全推到了叔叔陈忠才头上,大队还专门召开批斗大会,宣称我叔叔偷杀了猪崽,让不明真象的人还信以为真。只是那笔赔给猪主人的钱,终究是我们这些吃了猪肉的人凑的,叔叔没掏一分。 那时候,这种指鹿为马,嫁娲于人的冤枉事,真是屡见不鲜。 |
浏览:94 |
| ||
| ||
新增文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