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母亲被强制戒毒,独自在家的3岁女孩李思怡活活饥渴而死。这一震惊全国的惨案近日重被提起,其原因不仅在于8月19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此案中的玩忽职守者进行了公开审判,还在于北京一位学者以李思怡事件为个案,写出了一本名为《起诉》的书。据8月2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的《没有人幸免于罪》一文介绍,李思怡事件发生后,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康晓光久久难以释怀,以一个学者究根问底的精神,专门赴成都实地调查,泣血写出《起诉》,自费印制了3000册,送给他觉得“可以救药”的人。 在书的扉页,写着这样一句话:“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这句话源于康晓光的愤怒。“3岁的孩子打不开门,我们就在外边装聋作哑。”李思怡的惨死,使康晓光将研究的目光投向反贫困领域里的“制度失灵”问题。他还想关心那些与李思怡一样的弱者,包括父母吸毒的孩子、犯罪人员的孩子、街头的流浪儿、血汗工厂里的童工,以及所有的穷人和各种各样的弱者,但他却更愤怒地发现,一段时间以来冷酷已经支配了我们的社会舆论,“大家都觉得事不关己,给一声叹息已经不错了。我们中国人怎么能变得这么冷漠?” 去年,李思怡事件刚刚发生时,众人对案件中的玩忽职守者皆是口诛笔伐,必欲惩之而后快。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事件不断吸引着众人的眼球,这一事件便逐渐淡出了视野。何况,“学者精英”忙着走穴挣钱,“都市媒体”忙着捕风捉影挖掘“爆料”,还有谁能像康晓光一样在此停驻,真心地去感受李思怡们的感受,思考“幼女无人照料”背后的社会问题呢?康晓光一腔激情下作出的调查报告《起诉》,其意义不止于李思怡一人。所以,康晓光的愤怒令人钦佩,正是他的愤怒,他的直言,他的“过激”的文字,将一个学者的社会责任感坦诚托出,让人看到了人性关怀的温暖。 与康晓光的激情相比,李思怡事件中的有关部门却显得如机械一般冰冷。母亲李桂芳曾多次告知当事警察家中有无人照料的幼女,派出所离李桂芳家仅一个街区,离李桂芳二姐家不足200米,而当事警察仅仅是机器般执行着强制功能,对一个近在咫尺的幼女的生命漠不关心,警察的错误凸现了执法理念的偏颇——重打击、轻保护,也暴露了一个更为可怕的问题:执法者怎么连一个普通百姓都应具有的同情心、爱护弱小之心都丧失了? 近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司法的“人性化”是现代国家的文明尺度之一。在过去的一年中,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死刑犯临刑前可见家属等等,司法机关出台的一系列具有亲民色彩的措施,体现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法治思想,代表着中国法治的进步。但是也有诸如在刑事被告人的手铐下垫上棉垫、法院可以在刑事被告人生日当天不开庭等等“看上去很美”的举措受到了人们的非议,认为这些措施“作秀”的成分太大,反而影响司法的效率和公信力。“作秀”固不可取,但还算是对文明进步心向往之的不当之举,相比之下,与司法“人性化”精神背道而驰的对人的漠视不愿退出历史舞台,令人震惊,令人深思。 法律不是硬邦邦的,司法的每一个细节都与人有关,因而司法的“人性化”真正体现出一个国家一种文化对人的生命个体的尊重。而最基本的尊重,即是来自每个人从小耳濡目染的“人之常情”,推己及人,相互尊重,满足每一个人最基本的尊严和需求。据康晓光说,他的女儿也是3岁,每天出门前和女儿吻别的时候,他就会想起小思怡。如果没有女儿,康晓光说,也许他就会坐在书房里,对着电脑,骂几句生一会儿气,也就过去了。 作为个人,康晓光可以放弃对李思怡事件的关注,但是我们的司法部门不能。或许,学者们的反思能引起执法者的觉悟,能引起全社会的进步。愿李思怡事件从此不再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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