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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男,湖北黄冈人,武汉科技大学2001年毕业生,2003年3月应聘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工作。然而3月17日逛街时,他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后遭毒打,3月20日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疑点一:医院护理记录:心脏病突发尸检结果:被打死 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时,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时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死亡。在向法医提出尸检委托时,院方的说法是“猝死、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 法医尸检的结果推翻了院方的诊断。在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中,明确指出:“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法医发现,孙志刚的皮下组织厚达3.5厘米出血,其范围达到60×50厘米。 孙志刚体内的大出血,是被钝物打击的结果,而且不止一次。“一次打击解释不了这么大面积的出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医在看完尸检结果以后说。 疑点二:谁打死孙志刚? 在记者采访皆被拒绝后,广州市民政局事务处处长谢志棠接待了记者,他说知道孙志刚死亡一事,“收容站的工作人员打人是会被开除的,而且收容站有监控录像”。谢志棠说,孙为什么被打他不清楚,但绝对不会是在收容站里被打的。 收治孙志刚的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教科负责人也表示,孙的外伤绝对不是在住院期间发生的。 收容前是正常人,在收容站和医院又没被打,那孙志刚是被谁打死的? 疑点三:孙志刚该被收容吗? 记者在翻阅有关管理条例并征询专业人员以后发现,孙志刚似乎并不属于应该被收容的对象。 《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第九条第6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予以收容……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的”;“有合法证件、正常居所、正当生活来源,但未随身携带证件的,经本人说明情况并查证属实,收容部门不得收容”。 孙志刚有工作单位,不能说是“无正当生活来源”;住在朋友成先生家中,不能说是“无正常居所”;有身份证,也不能说是“无合法证件”。 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东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被收容的。 为何在有孙志刚签名的笔录中,他却变成了无“生活来源”呢?民政局的谢处长对此也感到很困惑。 按照询问笔录上的情况,孙志刚变成了“三无”人员,派出所负责人签名“同意收容遣送”,市(区)公安机关也同意收容审查,于是,孙志刚被收容了,最后,他死了。 悲伤的家人好友 孙志刚的意外死亡令他的家人好友、同学老师都不胜悲伤,在他们眼中:孙志刚是一个很好的人,很有才华,有些偏激,有些固执。孙的弟弟说:“他社会经验不多,就是学习和干工作,比较喜欢讲大道理。” 孙志刚的同班同学李小玲说,搞艺术的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孙志刚很有自己的想法,不过遇事爱争,他们之间就曾经因为一点小事辩论过很久。 孙志刚死亡后,他的父亲和弟弟从湖北黄冈穷困的家乡赶来,翻出了孙生前遗物让记者看,里面有很多获奖证书。“他是我们家乡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不过,现在孙的家人有点后悔供孙志刚读大学了,“如果没有读过书,不认死理,也许他也就不会死……” 孙志刚之死 孙志刚是学美术的,他家人手中拿着的是孙志刚生前的自画像。 3月17日22时,孙出门去上网。因为刚来广州,他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23时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电话,孙在电话中说,他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让成先生“带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 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但并没解释原因。 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 3月18日,孙的一个同事去收容站保人,被告知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孙所在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保人,但要再等一天。 3月19日,孙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得知孙已经被送到医院(救治站)去了。 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难以相信: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突发。 |
原文2003/4/26 发表于武汉晨报第10版 浏览: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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