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建立之初,太祖为巩固中央政权,大力削弱统兵武将的权力,同时选用文臣到地方行政机构任职,继位的太宗、真宗进一步完善太祖的措施,逐渐以文臣掌兵为常制,到仁宗中期,已形成以文臣制武将的局面。
一、两宋之交武将势力的崛起 文臣掌兵体制确立后,被作为“祖宗之制”长期得以保持。元元年(1087),吕大防曾上书指出其弊,并建议“陕西五路宜择威名忠亮之臣,不限文武,为之统帅,其次以为将佐。”1在当时全国上下重文轻武的气氛中,建议没被采纳。但在北宋后期四次大的军事行动中,有两次统帅均为武将(另两次为宦官)。 第一次是平侬智高之叛。皇四年(1049)五月,侬智高连陷广西八州,安抚使余靖等人师久无功,枢密副使狄青上表请行,仁宗命其为宣抚使、提举广南经制盗贼事。结果遭到许多大臣的反对,最后在枢密使庞籍力赞下成行,并受诏节度岭南诸军。2 第二次是征交趾之役。熙宁八年,神宗以郭逵为“安南行营经略招讨使兼荆湖、广南宣抚使”3,率兵夫30万攻交趾,最后迫使交趾称臣纳贡。 与此同时,在西北地区的宋夏战争中,武将种氏、姚氏逐渐崛起。种氏起于种世衡,他以荫补得官,后因在西边建青涧城而知名,累迁环庆路兵马钤辖,其子“古、谔、诊皆有将材,关中号曰‘三种’”。其中,种谔在李宪率兵攻夏时任经略安抚副使,“诸将悉听节制”,后知延州,成为一方统帅。世衡孙师道、师中皆有名,金人南下,师道为京畿河北制置使,后升为“同知枢密院、京畿两河宣抚使”;师中“历知环庆、滨分阝州、庆阳府、秦州,”“为时名将”4。 姚氏起于姚兕,以荫补右班殿直,卒于鹿阝延总管,与弟麟“关中号‘二姚’”。子姚雄“权经略熙河”,姚古官“熙河经略”,金兵入侵,诏姚古为“河东制置”,古子平仲为都统制。5 狄青、郭逵统兵南征与种、姚两氏之崛起说明:承平时期确立的文臣掌兵体制,一旦遇到战争就会发生动摇,此后宋金之间残酷的战争,更使这一体制受到极大的冲击。 高宗即位以后,任用坚决主张抗金的李纲为相,又设御营司来统领军队。当时来自各地的军队“皆在行朝,不相统一,于是始置御营司,以总齐军中之政。”6而“御营使一员或两员,以宰相兼;副使一员,以执政兼;参赞军事,以从官兼;提举事务,以大将兼。”7当时的宰相黄潜善、李纲都曾兼使,武臣王渊为御营使司都统制,刘光世提举一行事务,史称御营司“遂专兵柄,枢府几无所预。”8因河北、河东仍有许多州县被宋军和忠义民兵固守,所以李纲进“御敌之策”,认为当务之急是派人“料理河北、河东”,“于河北置招抚司,河东置经制司”9。在他的推荐下,高宗任命张所为河北招抚使,傅亮为河东经制副使,宗泽为开封知府兼东京留守,而张所、宗泽均为文官。此外,李纲还请“于沿河、沿淮、沿江置帅府,以文臣为安抚使带马步军总管,武臣一员为副,许便宜行事。”10 从建炎机构设置可以看出,无论高宗赵构还是宰相李纲,都想保持祖宗成法,以文臣来掌握中央与地方的军队。但宋金战争的严峻形势,使这一切发生了变化。在中央,御营司这一机构并未能对御营各军实行强有力的领导,而御营各军的兵力和番号也变化不定。如韩世忠任御营平寇左将军,其部伍在沐阳溃散,几不成军。苗刘之变时,为营救宋高宗,向张俊借兵两千。而苗刘两军在溃败后则被取消建置。 建炎三年(1129),赵构任命辛企宗为御营使司都统制,“韩世忠、张俊皆不服,乃命世忠、俊改御营为御前。”11此前,刘光世因平苗刘之功,升任御营副使,其队伍已单独成军。后来,宋廷又“别置御营使司五军统制,以陈师古、颜孝恭等帅之。”12因刘、韩、张三大将的部队脱离了御营司,其权力实际已大为减弱。时御营司曾制定许多条规,以加强对诸军的控制,如“逐军各置虎符,于御前收管,非降虎符,毋得擅出营。”“诸将不得互相招收”等,但“时诸将方自擅,迄不行。”13这说明,在战争时期,以文制武的体制已难以维持了。 当时,在地方上,张所、傅亮不久被免职,只有宗泽出任东京留守后,整顿开封城防,联络大河以北各抗金武装,组成了号称百万的大军,并多次击退金军的进攻。但在积极部署北伐时,因心力交瘁而死,后继者杜充,一反宗泽所为,断绝了对北方抗金武装的支援,使许多归附者纷纷离去。后兀术南侵时,杜充投降,从而葬送了这支抗金武装。但曾隶属宗泽和杜充的岳飞,在大军溃散之余,独自成军,后来成为南宋几支抗金大军之一。在陕西,建炎三年(1129),张浚任宣抚处置使,会合六路兵马近20万,在富平与金军激战,由于措置不当,宋军大败,此后陕西各州县相继沦陷。唯吴王介率本部人马死守要塞和尚原,阻挡了金军的进攻,此后吴王介的军队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川陕抗金主力。 建炎四年(1130),范宗尹任参知政事,建议在宋金接壤地区,凡由各土豪、溃将、群盗占据者,都封为镇抚使。他说:“群盗并力以拒官军,莫若析地以处之,盗有所归,则可渐制。”请求“稍复藩镇之制。”14是年五月,宋廷“以淮南、京东西、湖南北诸路并分为镇,除茶盐之利仍归朝廷置官提举外,他监司并罢。”15当时被任命者共二、三十人,如赵立任楚、氵四州、涟水军镇抚使兼楚州知州;薛庆任永兴、天长军镇抚使、兼承州知州等。与此同时,宋廷还撤消了无多大权威的御营司,改御前五军和御营五军为神武军和神武副军。镇抚使之设和御营司的撤消,表明南宋已进入武将掌兵时代。 二、郦琼之叛与文臣控兵的失败 建炎年间,金兵虽多次南下,却未能消灭南宋政权,反而遭受许多挫折,从而意识到,单靠武力不能征服南宋,所以,在绍兴初,金人开始改变策略,采取“以和议佐攻战,以谮逆诱叛党”的方法。即:一方面扶植刘豫政权(即伪齐政权)来稳定两河的统治,另一方面又放回秦桧、王伦等人为和议铺平道路。因此,从绍兴元年(1131)开始,南宋政权基本在江南稳定下来。接着便回过头来,加紧对境内“盗贼”及农民起义进行剿抚,到绍兴五年(1135),杨么起义失败后,南宋境内基本恢复平静。在边境上也多次击败金、齐军队的进攻,但同时也产生了令宋廷最为敏感的问题:大将专兵,内轻外重。 当时,南宋境内主要有五支大军,他们大都是在抗金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其统帅分别为韩世忠(军兵出身)、岳飞(军兵出身)、张俊(起于盗,后从军)、刘光世(荫补武职)、吴王介(军兵出身)16,其它统制官的部队和御前诸军多半并入其中。辛企宗、王王燮、巨师古、李横等军在与金、齐作战中,或败或降,先后被取消了番号和建置。而上述五支大军逐渐成为南宋军主力。据石文济在《南宋中兴四镇》中的统计17:韩刘张岳四军建炎末共约3万人,占当时宋军总数10万人的30;到绍兴五年,四军已达18万人,占当时宋军总数20万人的90,外重内轻的形势非常明显。不仅如此,由于各大将的军队来源庞杂,各将能力又不同,遂使各军的训练、纪律及战斗力有很大差别。其中,岳飞军人数最少,但训练有方,纪律严明,战斗力最强;韩世忠军次之,张俊、刘光世军纪较差,经常骚扰地方,刘光世在各支大军中则以驭军无状而闻名。 此时,在内外战争中,各拥兵武将的权力不断增大,他们一般担任宣抚、制置、招讨等要职。在各驻地拥有民政、财政大权,士兵与主将关系也非常密切,各军都以各大将之姓为名,如韩家军、岳家军、张家军等。朝廷反不能有效加以控制,大将专兵对朝廷形成了潜在的威胁。所以引起了许多文臣的关切。 早在建炎三年八月,就有臣僚上言:“窃见目今诸州守臣,既带安抚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权之要重可拟朝廷,伏睹祖宗时所谓安抚者,止管机密、兵马、边防等事,财计自有漕司转输,安抚所不预知,盖有深意焉。今日知州带安抚使者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是持朝廷生杀之权。若行之于兵马边防之间即为大利,若便宜夺所隶州军财计,为害不细。”18由于当时大将专兵情况尚不严重,所以上奏未引起朝廷注意。到绍兴元年(1131),汪澡又上书说:“今诸将之骄,枢密院已不得而制矣,臣恐寇平之后,方有劳圣虑。孔子所谓: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19此后,这类上书不断出现。绍兴五年,张守上书说:“今之大将皆握重兵,贵极富溢,进无禄利之望,退无诛罚之忧,故朝廷之势日消,兵将之权日重。”20六年七月,监察御史刘长源更警告说:“今禁旅单寡,将领怯懦,卒有萧墙之变,何以待之?”21十二月,起居舍人吕本中又上书指出:“今都邑未定,禁旅单薄,望谕大臣,先求二者之要而力行之。”22可见,“内轻外重”、“武将专兵”已成为朝野上下关心的大问题。其实,高宗本人在经过苗刘之变的教训之后,对大将专兵也一直保持高度警惕,未尝不想消弱武将之权,但由于绍兴初,内忧外患连绵不断,朝廷既无力控制各大将及军队,又必须依赖他们对抗金、齐和内部叛乱,所以只能靠消极地加强中央军力。如绍兴二年,成立御前忠锐二军,直辖中央。但这种措施并不能避免“内轻外重”局面,因此,到绍兴六年,如何由朝廷直接控制军队,消除拥兵武将的威胁,就成为当时最迫切的问题。 早在绍兴二年,宋高宗就任命吕颐浩“以左仆射出都督江淮、两浙、荆湖诸军事,置司镇江。”23这是宋廷企图以重臣控制军权的开始,但并未奏效。绍兴五年,随着内乱的削平及对金、齐作战的胜利,形势对朝廷渐趋有利。于是在这一年二月,以左仆射兼知枢密院事赵鼎、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张浚“都督诸路军马”。24 张浚一向主张进取,在苗刘之变中勤王有功,后因富平之战失败被贬。这次重掌大权以后,鉴于武将专兵,影响中央权威,就试图借一系列军事行动来削弱大将之权,加强朝廷权力。于是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督促岳飞镇压了杨么起义军,然后亲赴江淮措置边防。绍兴五年十一月,他视师荆襄、川陕,六年二月到江上会诸将议事,命韩世忠据承、楚以图淮阳;刘光世屯合肥以招淮北;张俊由建康进屯盱眙;岳飞屯襄阳以窥中原。25接着任命韩世忠为淮东宣抚处置使,徙镇楚州,岳飞为湖北京西宣抚副使,驻军襄阳,吴王介为川陕宣抚副使,驻军兴州。随后诸军相继打败金齐联军,北伐声势日益高涨。张浚也声望日隆。此时,赵鼎因与张浚意见相左辞去相位,从而形成张浚独相的局面。但从视师江淮,到指挥对刘豫作战,他也深感调动大将及其军队之困难,于是想借移跸建康和发动北伐的机会,由中央来直接控制各大将的军队。而军纪和战斗力都最差的刘光世,就成为首要目标。 绍兴六年八月,张浚就曾以刘光世“骄惰不肃”为由,请高宗罢其兵权。在对刘豫作战中,刘光世退缩不前,更坚定了张浚的决心。绍兴七年七月,言官陈云辅上书建议加强对大将的控制,他说:“诸将或邀求无厌,以至各为异议,轻视朝廷,此无他,御之未得其道,愿加之以威,处之以法。”26不久,张浚和言官又相继论奏刘光世。刘大为恐慌,乃引疾乞归。朝廷命他为万寿观使奉朝请。但如何处置刘的部下却出现了不同意见。最后决定以刘的部将王德为都统制,郦琼为副都统制,其军则改隶都督府,由张浚心腹吕祉节制。但王、郦二人久不和,此时互相攻讦,于是朝廷命王德率所部军回建康,听都督府指挥,而郦琼留在庐州,并命吕祉去处置军务。由于吕祉刚愎自用,下情无法上达,加之措置失当,遂引起郦琼之叛。 绍兴七年八月,郦琼率所部4万人及家眷官吏百姓近20万人,渡淮降刘豫,吕祉等人被杀。不久,张浚罢相。这次收兵权宣告失败。 从这次收兵权的过程可以看出:第一,它是配合内外并进、积极主战政策而进行的,而且符合高宗的意思。高宗曾说:“刘豫败北,朕不足喜,而诸将知遵朝廷,为可喜也。”27第二,这次之所以失败,乃因谋事太急和处置不当。武将专兵是长期形成的,不可能一下子解决。以刘光世而言,本人虽不善作战,军纪较差,但他善待部将,部下乐为所用,加之又驻在宋齐边境重地,稍一处置不慎,就会酿成大祸。但张浚却采取激进方式,罢刘光世兵权,又命不懂军情的吕祉去节制刘军,因而造成郦琼兵变。 这次叛乱对宋廷震动很大,为稳定政局,高宗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如下诏罪己,再度任命稳重的赵鼎为相,在军政和边防上采取退守策略,并极力安抚各拥兵大将。但这并不表明削夺大将军权,以文臣制武将的指导思想有了改变。不过是暂时稳住他们,以待有利的时机而已。 三、绍兴和议与第二次收兵权 赵鼎任相后,为稳定政局,采取了两手策略。第一,要求高宗暂时以静制动,不让大将看出朝廷的弱点,滋长骄纵之势,“臣愚虑不在淮西,恐诸将窃议,因为罢刘光世不当,遂有斯变,自此骄纵,益难号令。朝廷不可自诅,为人所观。”28第二,设法缓和朝廷与拥兵大将之间的关系,由高宗向大将宣示提拔之功,加强其效忠之心。当川陕宣抚副使吴王介派人向朝廷求犒军之财时,高宗对使臣说:“王介自小官拔擢至此,皆出自于朕,非由张浚也。大丈夫当自结主知,何必托大臣而后进。所须犒军物,已支百五十万,非因浚进退有所厚薄也。”29甚至对大将的擅自行动也曲加容忍。淮西兵变后,朝廷调张俊为淮西宣抚使,他不遵号令,率兵还建康,台谏恐边防空虚,力促张俊返回任所,但赵鼎恐怕激怒张俊,极力替他辩护说:“俊军久在泗上,劳役良苦,还未阅月,……遽使之复之,不保其无溃乱也。”30于是,朝廷改任刘钅奇进驻淮西。赵鼎的态度虽暂时化解了朝廷与大将的紧张关系,但并不能解决大将专兵日趋严重的问题。同样,高宗基于形势所迫对大将采取宽容态度,却不能忘记郦琼兵变的恶梦,他只是在等待时机。 绍兴七年(1137)十一月,金废刘豫,谋求与南宋讲和。宋高宗得悉这一消息非常高兴,立即任命主和的秦桧为右仆射兼枢密使,主持对金和议。同时也感到有了再次部署收大将兵权的机会。鉴于上次激起兵变教训,此次采取了渐进方式。首先设法限制大将势力的发展,相对地扩充中央军。绍兴八年二月,高宗在答复岳飞增兵请求时说:“上流地分诚阔远,宁与减地分,不可添兵。”又说:“尾大不掉,古人所戒,今之事势,虽未至此,然与其添于大将,不若别置数项军马,庶几缓急之际,易为分合也。”31另一种方法是行“众建”之策,以分大将兵权。高宗任命兵部尚书王庶为枢密副使,以到沿江及淮南措置边防的名义,实行“众建”之策。但这一策略被张俊识破,并遭抵制。张俊派人警告王庶说:“易置偏裨似未易处,先处己可也,不知身在朝廷之上能几日?”32“众建”之策难以推行。 绍兴八年(1138)十月,赵鼎因反对与金和议而罢相,从而形成秦桧独相的局面。秦桧不顾一般大臣的意见,积极谋求与金和议。但拥兵大将的态度又使他不得不慎重。其实,在这年八月,高宗曾特召三大将到临安,征求他们对和议的意见。岳飞当即表示“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议。”33韩世忠也坚决反对,并连上奏章反对和议,表示“今正当主辱臣死之时,臣愿效死节,激昂士卒,率先迎敌,期于必战,以决成败。”34当十二月金使抵达临安,欲强迫高宗亲自接受金国国书时,三位禁军将领杨沂中、解潜、韩世良深表关切。当时句龙渊如向高宗报告说:“昨日三衙杨沂中、韩世良、解潜来见臣云:‘某等昨谐都堂覆宰执说,闻官家受敌书,必欲行屈己之礼。万一军兵汹汹,即某等弹压不得。有一札子,今将副本来呈中丞,此亦非某等生事,盖缘有大底三个在外,他日问某等云:尔等为宿卫之臣,如何却使官家行此礼数?不知使某等如何辞对!’其说‘大底三个’,盖谓韩世忠、张俊、岳飞也。”35于此足见当时拥兵大将之影响。绍兴九年一月,当宋金达成和议时,韩岳更是多次表示反对,韩世忠甚至想以伏击金使来阻挠和议。 总之,从绍兴八年到十年,拥兵大将反对和议的呼声很高,从而对朝廷造成很大压力。但朝廷不愿或不敢采取过激手段,从而使大将专兵问题更为严重。 绍兴十年(1140),王之道上书明确指出:“今日之兵,隶张俊者则曰张家军,隶岳飞者则曰岳家军,隶韩世忠者则曰韩家军。相视如仇仇,相防如盗贼。自不能立功,而惴惴然惟恐他人之立功,而官爵轧于己也。”36这一看法自然很片面,但它只能更加促使宋高宗、秦桧对收兵权与和议的态度更为坚决。 早在绍兴九年,秦桧就想罗织罪名来加害韩世忠,由于宋金和议破裂,战事再起而未成。绍兴十一年(1141)四月,宋金和议基本确立,于是“范同以诸将握兵难制,献谋秦桧,且以柘皋之捷言于上,召张俊、韩世忠、岳飞入觐。”37秦桧接受范同建议,“推恩”和“众建”并用,以更隐蔽的手法来达到收兵权的目的。他们首先以庆祝柘皋之捷为名,把三大将召到临安,任命韩世忠、张俊为枢密使,岳飞为副使,表面上让三人参与最高军事决策,实际是让他们离开自己的军队。高宗甚至假惺惺地说:“朕昔付卿等一路宣抚之权尚小,今付卿等以枢府本兵之权甚大。”38同时又下诏“罢三宣抚司,逐司统制官以下各带御前字入衔,铸印给之,依旧驻扎,将来调发并三省枢密院取旨,统制官等各以职次高下轮入见。”39五月庚子,为进一步推行“众建”又下诏:“凡尔有众,朕亲统临,肆共偏裨,咸得专达。”40这样,朝廷把三大将的军队直隶中央,提高了其部属之权。不久又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第一,扩大总领所之权,使其可以预闻军事;第二,减罢枢密院承受文字官员,以架空枢密使之权;第三,以阅军为名,制造大将之间的矛盾,以达到肢解其军队的目的。最后,又以“莫须有”罪名杀害了岳飞父子和大将张宪。后韩世忠辞去枢密使之职,闭门谢客,绝口不言兵事。到绍兴十二年(1142)十二月,曾附合秦桧谋害岳飞的张俊也被免职。高宗得意地说:“今兵权归朝廷,朕要易将帅,承命奉行,与差文臣无异也。”41至此,建炎以来形成的“外重内轻”、大将专兵的局面终于改变。对此,王夫之在《宋论》卷10曾评论说: 三军之归向已深,万姓之凭依已审,士大夫之歌咏已喧,河北之企望已至,高宗之忌之也始甚。桧抑术愈工志愈惨,以为殴之北而不可者,无如杀之罢之,权乃尽消而事易成。故和议不成,岳飞之狱不可起,韩世忠之兵不可夺,刘光世、张俊不戢翼而效眉以自全。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为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 三大将罢兵权后,其他有名望的战将刘钅奇、王德等人也先后闲废。之后,宋廷又设置淮东、淮西、湖广、四川四个总领所,除管理各军钱粮外,仍“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诸军并听节制,盖使之预闻军事。”42后来,又陆续派文臣任各地制置使、宣抚使等以加强领导。到宁宗开禧北伐后,文臣地位进一步提高,时安丙任四川宣抚副使,“进退大将,如呼小儿,自是都统制不得自专,而军政始一焉。”43 文臣掌兵是宋代政治、文化发展的产物,对消除唐末以来武人专横之局面和加强中央集权起了积极作用。但科举出身的文臣对统兵作战常不能胜任,所以在两宋之交的非常环境之中,武将地位再次上升,从而展开了几次中央文臣同拥兵武将之间的斗争,最后高宗与秦桧采取阴谋手段夺取大将兵权,并杀害了岳飞,从而引发一系列悲剧,武将地位一落千丈。但如果抛开岳飞个人的因素,以及宋金对峙的局面,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文臣掌兵应是社会安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注释: 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6,元元年二月丙子。2《宋史·狄青传》。3《宋史·郭逵传》。4《宋史·种世衡传》。5《宋史·姚兕传》。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丁酉。73940《玉海》卷139“建炎御营五军”、“熙宁将兵”。8《宋史·吕颐浩传》。9《宋史·李纲传》。101523《宋史·职官七》。11《要录》卷25,建炎三年七月癸未。12192033《三朝北盟会编》卷130、145、174、207。13《要录》卷24,建炎三年六月辛未。14《文献通考》卷62,“镇抚使”。16《宋史·韩世忠传》、《宋史·岳飞传》、《宋史·张俊传》、《宋史·刘光世传》、《宋史·吴王介传》。17转引自《南宋军政与文献探索》,(台)黄宽重,新文丰出版公司。18《宋会要·职官》四○之二。21《要录》卷103,绍兴六年七月是月条。2227同上,卷106,绍兴六年十一月戊辰;十一月辛未。24《宋史·职官二》。25《宋史·张浚传》。26《要录》卷108,绍兴七年一月癸卯。2830同上,卷114,绍兴七年九月、八月。29同上,卷117,绍兴七年十一月丙申。31同上,卷118,绍兴八年二月壬戌。32《要录》卷120,绍兴八年六月乙亥。34《要录》卷123,绍兴八年十一月壬辰。35同上,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庚午。36同上,卷137,绍兴十年七月乙卯。37《宋史·兵一》。3842《要录》卷140,绍兴十一年四月乙未;五月辛丑。41《要录》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己卯。43《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7,“安子文—军政”。〔责任编校 之 纬〕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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