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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人民检察院文件
陕检字(1999)第20号 关于在全院开展向申建元同志学习的决定 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申建元同志于1999年8月25日下午五时许,在办案途中不幸因公殉职。 申建元同志,1960年4月生,大专文化,1981年1月到我院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被任命为检察员。1990年元月至今,历任经济检察科副科长、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举报中心主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县、市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检察官,被市委、市政府记功一次。 申建元同志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他刻苦学习,锐意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执法严格,刚正不阿;积极探索,勇于开拓。集中体现了当代检察官党、忠于人民、申建元同志热爱检察事业,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革命责任感。他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格执法,刚正不阿;积极探索,勇于开拓,集中体现了当代检察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清正廉明、无私奉献的品格和精神。 鉴于申建元同志的突出成绩和优秀品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向申建元同志学习的活动。 向申建元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刻苦钻研、锐意进取的进取精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奉献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开拓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一丝不苟、严格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向申建元同志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激发全院干警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在全院形成一种学榜样、比贡献、争一流的工作氛围,努力开创我院检察工作新局面,全面推动检察事业跨世纪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促进依法治县,做出新的贡献。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
| 原文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发表于陕县县委、县政府 浏览: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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