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7号馆文选__樊川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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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川文集第六(二)
張保臯鄭年傳 新羅人張保臯、鄭年者,自其國來徐州,爲軍中小將。保臯年三十,年少十歲,兄呼保臯。俱善鬥戰,騎而揮槍,其本國與徐州無有能敵者。年復能没海履其地,五十里不噎,角其勇健,保臯差不及年。保臯以齒,年以藝,常齟齬不相下。 後保臯歸新羅,謁其王曰:“遍中國以新羅人爲奴婢,願得鎮清海,【新羅海路之要。】使賊不得掠人西去。”其王與萬人,如其請,自大和後,海上無鬻新羅人者。保臯既貴於其國,年錯寞去職,饑寒在泗之漣水縣。一日言於漣水戍將馮元規曰:“年欲東歸乞食於張保臯。”元規曰:“爾與保臯所挾何如,奈何去取死其手?”年曰:“饑寒死不如兵死快,况死故鄉邪!”年遂去。至謁保臯,保臯飲之極歡。飲未卒,其國使至,大臣殺其王,國亂無主。保臯遂分兵五千人與年,持年泣曰:“非子不能平禍難。”年至其國,誅反者,立王以報。王遂徴保臯爲相,以年代保皐。 天寳安禄山亂,朔方節度使安思順以禄山從弟賜死,詔郭汾陽代之。後旬日,復詔李臨淮持節分朔方半兵東岀趙、魏。當思順時,汾陽、臨淮俱爲牙門都將,將萬人,不相能,雖同盤飲食,常睇相視,不交一言。及汾陽代思順,臨淮欲亡去,計未決,詔至,分汾陽兵東討,臨淮入請曰:“一死固甘,乞免妻子。”汾陽趨下,持手上堂偶坐,曰:“今國亂主遷,非公不能東伐,豈懷私忿時耶!”悉詔軍吏,出詔書讀之,如詔約束。及别,執手泣涕,相勉以忠義。訖平劇盗,實二公之力。 知其心不叛,知其材可任,然後心不疑,兵可分。平生積忿,知其心,難也;忿必見短,知其材,益難也,此保臯與汾陽之賢等耳。年投保臯,必曰:“彼貴我賤,我降下之,不宜以舊忿殺我。”保臯果不殺,此亦人之常情也。臨淮分兵詔至,請死於汾陽,此亦人之常情也。保臯任年,事出於己,年且寒飢,易爲感動。汾陽、臨淮,平生抗立,臨淮之命,出於天子,榷於保臯,汾陽爲優。此乃聖賢遟疑成敗之際也,彼無他也,仁義之心與雜情並植,雜情勝則仁義滅,仁義勝則雜情銷,彼二人仁義之心旣勝,復資之以明,故卒成功。 世稱周、邵爲百代人師,周公擁孺子而邵公疑之。以周公之聖,邵公之賢,少事文王,老佐武王,能平天下,周公之心,邵公且不知之。苟有仁義之心,不資以明,雖邵公尚爾,况其下哉。《語》曰:“國有一人,其國不亡。”夫亡國非無人也,丁其亡時,賢人不用,苟能用之,一人足矣。 竇列女傳 列女姓竇氏,小字桂娘。父良,建中初爲汴州戸曹掾。桂娘美顔色,讀書甚有文。李希烈破汴州,使甲士至良門,取桂娘以去。將出門,顧其父曰:“愼無戚,必能滅賊,使大人取富貴於天子。”桂娘旣以才色在希烈側,復能巧曲取信,凡希烈之密,雖妻子不知者,悉皆得聞。希烈歸蔡州,桂娘謂希烈曰:“忠而勇,一軍莫如陳先奇。其妻竇氏,先奇寵且信之,願得相往來,以姊妹叙齒,因徐說之,使堅先奇之心。”希烈然之,桂娘因以姊事先奇妻。嘗間曰:“爲賊兇殘不道,遲晩必敗,姊宜早圖遺種之地。”先奇妻然之。 興元元年四月,希烈暴死,其子不發喪,欲盡誅老將校,以卑少者代之。計未决,有獻含桃者,桂娘白希烈子,請分遺先奇妻,且以示無事於外。因爲蠟帛書,曰:“前日已死,殯在後堂,欲誅大臣,【希烈僭,故曰臣。】須自爲計。”以朱染帛丸,如含桃。先奇發丸見之,言於薛育,育曰:“两日希烈稱疾,但怪樂曲雜發,盡夜不絶,此乃有謀未定,示暇於外,事不疑矣。”明日,先奇、薛育各以所部譟於牙門,請見希烈,希烈子迫出拜曰:“願去僞号,一如李納。”【時正已死,納代爲帥。】先奇曰:“爾父勃逆,天子有命。”因斬希烈及妻子,函七首以獻,暴其尸於市。後兩月,吴少誠殺先奇,知桂娘謀,因亦殺之。 請試論之:希烈負桂娘者,但劫之耳,希烈僭而桂娘妃,復寵信之,於女子心,始終希烈可也。此誠知所去所就,逆順輕重之理明也。能得希烈,權也;姊先奇妻,智也;終能滅賊,不顧其私,烈也。六尺男子,有禄位者,當希烈叛,與之上下者衆矣,豈才力不足邪?蓋義理苟至,雖一女子可以有成。 大和元年,予客遊涔陽,路出荆州松滋縣,攝令王淇爲某言桂娘事。淇年十一歳能念《五經》,舉童子及第,時年七十五,尚可日記千言。當建中亂,希烈與李納、田恱、朱泚、朱滔等僭詔書檄,爭戰勝敗,地名人名,悉能說之,聽說如一日前。言竇良出於王氏,實淇之堂姑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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