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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勤学老人”金名秋
去年十月,66岁的金名秋荣获了上海“勤学老人”的称号。 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金名秋:她苦学于“深秋”之年,在她离休以后,从头学起,终于学完了主要的法律课程,经过一端实习,成了一名忠实于执业道德,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的律师。日前,记者慕名请她谈些勤学之道,她微微一笑:“我没什么特色,只是在离休后想发挥点余热,选修了法律,当了几年特邀律师。” 记者从老金原单位市外经贸委的推荐材料中看到,老金现任华夏律师事务所特邀律师和几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当事人办了100多件各类案件。她曾北上哈尔滨,南下广东及其它省市代理诉讼,为当事人挽回了数百万元的损失,代理解决了多起婚姻家庭纠纷…… 谈起当律师的酸甜苦辣,金名秋显得很洒脱。她说:“我最大的快乐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最值得欣慰的是心中还有一方净土。”的确如此,老金代理的案子,大多数都是得益少、难度大、跑断腿的“平民官司”。她从不收受红包、礼品,用自己的行动,树立了一个人民律师高尚形象。 有位在50年代被错判为坏分子,平反后又留在劳改农场几十年的老人,去年要儿子来上海讨回原先交给居委会的住房。可是,由于居委会已将此房租给了别人,其子又找不到产权凭据,法院未于受理。状告无门的他恳求金名秋帮助。老金用了两个月时间,到徐家汇周围寻老人的老邻居,写了7份房屋证明材料,到派出所查找户口登记证明,又到房管部门帮助办理了老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并请居委会与现住户签订了具体归还老人原房的协议书。而办理这样一件辛苦棘手的案子,老金仅收了老人一般民事代理费。当事人过意不去,拿出红包硬塞给老金。老金婉言谢绝了,她说:“为当事人服务,是律师的职责,何况首先我是一个共产党员。” 金名秋是在1989年才参加政法学院自学考试和法律专修班学习的。那时,全班几十号人,数她年龄最大,不少女学生都亲热地喊她“阿婆同学”。有的还劝她:“你偌大年纪了,学习法律起步太迟了!”而她则谦和地答道:“迟了要比不动好!只要坚持迈开脚步,我有信心完成学业!”平时,她早起晚睡,阅读思考。休息日,还抓住同行的女儿、女婿一起研究案例,辩论是非。1986年,她从法律专修班毕业后,在华夏律师事务所实习了半年,就被该所留聘了…… 天地转,光阴迫。沐浴着金色的秋霞,“阿婆”律师还在为她心爱的事业迈步奋进。 1994年1月21日《上海老年报》 1994年2月19日《天津老年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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