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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是中国最有名的清官。今年的包公千岁宝诞,值得很好纪念。“清官”二字合为一词,有人说“查正史记载,始见于《清史稿》” (上海《文汇报》1978年11月25日),但明代李贽《焚书》卷四《杂述· 因记往事》文中已有“彼为巨盗,我为清官”之说,将清官与巨盗对称, 乃清明、清正、清廉之意。而金代元好问(1190-1257)《薛明府去思 口号》一诗中更早已有清官一词:“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只从明 府到,人信有清官。”从“清官”一词产生和流传的时间来看,与包拯( 999-1062)关系甚大,似乎可以说是包公清官故事流传之后而盛行的。 于此亦可见包公影响之大。
一 包公为什么会成为最有名的清官呢? 首先他为官清正,执法如山,铁面无私,不畏权贵,廉明公正, 是非常突出的。《宋史》卷316的本传虽短却很有分量,记述了当时老 百姓对他的赞颂: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 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 ‘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于此可见,当时人的口碑,已将他比为“黄河清”之清官,天下 少有,只可比为神佛“阎罗王”了。如此清廉、清正、清明,已成为 民众理想中的清官。这实际上已将包公神化了。 民间文学的口碑,实在比任何高大的石碑都要伟大而不朽。 包公之所以有名,与民众的口传文学的口碑赞颂,有极大的关系。 正是民间口碑文学(谣谚、传说故事、曲艺说书、话本小说、地方戏 曲)使包公流芳百世。 “包拯笑比黄河清”、“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等民间谣谚之 传,使男女老少甚至“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在宋金时代当时即已广 传。 元代之包公戏、包公传说、说书话本、小说等等赞颂包公的作品 非常盛行,明代更发展为各种传奇地方戏以及上百卷的小说话本《包 公案》,清代又发展为《龙图公案》、《三侠五义》、《七侠五义》 等长篇小说,至今除许许多多地方戏中的包公戏之外,人们还在传说 着许多小说、戏曲之中和之外的包公故事传说。 二 民间传说是一种民众口传的历史文学。它以历史的面貌出现,却 用文学形式塑造人物的典型形象,在流传之中,已作了艺术典型化的 加工。 一方面,包公的传说中有一些是包公本人的历史故事,这些在 《宋史》本传中有所记载,如说包拯打开官衙正门,打破过去“凡诉 讼不得径造庭下”之陈规,使告状的人可以进入大堂“至前陈曲直, 吏不敢欺”。这是赞其亲民。 又如“割牛舌”案之明断,这是包公故事在正史中之仅见者。在 宋《折狱龟鉴》卷7,百回本《龙图公案》(明)中亦有记载,但《类 说》卷45引《圣宋掇遗》则说这是张咏之事。 另一方面,包公的传说故事绝大多数是人民口头艺术之创造,用 许多幻想和夸张的故事情节把包公“执法如山、铁面无私、清廉正直、 料事如神、为民伸冤、严惩贪官、不畏权贵”等高贵品质具体化、形 象化了。 早在元代,许多传说故事就已广泛流传,并且成为元杂剧的主要 剧目之一,在100出戏的《元曲选》中,包公戏即有十一种之多。这些 元杂剧,都是活的文学,在民间演出,非常受欢迎。许多是无名氏所 作,可能是民间艺人,下层文人根据民间传说编剧的。有些虽有著者 名,但也有疑问,如关汉卿的两剧,在《鬼薄》记关氏所著杂剧剧 目中不载,所以胡适怀疑这不是关汉卿所作而是“无名氏之作”。至 今各种地方戏和京剧中还流行着许多包公戏,说明它的人民性与现实 性都是很强的。 包公形象是如何塑造的呢? 许多民间传说中的包公故事都是其他清官的事。因为包公很有名, 是公认的最大的清官,所以在流传中别的清官的事都集中到他身上来 了。胡适称包公和黄帝、周公一样,都是“箭垛式的人物”。(见胡 适《三侠五义》序)和孔明借箭时用的草人一般“本来只是一扎干草, 身上刺猥也似的插着许多箭,不但不伤皮肉,反可以立大功,出大名” 这是“有福的人物”。赵景深先生曾把包公故事中与其他清官相似的 故事作了比较研究,得出结论说“包拯就是钱和、黄霸、张咏、周新、 刘奕、滕大尹、向敏中、李若水、许进等人,不过是一个吸收传说的 人罢了。”(《包公传说》,1933年写)以上众多清官的故事,都归 入包公名下了。如黄霸本为西汉郡守,巧断二妇争子案,其事见于东 汉应劭《风俗通义》,元代又成了包公传说写入《灰阑记》。而此类 故事甚多。 老百姓把包公作为理想的清官,必然会神化他,使他成了半人半 神的人物形象。传说他“日间断阳,夜间断阴”,可以下阴曹地府去 审案子。 元杂剧《盆儿鬼》中张敝古说包公“人人说你白日断阳间,到得 晚时又把阴司理”,证明在元代包公即已成为神人。现代包公脸谱中, 额上画弯月、太极图亦是此类象征。 正是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包公成了神,于是也就有了包公庙和 包公崇拜。这时,人们所崇拜的包公,早已经不是原来的历史人物, 而是经过人们艺术加工过的清官典型了。 三 包公庙和包公崇拜历久不衰,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开始时,是包公的祠堂,作祭祖之用的包公祠,进而变为敬神的 包公庙了。这就由祖先崇拜,转变为对清官的崇拜——实际上是一种 英雄崇拜,这是对为民伸冤、救民于水火的英雄之崇拜,是对不畏权 贵执法如山的英雄之崇拜。在崇拜之中有感激,感激包公的大恩大德, 感激包公之伸张正气。这种英雄崇拜出于对包公的钦敬,包公的铁面 无私、清廉正直、明察秋豪都是世间少有的,所以这又是对理想的英 雄的崇拜,很自然地转化为对神人的崇拜,包公也就成半人半神的英 雄并逐渐转化为神。这是浪漫主义的典型化即理想化的人物形象。 包公可以说是民间宗教崇拜的神,这与一般人为宗教的“天神” 不同,不是自天而降的神,而是由普通凡人成为杰出的超人转化而成 的人神。这种神在西方宗教中是不被承认的。但是在中国则很多。这 是中西宗教观念相异之所在。 包公庙的包公崇拜在澳门甚为风行,每天前来进香祈福者络绎不 绝,这种崇拜建立在包公信仰之上,相信包公能保佑好人、惩罚恶人、 公正贤明、消灾免祸,逢凶化吉、辟恶呈祥,使人民得到幸福。这不 仅表现了人们善良的愿望,而且表现了希求法治的崇高思想。 四 常听到这种议论,认为包公崇拜表现了“人治思想”,把希望寄 托在清官身上,与“法治思想”是矛盾的,甚至是对立的。有人更说 包公是为封建王朝服务效忠的清官,有很大的阶级局限与历史局限, 以致在过去几十年中,包公常常受到批判,文化大革命中更被当成 “反动封建的官僚”而加以否定。 其实,在民间传说和民间宗教中,包公虽然在身份上还是封建社 会的清官,但其言行已主要是为民众谋利益的好人,在典型化的过程 中,其历史局限和阶级局限早已被扬弃,包公已变成人民理想的化身、 德才兼备的清官典型,神通广大、上天入地、执法如山的尊神。这种 神化即典型化的加工,使包公超越了历史也超越了现实而得到了永生。 只要有社会存在,就要有法律;只要有社会不平存在,就会有特 权霸道和贪赃枉法的事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在人民心目中,包公就 会站在公正的社会法律一边,站在受欺压的民众一边,排除权贵和金 钱的干扰,执法如山,铁面无私。如此这般,包公的形象当然会受到 人民的崇敬和礼拜。 所以,从本质上看,对包公的崇拜,实际上是对社会公正的崇拜, 是对人民正义的崇拜,是对清明政治的崇拜,是对廉洁奉公的崇拜, 是对不畏权贵、不通关节、执法如山的崇拜,一句话,是对法治的崇 拜。 这似乎不好理解,但事实的本质就是如此。 对包公的赞颂和崇拜,固然是对他个人的崇拜,是因为他人好, 为官清正,似乎是“人治”。但这“人治”只是表面现象,而在本质 上,人民群众崇拜的是包公奉公守法,执法如山的精神。包公的“人 治”,实际上是“法治”,他是被作为坚决进行真正的法治的代表人 物而受到崇拜的。 “以法治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包公故事中都成为 现实。 这应该是容易理解的,因为任何法律都是人定的,而所有的法律 都有一个执行、实现的问题,只有立法而没有司法的执行,法律就成 了一纸空文,根本谈不上法治。真正的法治一定要在司法活动中坚持 按法律办事,要执法者克己奉公,铁面无私,排除一切干扰才能实现。 这就特别需要包公这样的清官去严格执法。这正是实行法治的根本条 件之一。崇拜包公,也就是崇拜法治。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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