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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尧,字宠德,号开甲,1863年生于上海南市董家渡,是中国近代著名的企业家。他是从买办转变为民族资本家的典型人物。20世纪初年,在“实业救国”的旗帜下,朱志尧投资创办了求新制造机器轮船厂和其他一系列民族工业,成为近代中国轮船和机器制造业的先驱,对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 在中国开设银行是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甲午战争后,外国的资本输出成为帝国主义进行经济侵略的主要手段。在上海出现了大批的外国银行,使上海成为旧中国的金融中心。1899年,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在上海开办,地址在黄浦滩路(今中山东一路)29号。该银行在筹备期间,为了了解中国复杂的商业状况以及风俗习惯和便于开展业务,曾雇用朱云佐为头办。朱云佐,是朱志尧的弟弟,为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所器重。但因病早逝,其职务就由朱志尧接替。 促使朱志尧进入东方汇理银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家庭成员朱云佐在该银行任职的先例;其次是朱志尧的二舅马相伯、三舅马建忠的推荐和担保。马氏兄弟都是天主教徒,在社会上有一地位,有身份,和法国传教士关系密切,他们成为朱志尧的有力推荐人和担保人。外商银行在雇用买办时,一般都要签订合同,并提供保证品,包括现金保证、财产保证、信用保证(保证人担保)。朱志尧由马相伯作介绍,(注1)以马建忠作保证人,(注2)并以10万两银子(注3)和朱家祖上留下的“几十块老家产”和“地产”作财产保证,(注4)满足了银行方面的要求;第三,朱志尧本人也是天主教徒,道德修养、思想作风受西方影响较大,易为东方汇理银行所接受;最后,朱志尧在轮船招商局做过十年“坐舱”,(注5)积累了不少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这些条件,使得朱志尧较为顺利地成为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的买办。 近代意义上的买办,是指在鸦片战争后,充当外国公司、行号、银行、工厂的华人经理或推销外国商品的经销人。外商银行为了便于开展业务,任用在中国社会上有信誉和有身份的人来当买办,比外国人直接经营要有利的多。因此,“从外商银行的组织机构来说,买办是它的一个出纳部门;从担负的责任来说,类似一个保人;从业务经营来说,是外资活动的中介人和代理人”。(注6)朱志尧在东方汇理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是负责货币的出纳和保管,金银、外汇的买进和卖出,票据的清算,放款的保证和存款的介绍等。为了开展业务的需要,朱志尧在东方汇理银行内设立了买办间。雇员包括跑楼通译、会计、出纳、跑街、工友等10余人。这些人的工薪伙食全部由朱志尧付给,在受聘时,须按例寻找殷实保人,出具保结,向朱志尧负责。 朱志尧当上东方汇理银行买办后,在上海金融界和工商界展开了广泛的活动,逐渐打开了局面。据不完全统计,1916年,朱志尧为东方汇理银行盈利5000规元两,1917年盈利3000规元两,1919年盈利8000规元两,1920年盈利10000规元两,1927年盈利15000规元两,(注7)和其他银行相比,盈利额并不高。 二 东方汇理银行买办的职务,将朱志尧推到了商业活动的最前台。随着买办业务的开展,他在茫茫商海中遨游不息,逐步改变了自身的知识结构,扩大了交际的对象和范围,提高了适应商界竞争的能力,使得他逐步具备了独立创办工商业的经验和条件,成为“能够最迅速、最成功地把握历史有利时机的人”。(注8) 首先,他全面了解和熟悉了外国资本主义的金融业务,详尽了解了银行资本周转、增殖的全过程及其“生财”的秘诀,积累了开拓市场的经验和知识,懂得了种种筹集资金的办法和运转资金的窍门,并且与工商界、金融界的各方人士建立了广泛的联系,而这正是一个近代企业家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其次,通过参与广泛的商业活动,尤其是与来上海“淘金”的外商的密切接触,使他进一步了解了近代工商业的运转过程,认识到工业、航运、金融等类新式企业能够“利市百倍”,获取巨额利润,从而使他唾弃了旧式官员、商人赚了钱投资房地产的旧路子,决心将积累的资金投向新式企业,以获取更大的收益。第三,东方汇理银行的买办职务也使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积聚了相当的财富。朱志尧在该行的月薪并不高,1899年为100两,1922年为150两,(注9)但另有相当数额的佣金收入。朱志尧作为中外贸易的中介人,凭借外商享有的特权,运用各种敛财手段,迅速积聚起了巨额资金,完成了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的原始资本积累,为他独立创办新式企业奠定了经济基础。第四,在与外商的广泛接触中,他更加感受到中国民族工商业的落后和科技水平的低下。他最为关注的是民族机器工业,认为自英人瓦特发明蒸汽机后,“机变之巧,层出不穷。传至于今,日盛一日,人人知机器为人生日用必需之物,省人力增利益”,并可以“立国家富强之基”;“举凡人世间形形色色,殆无一物不可假机以成器”,“大如钢甲战舰,小如铜针引线,猛如地雷火炮,柔如钟表游丝,散之则为万珠,合之则成一体,千变万化,皆由机器,以奏厥功。”他不无悲伤地指出:“我中国地大物博,素称映映大国”,但鸦片战争后,“海禁大开,五洲互市,相形之下,中国事事膛乎其后”,近代机器制造业是一穷二白,研究机械学的人更是廖若辰星。“即使有一二萌芽,亦在幼稚时代”,远未达到“深精”地步。素有爱国热情的朱志尧“众醉独醒”,决心“先着祖鞭,借鉴欧西,步武仿造”,改变落后局面。他认为与其从国外进口机器,“漏危莫塞”,不如自己创办机器工业。(注10) 然而,单有上述四方面条件还不能实现买办向民族资本家的转化。事实上,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积累巨额资金的买办感兴趣的是在外国洋行投资。进入70年代后,中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条件也仍然不允许完全由商人投资和经营大型企业,于是,买办又把资金投入到官督商办企业中去。19世纪末20世纪初,官督商办企业的失败,从反面教育了那些手里握有资金谋求投资机会的人,他们开始向往独立创办民营企业,而促成他们实现这一愿望的是清政府的推行新政和奖励实业。早在甲午战争后,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清政府就被迫放弃单纯的以国家资本主义直接控制产业的政策,转而倡导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步履维艰。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之后,清政府为了稳定自己的统治,决定通过实行“新政”以达到“渐致富强”的目的。1903年,清政府成立了主管范围包括工业、交通、商业等各个方面的商部。该部成立之后陆续制订或重订了一系列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工商法规,奖励和支持私人兴办企业,宣布自由发展实业为合法,鼓励资产阶级兴办企业并表示保护他们的利益。资产阶级在清政府推行“新政”的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发展企业的有利条件,其社会地位也得到了提高。与此同时,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运动不断兴起,“实业救国”的思想广泛传播。在这种形势下,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近代工业获得了初步发展,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纷纷提出振兴实业、挽回利权等口号,兴办纺织、缫丝、造纸、造船、机器等近代工业。单就上海而言,从1895年到1911年,新办民族资本经营的工厂就有112家,占全国总数的25.1,开办资本2799.2万元,占全国总额的28.6。(注11)由于经济发展,市场景气,企业获利相当高。这种有利的客观背景,促使一部分富有经济实力的买办投资近代民族工业,朱志尧成为其中的典型人物。 三 朱志尧在政治上依靠马相伯支持,经济上以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作靠山,决心实现多年来的理想,开办制造机器厂。马相伯鼓励他:“以械器之利,一工可及数十工。机械之利,一工可及数千工。生之者众,食之者寡,生财之道,大过《大学》之道。”并授计于朱志尧:“舍举业,兴今厂”,还给朱志尧将办之厂起名曰:“求新”,取器惟求新之义。(注12)于是,朱志尧怀着“立国家富强之基”和获取利润的目的,致力于筹划“求新制造机器轮船厂”。朱志尧的这一举动,时人多不理解,因此,“交谪之声遍内外”,而朱志尧决心已定,对众人的议论“弗恤也。”(注13) 1902年,(注14)朱志尧筹资4万元,在马相伯的协助下,租得沿黄浦江今南市机厂街沈家亲戚的土地40亩,购置机器,筹备设厂。朱志尧开设求新厂的资本,“一部分是在当买办时从经手放款业务中赚来的;一部分是利用职权向东方汇理银行借支的”,(注15)再加上自家的长期积蓄。开始时,建造了十几间简单房屋作厂房,从国外进口了一些机床设备,设工场四所,分别是组立(即木模和制图)、冶铁、熔铸、机母(各式机床)。1904年,“求新制造机器轮船厂”正式挂牌对外营业。(注16)朱志尧自任总经理。初期,由于工厂的机器制造和轮船的生产能力一时难以形成,故只能从事修理和制造辅助配件,但该厂很快就得到了发展。 朱志尧的“得天独厚”之处是与马相伯有甥舅关系,与其他一些旧官僚也有密切联系,因此,求新厂创办之始,即能源源不断地从大德油厂、闸北水电公司以及清政府等处承接工厂设备、修路筑桥等工程,使业务得到蓬勃发展。至1906年,求新厂的营业额达165000余两,盈利近6万余两。虽然开办不久,已在上海机器工业中站住了脚跟,成为该行业中设备较为齐全,技术较为先进的工厂。 朱志尧在创办求新厂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又接连投资了一系列民族工业企业。1905年,他集资13万元创办了上海同昌榨油厂。同昌榨油厂同朱志尧独资经营的求新厂的业务有密切关系,求新厂自1905-1908年曾为同昌榨油厂制造了不少机器。1906年,朱志尧等人集资10万两银子将上海南市电灯厂改为商办,定名为上海内地电灯公司。(注17)1907年,朱志尧在北京创办溥利呢革厂,资本60万元,1908年,又集资60万元,创办上海同昌纱厂;1910年,与人合资27.9万元创办申大面粉厂。另外,他还投资大达轮船公司、大通轮船公司、中西书室等十几个企业。他投资的范围包括机器业、造船业、采掘业、榨油业、纺织业、水电业、面粉业、印刷业、航运业等。从他晚年名片上印的一长串衔名中,还可看到,他是安徽宝兴铁矿公司的董事。(注18)据统计,1897-1910年间,朱志尧投资额达365万元。(注19)朱志尧的投资占当时买办出身资本家在民族工业中投资的11.09,除虞洽卿、祝大椿外,名列第三。(注20) 朱志尧不但是新式民族工业的投资者,而且身体力行,负责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集投资者和管理者于一身。在发展民族工业的过程中,朱志尧以“实业救国”指导思想,以百折不挠的精神,实干创新,努力生产适合中国国情的产品,(注21)并逐步形成了独特的生产经营风格。 四 朱志尧在把主要经济活动转向民营企业后,依然兼任东方汇理银行的买办,正如一位日本学者所曾经指出的,买办出身的民族资本家“一只脚溶化在产业资本之中,可是另一只脚依然联系着买办事业。”(注22)外商银行一般并不禁止它的华籍买办兼营自己的独立的产业,因此,买办既可受雇于外商,同时又是独立的商人或企业家。朱志尧就是这样一个亦彼亦此的企业家,这给朱志尧的经营活动带来某些便利。作为外商银行的高级职员和委托人,他“有时亦可部分享受领事裁判权,如果犯什么法,中国官厅须先征得外国雇主同意,才可传讯。”(注23)这种由于中外不平等条约而给买办带来的特权,有时在经营活动中会成为他的护身符。更重要的是,他代表东方汇理银行所掌握的大宗资金,更是发展产业的重要依托。朱志尧有一个“决不可为外人知道”的秘密,就是“东方汇理银行的银库常常被他临时调拨到自己的事业中去”,“对东方汇理银行他是常常拖欠一笔很大数目的资金。”(注24)求新厂是朱志尧独资创建的,没有额定资本,资本虽逐年增加,但大都是借来的资金,据朱志尧的家属回忆,“当时往来,硬碰硬要银子,一箱一箱的搬来搬去。因此每到年关,或知道洋大班先生们要查银库时,(朱志尧)就会急得似热锅上的蚂蚁,到处向熟悉的钱庄银行朋友借数凑足来应付。”(注25)朱志尧创办的求新厂能够获得迅猛发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朱志尧认为,“中国穷,穷则变,要自己造机器,首先要制造广大农村所需要的机器,同时培养出大批工业的基本队伍来,要自已造船造兵舰,中国要有自己的重工业。”(注26)通过数十年艰苦的努力,朱志尧成为近代中国造船业的先驱和机器制造业的巨孹。在旧中国,传统的观点是有钱就置田买地,扩建庄园,用以显赫其家族的社会地位,然而在新时代新潮流推动下,朱志尧没有走这条旧路,而是利用买办职务之便,熟悉市场,学习经营,积累资本,随即投资兴办了一系列民族工业企业,成为一个在上海乃至全国颇具影响力的民族资本家,对近代民族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成为经由外商银行买办转变为民族资本家的典型人物。 ============================================================================================================================ 注: (1)(2)(15)《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上)第140、287、141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3)(6)(9)《旧上海的外商一与买办》第79、78、8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4)(24)(25)朱恩源:《朱志尧事迹》(补充),《朱志尧档案》卷80,上海市档案馆存。(5)“坐舱者,即洋商轮船之买办也。船中客人均归坐舱者照应,装货卸货亦归渠督理”招档《轮船规条》,1873年。转见《招商局史》(近代部分)第96页,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版。(7)黄逸峰、姜铎、唐传泗、陈绛:《旧中国的买办阶级》第1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8)〔法〕白吉尔著,张富强、许世芬译:《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1911-1937)第40页,上海人氏出版社1994年版。(10)朱志尧:《求新制造厂自序》,朱档卷80。(11)唐振常主编:《上海史》第364-36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12)(13)马相伯:《求新厂出品图序》,载方豪编《马相伯先生文集》第19-21页,上智编译馆,1947年版。(14)(16)《求新造船厂简史》(讨论稿)第11、12页,上海求新造船厂档案处藏。(17)杨浩、叶览主编:《旧上海风云人物》(二)第13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18)朱档案卷1、卷4。(19)〔美〕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东西间桥梁》第165页,上海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20)江熙:《关于买办和买办制度》,《近代史研究》1980年第2期。(21)参见拙作:《“器帷求新”的朱志尧》,《档案与史学》1995年第3期。(22)山上金男:《浙江财阀论》第38页,东京日本评论社,1938年版,转见丁日初:《辛亥革命前夕的上海民族资本》,《学术月刊》1981年第8期。(2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第3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
| 原文1996年 发表于《殷都学刊》1996年第3期 浏览:1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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