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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今公开征求家长意见

作者:程贤淑

  新闻晚报
  
    东方网8月27日消息:未成年人教育如何减负?未尽监护职责的家长可能被剥夺监护权?商店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学校200米内不得摆摊?学校文体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要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今天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因牵涉到众多敏感争议话题而备受市民关注。昨天,就条例草案涉及的八大问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夏秀蓉专门就此一一做了介绍。
  
    不尽责父母将被剥夺监护权
  
    成都3岁女孩李思怡因母亲吸毒被强制戒毒,因民警的不负责任,而被单独关在家中活活饿死的惨剧曾引起很多人的反思。很多人都在反问,除了民警的不道德外,像小思怡这样的情况,在国外,其母亲的监护权恐怕早就被剥夺了吧?
  
    不尽责父母可能被剥夺监护权的条款首次出现在条例草案中,不管父母监护情况如何,孩子都得跟在大人后面受苦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善。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吸毒或嗜赌父母和监护人、虐待孩子的父母和监护人,可能将被剥夺监护权。
  
    条例草案规定,未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和监护人,将由学校会同居(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未按照规定就学的学生情况报送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请其所在组织给予行政处分,促使其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而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行为的,居(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责令其承担监护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据介绍,剥夺不合格父母和监护人监护权的做法,国外早已通行。该规定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显得十分人性化。
  
    学校老师不得对学生有偿补课
  
    学生该如何减负?这一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同样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为将减负落到实处,有关规定被列入草案。但夏秀蓉强调,这些规定仅仅是从学校和老师的角度进行了相关规定,所以只能说从一个侧面促进了学生减负。
  
    据介绍,条例草案规定了学校和教师“9不得”,其中一条更规定,老师不得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夏秀蓉表示,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教师本身就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而个别老师出现了上课藏私,小灶吐实的不道德现象。为有效落实减负,条例草案明确规定,违反条例中的减负规定,将对相关学校责任人、教师给予行政处分。
  
    条例草案中的“9不得”: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程标准以外擅自提高教学要求,不得在课程计划以外擅自增加教学时数,不得随意设置测验、考试;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不得在校园内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不得违反规定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小学、初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学校应当保证学生休息、文娱、体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得将学生的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
  
    据了解,由于本市尚未放开社会补课,“教师对学生不得有偿补课”颇受争议,有人指出,该款项促使社会重新大量开办补课班后,会出现鱼目混珠现象,使本市补课市场趋向混乱。
  
    孩子配备心理指导老师
  
    目前学校客观存在的分数至上环境,常常给孩子的心理带来种种压力,本市就发生过多起因高考失利就跳楼自杀的案例。而部分孩子,因家庭困难、父母离异等因素,缺乏亲人的温暖,性格也容易走向极端,产生自闭、孤僻等特点。
  
    由于未成年,孩子的性格还未完全成熟,较易接受有害思想的侵蚀,加上活泼好动之外,具有冲动的特点,未成年人因一念之差,走上犯罪歧途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
  
    为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条例草案专门规定,学校应当配备法制辅导员、心理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生理、心理健康指导。
  
    孩子假期不再担心无去处
  
    本市闸北某中学曾向本报反映,暑期想进学校打球,却因学校操场被某单位以250元/小时的昂贵价格包场而被拒之门外的现象将得到改变。
  
    为避免孩子假期因没有健康向上的活动场所可去,而钻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条例草案规定,本市的公办中小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和场地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同时鼓励和提倡民办中小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和场地向未成年人开放。
  
    处分必须先让学生申辩
  
    生活中,我们有时听见某个老师以十分鄙夷的口吻谈到某个“差生”,口中说着“他简直笨死了、他简直是个白痴”等侮辱性语言。个别老师甚至擅自剥夺“差生”的受教育权利,发出“这节课你就不要上了,到外面去”的指令。个别学校开除学生时甚至不给学生任何申辩机会。这一现象将有望得到改变。
  
    本着每个学生都是平等的原则,条例草案规定,学校和教师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擅自停止其上课。不得随意开除学生。学校处分学生,应当给予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申辩的机会;除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送少年管教所执行的以外,学校不得劝退或者取消其学籍。
  
    学校周围200米内不得摆摊
  
    以往,部分中小学校周围开设的网吧、游戏厅等像磁铁石般地吸引着人生观还未成熟的孩子,从而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学习。农贸市场和停车场等,嘈杂不堪;个别性保健用品商店更似乎给孩子过早吞食“禁果”创造了先天条件。今后,这些景象有望不再。
  
    为净化孩子生存的周边环境,给孩子一个宁静的学习氛围。条例草案规定,中小学校门周边二百米之内不得开设歌舞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机房、性保健用品商店和农贸市场,不得设置停车场、堆放杂物。已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上述场所的,应当限期迁移或者停业。
  
    不得向孩子出售烟酒
  
    为确保孩子身心健康,不沾染上不良习气。条例草案设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饮酒。
  
    但该规定也受到质疑,有人提出异议:假如大人叫孩子去买烟酒怎么办呢?孩子岂不是叫不动了?
  
    父母私拆孩子信件违法
  
    未经孩子许可,擅自翻看孩子日记、信件的行为,将属于违法范围。条例草案规定,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其个人隐私权。
  
    夏秀蓉表示,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长期以来,孩子隐私权时常得不到保护,家长翻看孩子信件和日记等现象在家庭中尤其突出。尊重孩子作为独立人的权利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体现,隐私权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今后,遇到父母侵犯自己隐私的行为,孩子可理直气壮地表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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