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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语》有关柳下惠记载
卫灵公篇第十五 【原文】 15•14 子曰:“臧文仲其窃位(1)者与!知柳下惠(2)之贤而不与立也。” 【注释】 (1)窃位:身居官位而不称职。 (2)柳下惠:春秋中期鲁国大夫,姓展名获,又名禽,他受封的地名是柳下,惠是他的私谥,所以,人称其为柳下惠。 【译文】 孔子说:“臧文仲是一个窃居官位的人吧!他明知道柳下惠是个贤人,却不举荐他一起做官。” 微子篇第十八 【原文】 18•1 微子(1)去之,箕子(2)为之奴,比干(3)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注释】 (1)微子:殷纣王的同母兄长,见纣王无道,劝他不听,遂离开纣王。 (2)箕子:箕,音jī。殷纣王的叔父。他去劝纣王,见王不听,便披发装疯,被降为奴隶。 (3)比干:殷纣王的叔父,屡次强谏,激怒纣王而被杀。 【译文】 微子离开了纣王,箕子做了他的奴隶,比干被杀死了。孔子说:“这是殷朝的三位仁人啊!” 【原文】 18•2 柳下惠为士师(1),三黜(2)。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注释】 (1)士师:典狱官,掌管刑狱。 (2)黜:罢免不用。 【译文】 柳下惠当典狱官,三次被罢免。有人说:“你不可以离开鲁国吗?”柳下惠说:“按正道事奉君主,到哪里不会被多次罢官呢?如果不按正道事奉君主,为什么一定要离开本国呢?” 18•8 逸(1)民:伯夷、叔齐、虞仲(2)、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3)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注释】 (1)逸:同“佚”,散失、遗弃。 (2)虞仲、夷逸、朱张、少连:此四人身世无从考,从文中意思看,当是没落贵族。 (3)放:放置,不再谈论世事。 【译文】 被遗落的人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说:“不降低自己的意志,不屈辱自己的身分,这是伯夷叔齐吧。”说柳下惠、少连是“被迫降低自己的意志,屈辱自己的身分,但说话合乎伦理,行为合乎人心。”说虞仲、夷逸“过着隐居的生活,说话很随便,能洁身自爱,离开官位合乎权宜。”“我同这些人相比,实在就算不了什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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