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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被毒打致死,时至今日已有半月之久,但至今仍未
看到任何相关单位追查责任的报导。孙志刚之死4月25日在《南方都市报》见报 后,未见有任何破案线索。我无法想象在这些天,孙志刚的父母和亲人的心情; 多亏记者在这方面的克制和冷静,使我们免于想象中的恐惧和巨痛。 我没有去过孙志刚去过的派出所、收容所,我也无法想象在这些地方可以私设公 堂、严刑拷打无辜公民。但是有关执法者毒打弱势群体者的报导并不罕见,报刊 文摘上曾登载一则采访,一位被怀疑卖淫的女子被抓后,执法者搬张凳子坐在她 背上,两个凶手轮番毒打,使她整个下体(从脚掌到小腹)全部变色。 这当然不是执法,而是滥用权力、施行暴力,是不折不扣的虐待狂。可是,为什 么在执法机关会有虐待狂?是什么样的体制一直在纵容这些虐待狂?如果法律的 权力落在虐待狂手里,谁最容易遭受飞来横祸? 对于前两个问题,研究犯罪学的专家、研究法律的学者能够做出更好的回答。但 对最后一个问题,我哪怕没有研究,也不敢掉以轻心,因为我有一个像孙志刚那 样的儿子,我是一个母亲。 以前儿子在我身边,看到类似报导我就对他说:如果你蒙冤被抓,千万不要吃眼 前亏。你马上告诉对方,我妈是著名教授,她的学生在省公安厅,你今天动我一 个指头,明天全广州缉拿你。我还说,你立即打我手机,我一定飞奔而去解救。 老实说,我这些话纯属虚张声势;但可信的是,在今天这个时代,可曾有社会关 系强大者的子女轻易被打死吗? 问题就在这里。 社会关系正是权力之一,而大量到广东来寻求工作者、大量在珠三角地区无私奉 献的外来民工,他们全都是缺乏社会关系、即缺乏权力资源的人。这就是他们最 易受伤害的地方。我们还没有强有力的机制保障他们在资源、权力和言论上的平 等。作为外来人口,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有可能暂时没有暂住证,都可能不带证件 上街漫游,他们都有可能失去工作,立即成为有理由被收容的人。 收容机构,顾名思义,只能接收、容纳,按政府相关政策接收中转;它应该为无 家可归的人提供庇护,它只能做它职能范围内的事情,怎么能成为活人竖着进 去、横着出来的魔窟?!穿警服的警察,是人民生命安全的指望,警察队伍里又 怎么能容对公民下毒手的凶犯?!怎么能想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改革开放、鸟 语花香的地方? 有几千万外来民工生活在广东,广东省有今天在全国举足轻重的经济地位,其中 浸透了外来民工的心血和汗水。多少民工离乡背井,把青春留在广东!广东政府 应该做的是加大政策力度,改善外来工的福利待遇,在广东省媒体上,也应该有 更多外来民工的声音。 孙志刚是无数默默无闻的外来工之一,但我还要强调,孙志刚不是一个普通工 人,他受过高等教育,是公司设计师。我不同意说,我们不应该强调他的特殊身 份,因为问题正在这里:如果连他这样的人都无法躲过执法者对外来工的无情蔑 视和残暴杀害,多少外来工要生活在恐惧中?广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每天的楼 盘广告都在渲染新生活的美丽;但如果一个外来工无权享受夜晚上街的自由,这 种美丽又有什么意义?广东的经济发展有待吸引更多的国外投资,然而如此光天 化日下的凶杀,无责任、无追究,我们社会的公理何在?正义何在?我们有什么 脸说我们生活在保障公民人权的社会? 这些日子,死亡消息不断。张国荣死了,万人空巷,全世界都在悼念。抗击非典 的医生死了,我赞成降半旗志哀。可是,他们的死,或者出于遂愿,或者是难以 避免,而孙志刚的死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孙志刚被乱棒打死,他死得比非典病人 还惨。他在绝望中死去,他被蓄意谋杀。孙志刚尸骨已寒,他在农村的父兄眼泪 留干了,最后绝望地说:不该让他读书明理;这真是哀莫大于心死。我英勇的广 东、广州警方不知破获过多少大案要案,这个案件决无难以侦破之可能。如果说 无人承担责任,那就只能说所有责任者都在包庇凶手;而滥施暴力、包庇暴徒, 这是执法机构内部的毒瘤。毒瘤不去,孙志刚的悲剧注定还会重演;谁能保证下 一个牺牲者不是我的儿子、我的学生,甚至我自己。作为女人、母亲、教师,我 向我们广东省人大主席、政协主席,广东省两会代表呼吁,呼吁你们维护弱势群 体权力、保障外来民工安全,严惩杀害孙志刚的凶手。 2003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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