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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造就的楷模
---人民检察官申建元同志模范事迹 陕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能够改变一切,但是,热心于党的检察事业的申建元同志在其短暂的人生中所显示的人格力量和模范事迹,却成了人们永久的记忆。 1999年8月31日上午,天幕低垂,哀乐回荡,庄严肃穆的三门峡殡仪馆内,人们怀着极度悲痛的心情为一位死者致哀送行。 他就是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申建元同志,这位人民检察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忘我工作,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模范事迹,深深地打动了人们的心。 刚正不阿 一身正气 1981年,21岁的申建元踏进了 陕县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当了一名检察干警。人们发现,这个内向、不善言辞的小伙子,是个有主心骨和上进心很强的人。他一不抽烟,二不善饮酒,唯一的嗜好就是爱学习,为了提高文化素质,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他,发狠拼命地自学,办公室的灯光常常彻通明,几年下来,终于获得了大专文凭。他先后任检察员、经济检察科副科长、控申科副科长兼举报中心主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 在检察战线18年的奋斗历程中,他时刻牢记党的教导,时刻牢记人民检察官的职责,做一个人民的好公仆。他的勤奋和成绩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和奖励。他曾先后10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5次评为院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市检察院授予“优秀检察官”3次被评为市政法系统的“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三门峡市委、市政府记功一次。1991年被市检察院命名为“办案能手”。1989年,申建元为侦破一件重大诈骗案,顾不上重病在床的老父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长途跋涉,多次往返两省四县的路途上,终于为受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8.4万元,使被告受到判刑7年的应有惩罚。 申建元曾有一年受理申诉案33件,立案侦查12件,全部办结。并写出书面总结。为此,申建元连续两年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记功和市检察院命名为“办案能手”。一次,在办理县黄金局的案件时,当事人找到申建元求情,并许诺说;“若事成,定会重金酬谢。”申建元当场严词拒绝。当事人软磨硬泡,好话说尽,申建元坚守原则,无动于衷。当事人只好悻悻离去。 1998年,陕县某单位一起受贿案引起社会关注。因此案背景复杂,群众议论纷纷,是块难啃的“骨头”。申建元主动提出办理次棘手案件。案子一到手,立刻有说情者,嘲讽者、恫吓者接踵而至。有的求他“网开一面”:有的嘲讽他“主动接案子,是不是想搞个一官半职”;有的威胁他说:“放明白点,免得惹麻烦事”。申建元身正不怕影子斜,顶住各方面压力,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深入群众,明察暗访,获取大量确凿证据,终于查明真相,使罪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一 次,申建元的亲戚“犯事”被抓起来了。乘申建元不在家,亲戚的家属送来了一篮鸡蛋。爱人不了解情况,以为是来串亲戚的,便收下了。申建元回家后,冲爱人大发脾气,吼叫着让爱人把鸡蛋送还亲戚家。 1998年9月,申建元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时,犯罪嫌疑人亲属多次托人说情,要求“从轻发落”,均遭拒绝。对方不死心,想方设法通过关系找到了申的继母。继母对父亲体贴入微,对申建元也同亲生儿子般关怀备至。继母碍不过人情,从不向儿子求情的老人家也张开了难张的口,求儿子放过人家。对继母一向尊敬孝顺的申建元,在情与法之间是有明确选择的,他强压内心的矛盾和痛楚,对母亲说:“妈,儿子是一个党员,不能放弃原则,请母亲原谅儿子的不孝,体恤一个做儿子的苦衷。” 此后,一些人骂申建元“六亲不认”。申建元漠然置之说:“我要是认亲不认法,不是枉穿了一身检察服。” 申建元任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不久,他的一个表弟毕业后分配到效益不太好的工厂当工人,舅舅常来找他要他出面活动活动,给表弟调换个好的工作,他却说:“为自己的事托人说情走后门,我张不开嘴。”有一个朋友得知后主动提出给他帮忙,他却给人家挡了回去。事后表弟知道了,生气地说:“你不是我的表哥,人家都是千方百计给自己的人安排个好的工作,你倒是连一张脸面都不去舍”。他看见表弟委屈的样子,语重心长地说:“哥哥又何尝不想给你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呢?可是,今天我找了别人行方便,明天就有人找我求宽容。我是一个党员,怎能把党的原则去作交易呢?” 申建元勤政廉洁的作风感动了所有的,就连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妻子都感动地说:“现在人都说干部黑,可申局长真的是个好人。我听说他是上级领导,就想给他送点东西,让他帮忙说句话,没想到他硬是一口回绝。听说他不幸遭遇车祸,唉,真是太可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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