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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淑兰,原名葛淑兰,1929年生于河北省唐山一个贫苦的梨园世家。她八岁起随母刘玉舫学艺,兼学京、梆、大鼓等。此后,她因在京、津、唐、秦、张等地演出中以嗓子好,表演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被誉为了“金嗓子”。
前些年,时任辽宁省文联组联部主任的夏秋到北京找新凤霞约稿时,新凤霞还清楚地记着花淑兰“金嗓子”的绰号,由此可见花淑兰当年的知名度之大。 花淑兰1945年在张家口时开始接受了革命文艺思想的教育,并先后参加了《白毛女》、《兄妹开荒》、《血泪仇》等新戏的排演。1949年建国后,她在评剧舞台上更是如鱼得水,演出了《茶瓶计》、《相思树》、《孔雀东南飞》、《花木兰从军》、《桃花庵》、《三节烈》、《红楼梦》、《梁山伯与祝英台》、《杨三姐告状》、《赵小兰》、《气贯长虹》、《对金瓶》、《盗金砖》等戏,唱红了京、津、冀地区。 花淑兰从小就喜欢爱莲君的唱腔,尤为欣赏那跳跃俏皮的“疙瘩腔”,并根据自身的条件,揉进刘翠霞高亢明亮的特点,吸收了京、梆等剧种的艺术营养,因此,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便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艺术风格。 她音域宽、音质纯净,嗓音甜脆,在唱腔上广采博取,兼容并蓄,刚柔相济,声情并茂,她戏路宽广文武兼备,善于刻化和塑造各类角色。 花淑兰1950年至1952年到沈阳、锦州、长春等地演出,后加入了锦州评剧院。1954年东北大区并省,她调辽宁评剧二团,后转到沈阳评剧院工作。1955年和1960年先后两期参加了文化部举办的戏曲演员学习班、进修班学习深造,受到名家指教。1956年她以满腔热情,参加了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演出了《志愿军的未婚妻》等优秀剧目。在志愿军驻地和前沿阵地,她的演唱受到了极其热烈的欢迎。 花淑兰1957年出席了全国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1985年出席全国剧代会,并当选为全国剧协理事。她曾任辽宁省剧协副主席,沈阳市剧协副主席。2000年被沈阳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文艺家”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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