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近现代文献_中国近现代文献~文集_29955号馆文选__新学伪经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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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刘歆王莽传辨伪第六(五)
「太保舜,大司空丰,轻车将军邯,步兵将军建,皆为诱进单于筹策。又典灵台、明堂、辟雍、四郊,定制度,开子午道。」 按:四郊之制始于歆,辨见前。 放《大诰》作策,遣谏大夫桓谭等班于天下。 谭为歆、莽之党,故主张伪古文学,凡《新论》云云,皆歆羽翼,不足据也。 「实考周爵五等,地四等,有明文。」 用歆《周官》说也。按孔子之礼,则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分土唯三。《孟子》《王制》俱同。《春秋》公羊说则伯、子、男同等,爵三等而已。 少阿羲和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摄皇帝遂开秘府,会群儒,制礼作乐,卒定庶官,茂成天功。圣心周悉,卓尔独见,发得《周礼》,以明因监,则天稽古,而损益焉。」 凡莽措施,皆出于歆之伪《周礼》,莽盖为歆所欺者。「发得《周礼》以明因监」,为《周礼》大行之始,故特著焉。 「《春秋》隐公不言即位,摄也。」 莽之居摄名义亦由于歆。即此一言,歆之伪作《左氏春秋》书法以证成莽篡,彰彰明矣。《左氏》之为伪经,复有何疑! 「帝王之道,相因而通;盛德之祚,百世享祀。予唯黄帝、帝少昊、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帝夏禹、皋陶、伊尹咸有圣德,假于皇天,功烈巍巍,光施于远。予甚嘉之,营求其后,将祚厥祀。」 按:《易·系辞》《大戴·五帝德、帝系姓》《史记·五帝本纪》皆无少昊,唯《逸周书·尝麦解》有少昊,则为司马者。歆变乱五帝名号,故窜之于《左传》《国语》《月令》,辨见前。此用歆说也。 「予前在摄时,建郊宫,定祧庙,立社稷。」 《诗》《书》《礼》《春秋》言庙礼无「祧庙」说,唯《祭法》有「二祧」,享尝乃止。《左传》昭元年「其敢爱丰氏之祧」,《周官·春官》「守祧奄八人」,又「辨庙祧之昭穆」,是即「祧庙」之说。又《周官·春官》「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坟衍,各因其方」,是即「郊宫」之说。凡《祭法》《左传》《周官》皆歆所伪,莽用其说,故云「建郊宫,定祧庙」也。 分长安城旁六乡,置帅各一人。分三辅为六尉郡;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为六队郡,置大夫,职如太守;属正,职如都尉。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益河南属县满三十,置六郊。 《周礼·地官》有六乡、六遂,此外有远郊、近郊,莽用其制也。 莽又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盖以天下养焉。《周礼》膳羞百有二十品。」 《周礼·膳夫》「羞用百有二十品。酱百有二十罋。唯王及后、世子之膳不会。」皆歆伪撰经文以媚莽者,此可为证。自歆伪经后,人主相承以为先圣经义宜然。于是后宫至万数千人,饮食度支岁费千万,以此亡国者接踵,皆歆启之。伪经之害如此。宋郑伯谦《太平经国之书》「奉养」一条,至深斥汉文帝之节俭,是则歆之罪也。 「予制作地理,建封五等,考之经艺,合之传记,通于义理。」 五等者,《周官》大司徒职「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即莽所谓「建封五等,考之经艺,合之传记」者也。 初设六筦之令,命县官酤酒、卖盐、铁器、铸钱,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又令市官收贱卖贵,赊贷予民,收息百月三。 按:《荀子·王制篇》「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孟子》言「泽梁无禁」,《王制》「关讥而不征,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此孔子所述文王之仁政也。歆以《周官》托于周公,而《闾师》云「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莽制「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用歆《周官》说也。然《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曰,‘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烝,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以为齐政之衰。晏子尚以为政衰,则周公不为可知。莽盖从歆以兴天下,亦以歆而亡天下者也。又《周官·司市》云「凡得货贿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举之。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又云:「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郑司农云「百族,百姓也。」既非商贾、贩夫、贩妇,则是何人?非百官而何?贾《疏》为之辨,未见其通又《廛人》「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泉府》云「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即所谓「令市官收贱卖贵」也。《泉府》又云:「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即所谓「赊贷与予民收息百月三」也。此皆莽用《周官》制,民怨畔之。唐第五琦、皇甫鏄行酒酤、盐铁、铸钱,而民又怨之;王安石行青苗法,而民又怨之。歆此法也,亡三国矣。 夫三皇象春,五帝象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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