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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筝
(一) 你说你要给我写传,然而你终究没有写。你不过是一时动容于我多情的生命,随口地将你的文采卖弄于我的眼前。或许,你是真的曾心有戚戚于我的故事,但是我非常清楚,你并不喜欢我,准确地说是我们彼此都不喜欢对方。 我知道你厌恶于我微翘的下巴,睥睨的眼神,傲然的姿态。我想,你是嫉讳我的,你嫉我竟也有不逊于你的洒脱与冷漠,你嫉我篡夺了你的清傲与敏感,你更嫉我比你弹出了一手好琴,嫉这一手技艺让我在江南的乐史里流光溢彩,引人效颦,并因此被他唤作“知音人”。我知道你爱他,因此你也爱着他所爱的琴,但你的清越和孤傲驾驭不了那比你更不羁的音符。音乐不是任何人能驾驭的,是要用心去供奉的。你从不肯对他低头,更不曾为他所爱的音乐低头,而我,可以顶礼膜拜在那神圣丝弦的脚下,用我全付的情感与魂灵为他奏一首曲。 然而,我自己是不会写的,我是个弹筝的女子,我的手指只会倾诉拨弄人间的欢喜和哀愁,却执不起羊毫笔,饱沾了丰厚的松墨,落锋在尺素白绢上,为自己的情感祭一篇诔。 (二) 十一岁那年我嫁给了音乐,并且数十年如一日地用激情爱抚着它。 我的师父是一个灵魂高贵的艺人,他训练我成为一个优秀的音乐的使者应有的资质:激情与敏感碰撞,孤傲与虔诚并存。他的苦心孤诣使我明白,乐者既要多情,又要无情,乐者只能把多情给予丝弦,却要无情于漫漫红尘,辜负那红粉胭脂春色阑,是谓圣洁,是谓绝俗。于是从我的十指第一次抚摩上那神圣的琴弦时,我就把心整个端上了乐神的供桌。 我疯狂宠溺着我的琴,覆琴的锦缎要宫廷里御纺的雪云纱,拭琴的巾帕要东海渔人一生才能捕捞一次的珍奇织成的化水鲛绡,弹拨的指甲要着人千里迢迢去很远的玉泉取水冲洗。我不容许任何人接触玷污它,更不容许任何俗世纷扰亵渎它,甚至听琴的酬价不能是铜钱,不能是银块,不能是金叶,而只能是一双白璧! 并不是任何人拿了白璧就能听得我的琴。然一旦我接下一场邀请,必要全力以赴,我不必对得起白璧,也不必对得起任何一个视金如土的权贵,我只要对得起我的乐曲——我的爱人,以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的锲而不舍和坚贞,以隆重的仪式把自己交付给它。 我乖僻的禀性把我的艺名传播了很远,乱世中不乏一掷千金的猎奇者,而他们豪气干云的举止和追求雅境的心态促成了我的成功,即便他们把艺术当作宠物来赏弄,却也不会轻易做出焚琴煮鹤,哀梨烹食的笑柄。我日日做着一种优雅的取悦,贫贱而高贵,这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很满足。 白璧像流水一样送进我的屋子,他们喜欢我的琴,他们给我盛名。这是一种追捧,追捧容易使人盲目恣睢,我是个俗人,在清与浊的边界飘摇,我的爱人冰冷的生命此时已不能约束我,却使我莫名地厌倦而空虚,我想我最先丢失的是虔诚,物欲侵嗜了它。 我忘了师父说过,如果没有了虔诚,孤傲就成了粪土。 深秋的一天,我抱了我的筝,坐了青毡油壁车,去鄱阳湖边的一户世家。他们是我的老主顾,士族风气十足,喜爱聚了一屋子,燃上名贵的香料,慢慢地说些毛诗和五言,这时我的筝曲,是他们绝妙的搭配。他们也曾以诗文经典与我搭讪,但是我并不喜欢他们的交谈,那于我渺远而无趣,我只管同我的丝弦做着世上最曼妙的接触,然后糅进他们创作的吟哦。 秋风颇是萧索了,在那时我相当厌恶这样的天气,将如冬蜇一般的状态,很容易让人疲倦不振。 我抱着筝在摇晃的车厢间昏昏欲睡,顶蓬忽而“扑——”地一声响,接着吱吱牙牙车轮碾过干碎落叶声渐止了,车夫跳下来探过头道: “姐儿,一只雁落在我们的车顶上了。” 我慵懒地撩起后帘,见他正拎了一只肥硕的雁兴致勃勃地看,便随口说道: “赏了你了。我们走路。” “可是……”车夫踌躇地说,“雁是一箭穿喉……是给别人猎下来的。” 我才注意到雁喉中直直穿过一只漂亮的镶金边儿的羽箭。 这时侧路黄尘弥漫,马蹄声笃笃紧赶过来,遥见一骑当先。 远远有互相呼喝的声音,爽朗飞扬。 他们从我的车边飒爽驰过,当先的一骑却拨转了马头,马上的人坐得高高,直的身形挺拔。 渐近了,原来是个有着典型的望族气质的男子,面目优美,浅浅的笑容兴致盎然。 纯银的剑佩和冠带紧束了白色柔软的衣袍,那一定是抚起来有着温暖手感的质地。 他整个人,似乎是走在熠熠的光里。 我看着那缘着阳光勾勒出的自信的脸。 我想,我第一次发现了音乐以外的生命中有着优美诱惑的东西。 他的唇角还残留着开心大笑过的痕迹,驰到我们身边。 “嗨——打扰了,烦请二位赐还猎物。” 我看着他和他洁白的马匹乖巧地走近我的车,就像看到一双绝世的白璧。 我的车夫把雁抛还给他。他却将马驶到我身边来—— 他浅意的笑容一掠而过,回头挥了挥衣袖,他的追随者得令止步在数丈之外。 他俯下身来仔细地看我: “乐女?——你很傲,你有笑容,但是冰冷。我想,我可能知道你是谁。” “公子怎么会知道我是谁?” 他浅蓝色的笑容神秘而深邃: “有朋友跑来告诉我有人比我的琴弹得好,是个骄傲的乐女,有着敷衍的笑容,虚浮的眼神,就像你这样。” “那么公子一定知晓妾的名字了?” “鸣筝?”他淡淡询问的语气,却有不容拒的自信。 “公子说对了,鸣筝有礼。” “哈——果然对了!”他开心地笑,“一见之下,当真如传言所述。改天有了空闲,去听一听你这盛名其实的乐艺,你觉得我够不够资格?” “鸣筝扫花以待。但讨公子名姓……” “姓周名瑜,字公瑾。”他笑音余绕,勒转马扬鞭去了。 我独独站在江东特有的灵动的风中发怔。周瑜?字公瑾? 江东有几个人姓周名瑜,字公瑾? 完全不能想象他是“小霸王”的结义兄弟兼连襟江东周郎,两个一同用手中三尺青锋打下江东六郡八十一州的人之一。 他是个传奇,江东的风流如果有十斗,他独占八斗。 (三) 如此逸致的周郎江东只有一个,会顾曲的周郎也只一个。 周瑜,字公瑾。 他是吴中名声赫赫的中郎将,是与吴候情同骨肉的人。 他们共娶了皖城乔老的一双名动天下的倾城姐妹花,造就英雄美人的神话一如江东不朽的经典。 最是盛筵宫乐,酒过三爵,谈笑之中,忽而回首叹息—— “此处合该料峭,然宫调却低了三分。” 弹拨的美艳乐女羞红了面颊,然而竟暗悦地,向他嗔上轻轻仰慕的一眼,心头悸动,一连之下又谬误数处。 “公瑾,早闻人称你‘顾曲周郎’,果然名不虚传啊!” 吴侯愉快地赞道,一众大笑。 ——竟极尽江东千古的风流! 我甚至可以想象他闻谬叹息的样子: 微微的窝了唇角,那一声如春化万物之苏的叹息,便轻轻逸了出来。 如风过水破痕。 我这样想着,透过镂窗和青竹的垂帘,看到阁外的淡淡辰光,曲庭正飞花。 片片飘忽的粉色的温柔,如春意浓重的阳光下情人的眼神。 公瑾就站在飞花里,粉色的花瓣柔柔地拂过他白色的衣。然后坠落。 他仰起脸看着我的窗口,阳光都飞扬在他的眼角眉梢。真是梦里的景象。 他莞尔。我的元神悠悠一摇,手指搭在商弦上往下滑:“铮——”。 我听到他的脚步微微一顿,接着轻如飘絮,缓若滴水。 正是《陌桑》的起首,去商飞羽……《陌桑》呢……我多么熟稔的一首曲子。 那么,就以一曲《陌桑》来迎他罢。 手指间轮过我挚爱的丝弦,我的生命回来了,我用不经意的序曲,投入这隆重而无形仪式。 是的,仪式,这最初的仪式倾现了我孤独清傲的琴操,并让他欣赏着我与乐神的合二为一。那是对知音人的尊重和惺惺相惜,单纯得如此清澈,了无半点杂粹。 可惜后来我明白得迟了。他需要的仅仅是这个而已。 (四) “我以为初次相见,你会奏一曲《花流水》。”他悠悠从乐曲中缓一缓神,说道。 “本来或许应该是,不料我自己竟错乱了……” 那之前我经常地做着一个梦。 我站在白色的冷冰无垢的一个地界里,总是渐渐地飞升着,在高处……凌霄临下地睥睨众生,飞舞的时候许多美妙的乐音天女散花似地落下去,而我还在飞升。 周围没有一个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白色的冷冰无垢的世界消失了…… 我渐渐地在改变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只赴邀约。清音阁只为周郎而开。 我喜欢留给他,还有我自己,一个奇妙的独立的神圣桃源,音乐是我们的语言和生活。 只要他喜欢,这里可以只为他而存在。 是因音乐而为他特殊?还是为他而为他特殊?我含糊了。 我本不该喜怒这一切的是非,我是乐神的使者,眼中不该有一切的姹紫嫣红。哪怕他是乐神的贵宾和眷宠……穿着洁白的纯粹的衣袍。 但是,我如此欣喜他的到来…… 很多时候一到太阳开始收敛光热,我就在阁楼的廊上走来走去,莫名地开始张望什么。 现在想来,每次都只是希望看到他负手而来的身影。 有时候有花动一点精致的心思作弄一些伎俩,制造一些惊喜。 比如琴弦忽而拟出金戈铮叮,金属的音质萦绕错杂,他就会扬了扬眉尾: “指上戴的是银甲?” “不,再听。” “弦里衬上了银丝吧?” “是了,觉得如何?” 他就得意地笑了笑:“金属的质地,铿锵的指力,的确令人神往。可惜你演奏这音乐中,却体味不到征伐的意趣。” “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有搏斗征服的快乐。” (五) “你听过《长河吟》吗?” “没有。” “我想你也是没有听过的,《长河吟》是我的曲子,只属于我的曲子。” “那么,将军不妨也取琴来,我们和合一曲?” 他笑一笑,眼睛里满是自谑:“那就会不伦不类了……鸣筝,我与你,是完全不同的。” “将军与妾俱是热爱音律之人,有什么大不同呢……” 他斜倚在琉璃榻上,眼睛底里落着湘帘外粉色的飞花,清酒从他右手嵌珠金边长斛中一线儿泻出,落入左手碧玉流光的酒樽。 “鸣筝,我想,你还是奏一曲《花流水》罢。我慢慢儿与你说……” 他执起清醇,送到唇边浅浅一酌,向后舒展地仰了脸,双眼依旧凝望帘外弥漫的无限春光。 “鸣筝,你的琴,是不食烟火的完美,清越如仙,傲然万物之上。我尤是喜爱的,你那傲然的超脱,不乏心内的仁爱与柔和,柔和中更透漏出一份神圣的包容……如仙界的消息,空灵博大……还有那份,属于圣者的孤独……” 他以手指在我的面前划了一个圆圈,点一点我,复又饮一杯酒:“我醉了的时候,最能感同到你所在的那个境地去,最能……可惜我不常醉,也不能醉……” 长斛倾斜,琼浆在爵中波动如潮,然后一饮而尽:“你听过《长河吟》吗?哦,你没有……跟你的琴完全不同啊……但是我,渴望你的琴境,真的,非常渴望,渴望听到那种琴境所弥奏的神圣天籁,那实在是一种追求啊,可望而不可及的追求,尤其是像我这样的人……你的音乐有种魔力,使我几乎不愿走出这清音阁了……正如一条前进的轨道,偶尔从这轨道上走下来的时候,觉得无欲无求,放纵松弛,很是向往,日间那多劳碌奔走杀伐争夺,变得乏味不堪。很奇怪,一旦一走出这阁子,红尘中诸多劳累疲奔扑头盖脸而来,而我竟走回那疲奔里去,不倦地去做,且乐此不彼地追逐着那种极速的,建功立业的充实感,有用不竭的豪情壮志……” “将军的心自在人间正道之中,鸣筝这区区毫末技艺,最大的价值,也只是为让自己活得轻松。” “是的,我永远也奏不出你指下那份令人感动的宽容与超脱,我的乐音太现实了,激昂奋进峥嵘岁月永远只能是红尘的乐趣,而从你这里,我才能微微企一企及那圣地中的欢悦,是那种能把血腥乱世看待成太平人间的宽容与淡然,是那种平凡高贵的仁爱与柔和,是一个冰雪清傲的女子纯净无争的心地……只在听到你的乐音时,才感到自己原来竟丢失了太多……” 他坐起了身子,端正了眼眸,意味悠长地问:“你懂吗……” 是的,公瑾,我们就像儒与道的碰撞,志虽不同,却易于和合,相互倾慕向往。 他停一停顿,风样的叹息再次从唇边逸出。 “鸣筝,再抚一曲《采莲》吧。” “将军为什么想听《采莲》呢?” “只是想感受一下那份平凡安宁的高贵罢了。” 我忽而产生了一个离奇的主意,这个念头像蓄谋已久那样提出来: “那么,将军不若与我一起,亲自去感受一下真实的平凡罢。我想,将军也一定会觉得,自己也是平凡高贵的。” 哦?他挑高了眉头,我则笑得神秘快乐。 (六) 我们走出清音阁,相视而笑。 他身着一件干净整齐的白布袍,边角找不到任何精致手工的痕迹。蓝灰色的巾帻,非常简单地拢住了发。腰里除了同样的蓝灰的一条腰带,什么杂饰也没有。 真新鲜,惯于着华美精致的袍服的他,做了这样简单打扮,愈显得卓尔不凡。 我穿了时下少女们普通的杏黄衫裙在身上,垂髫双鬟发式,束上一条暗花头巾。 于是拍拍他的胸膛,咯咯笑道:“书生?” 他斜了眉毛,朗朗一笑:“那你呢?村姑?” 很自然地挽起他的手臂,相携走入喧杂人群中去,却于举手投足之间,被众人侧目。 他含笑,以手指抚摩下巴:“莫非给人认得?为什么总有人回头看我们?” “大概是没见过像你这样轩逸霸气的书生吧——” “哈哈——那也一定没见过像你这样美艳动人的村姑。” “俊男美女该不该被人看?” “该,应该的,哈哈。” “那不就得了,我们只管走我们的。” “那么英俊的书生和美艳的村姑要到哪里去?” “糟糕,我也不知道。” “那么,就随便地走一走罢!哈!哈!”他开心地大笑。 我们在夕阳下的街市里走了走,像周围忙碌着的人一样,简单平凡。 这个乱世里的江东土地至少还是安定的,因为不至于会有袭村掠舍,破坏生产的事情,所以很多人看起来相当安居乐业,会规矩地忙碌自己的生计。 这就是我身边的这个人和他的义兄打下来的江东,它有着天下难得的一点丰沃繁荣。 我看向公瑾:“江东很好,不是么?” 他回答说:“你能看见江东这样好,你看不见的是换取它的无数鲜血与生命。” 我低着头微微一笑:“身为一个将军,也那么在意鲜血与生命吗?” 他走动的脚步不经意地一停,我感到他低头看我的目光微冷,接着他说: “你还看不见杀伐者身在乱世的悲哀。” 我们走走停停,他突然回身,我一惊。 他的右手,攥住一个身量不高的少年的手腕,那小子头脸很脏,衣衫褴褛,很瘦,从烂的灰衣里露出嶙峋的肋骨来。少年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死也不松。 他微怔了一下,问那小子:“你在做什么?” 小子用仇视的目光翻看着他,也不说话,拼命地扭动身体想把手腕从他手里抽出。 我在路人的指示下,迟钝地看向自己的腰间,原来是遭遇了小偷。 路人围上来,指指点点,七嘴八舌。 “送官吧,送官吧,这群小贼,平日偷鸡摸狗干多了。” “不送官不顶事,嘿,几顿鞭子一打,管教他老实一阵子。” “送官是轻的,便宜他,落在老子手里……” 他看看路人,眉头皱了一下: “不用了,他的家人呢,交给他家人就行了……你家人呢?” “死了!都死了!打仗打死了!就我一个。”灰土着头脸的小子怎么也逃不开,赖气十足地扭着喊,“你放开我,——放开!我——我不怕你!” 他松了手,收回的手指有一刹被炙的战栗。 脱离钳制的小子一倏间奔逃出很远。而他跑动的身后,逐渐围聚了一群褴褛灰土的孩子,他们跟着他跑,将他围起来,然后抢夺他手里攥着的银两。 我看向公瑾,他不说话,眼睛底里尽是一片灰土色的背影。 他实在是沉默了很久。 “鸣筝,这些现实……是一些简单的仁慈可以拯救的么?这些挣扎的蜉蝣,是虚无的超脱可以忽视的么?”他忽而神情有点激动,“你看,我这条永无休止搏斗的轨道上,是用一些软弱的藉口可以停止的么?是么是么?” “鸣筝……你永也不会明白,我这色厉的皮囊之下,实在是有着无力的绝望。好像一个奔跑的人跑得快要死了,却还得马不停蹄地赶下去,世间的钟爱都会变成软化脚步的阻障。但是只要我停一停,停一停啊——手心一软,便会万劫不复。” 他拖着脚步,自言自语一样。而我,于他的忧深前,不知如何开口。 “给我圣境……鸣筝!”他清澈的眼睛里有血丝张牙舞爪,“给我——让我躲到那里去——但……但我可以么?可以么?我以为——我是谁?” “我是周瑜,江东周郎!”他的声音嘶哑,双手按住我的肩头,难过地弯下腰来,他一贯挺拔不屈的腰身——弯下来,他的眉,蹙成黑压压的山头。 我以为我被吓住了。伸出我的手指,冰冷的只亲吻琴弦的手指,放到他的眉上: “心里很痛?不要忍。” 他捉住我冰冷的手指,帖在他火烫的脸颊上,他的眉头久久不展,双目久久紧闭,却终无一滴泪流下来。 那一刻,爱情像蓄谋已久的一只鹰,凌空而下,不由分说将我虏获。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乐神座下的圣女,贞洁而无情。 然后我发现,纵然是圣女,也逃不过爱情的侵略和消磨。 (七) “你的琴曲有些改变……”他听完一曲《归风》,抚摸琴弦,“不过你的音乐总是很美的,我一向喜欢这样的音乐。我的妻子也喜欢的。” 我看着他悠然的神态,心上忽然很乱,不由沉默无语,眼睛在地上梭巡,却苍茫不知所见。 我忽然很想告诉他我的心情,一些话如果不说就会憋得很苦。 额边长绺的青丝垂挂在我的颊边,掩饰了我复杂而踌躇的表情,终于狠一狠心咬一咬牙,咬了唇边嫣红的凤仙花胭脂,抬起冰冷张惶的手指,将飘忽的青丝掠到额后去,露出难得的坚定的脸来。 “周郎……你爱我吗?” 我的表情前所未有的凝重——严肃极了,现在想来,未免大抵幼稚得可笑。然而他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听到有趣的事情朗朗笑上几声,仅仅窝了窝嘴角,连坐姿也未曾改变,便将他的心情解释在余音未尽的乐境之中: “是的,我很喜欢,你的音乐让我心怡。” 猛地一放筝弦筝体产生纷轰杂乱的长鸣,我在这长鸣之中久久独坐。 “不,周郎,你不要混淆了,我问的是——我。” 他微笑着站起来,隔着碧玉筝,以手指托住我的脸颊。 “鸣筝,你和你的音乐是一体的,只有这样才完美,我无法也不愿将这种美丽分离——不过,如今,我说不好一种感觉,你的乐曲……开始变化了,傲骨似乎一点点磨损下来,令人出神的音色黯淡了许多,甚至突然……有点狭隘。” “狭隘?是的。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为什么?鸣筝——我还是更喜欢以前那个完美的,清傲的超脱的圣境……你要把它还给我。” “因为我爱上你。”我一字一顿地说。 他蓦地松了手,眼睛更为深邃低俯:“我想,我成了音乐的罪人,我破坏了一种神圣的境界,更毁了你。鸣筝,你是一个优秀的难得的乐者,你本身便是音乐缔造出的一件完美艺术品,是引导灵魂的圣使,而不是普通的一个女子。我想,我们亵渎了音乐。” “不,音乐造就我,却无法改变我,我是一个女人。” 他撒一撒手,身子微向后仰去,辽远而真切地端详着我: “可惜了——你合该无情。” 后来我认为他说的对,一个乐者,作为人世间诸多喜怒哀乐的见证,就合该无情,只有无私小之情,才能包容天地间爱恨因果,才能释尽千般风月,万种感性。乐者其实多情,但这多情早已供奉了乐神这专一的爱人。然而当时已经晚了,我注定背叛乐神,势如在弦之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