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18660号馆文选__彰化节孝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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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節孝冊簡介
書籍簡介 本書(一冊八六面五一、六○○字)全一卷,吳德功纂輯。德功里居、略歷,見第四七種「戴施兩案紀略」篇。此為彰化在清同治十二年、光緒十二年及日據以後所采近三百人節孝婦女名冊(內有二人於光緒十三年請旌、一人於十五年請旌),有傳附列者約及百人。卷端,並有「節孝名稱及報請理由」一則。書末,今另加一附錄「臺灣孝節錄」,為日人鷹取田一郎於民國五年時所編。 弁言 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彰化節孝冊」抄本,是日本人竊據臺灣之後彰化吳德功輯錄的。冊中所列彰化節孝婦的姓氏,有已載在縣志的,有為後來釆訪的;有的有傳,有的無傳。現在仍照原式迻錄,加以標點,只在每傳之前加上標題,並且改正了幾個顯然看得出的錯字。 日本人鷹取田一郎編的「臺灣孝節錄」,系大正五年(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臺灣總督府的排印本。其中記載了全臺十七個節婦、八個孝子、一個孝女、兩個義僕和兩個「篤行家」的行事;「篤行家」是指慷慨尚義、樂善好施的人。這三十個人都曾在大正四年(一九一五年)經內田民政長官引見賞卹,其中還有多數人由安東總督特授褒狀或欽定錄綬褒章。這本「孝節錄」是在日本竊據臺灣期中撰寫的,所以文內都用日本年代。全書只有五千數百字,難成專冊,故附錄於「彰化節孝冊」之後。 忠孝節義之事,素為我國社會所重視。自漢劉向撰「列女傳」以後,曆代正史及各地方志幾乎都有孝子、節婦之類的傳記。吳德功輩之釆訪節孝、修葺祠宇、輯錄名冊,便是承此餘風。而日本人統治臺灣,竟也利用中國社會的傳統,從而獎勵,藉以籠絡士大夫,收攬一般人心。所以有明治三十五年(一九○二年)彰化廳長須田綱鑑准予旌表貞烈節婦四名,又有大正四年(一九一五年)臺灣總督府對全臺節婦、孝子、義僕之類的賞卹褒獎。我們讀此二書,不僅知道當時臺灣社會是如何的重視節孝,還能體會到日本人的褒獎節孝是別有政治作用的。(百吉) 自序 伏以潛德幽光,宜流傳於不朽;而時移世易,恐歷久以就禋。夫以婦人之守節,吃盡辛苦於生前,宜享盛名於身後。乃其間未經釆訪、與草木同腐者,不知凡幾。即幸已蒙旌表,而姓氏未泐諸貞珉,滄桑一變,老成凋謝,勢必星散無存。此節孝名冊之刻,所由亟也。 彰邑為臺中要樞;釆訪節孝,北至牛罵頭,東至東勢角、南投及埔里社,南至沙連及北斗,西至西螺及海豐布嶼。其節孝載諸縣誌者數十名。同治十二年,山長蔡德芳、拔貢生林淵源所採節婦一百二十名,光緒十二年,德功同山長丁壽泉、訓導劉鳳翔所釆節孝婦一百六十名,及陸續由學官請旌者,均蒙天語旌表在案。嗣臺灣府程起鶚、陳文騄、邑令李嘉棠,命建祠宇。予同山長蔡德芳倡捐,主事吳鴻藻、職員呂賡虞亦同效力焉。因擇地於邑城隍廟之東偏,鳩工庀材,雕樑刻桷,輪奐巍然。迨至乙未日軍領臺,祠中木龕、前後門扇,蕩然一空;猶幸祠宇堅牢,幾經風雨剝蝕,廟貌依然無恙也。明治三十三年(光緒二十六年),請彰化廳長須田綱鑑將縣誌節孝及同治、光緒請旌之節孝 登諸神牌,春秋二祭,臺中廳長賜祭粢金五圓;每祭,女生徒參列;著為成例。然縣誌版已遺失,而同治、光緒二案,乙未之役,其節孝冊亦無存。竊恐年禋代遠,木牌剝蛀。爰商之文社傅鶴亭、林子瑾,將節孝名冊有傳者列於前,無傳者列於後,其餘姓氏連須田廳長許可數名付之,逐月令刊文社叢誌;俾節孝、貞烈得以傳諸後也,以備輶軒採錄,續登誌乘,庶貞魂烈魄,不致湮沒而不彰也。是為序。 大正八年己未(民國八年)四月彰化吳德功。 節孝名稱及報請理由 婦人嫁後,夫死殉死者曰烈婦。未過門聞夫死而守節至六年者〔曰〕節婦;身故始可報請旌表。若現存節孝婦,守至五十歲始可報請旌表。但凡節婦或養公姑育子,使夫祀不絕,故謂之孝。報節孝者,紳士舉報,內中造明節婦履歷書,居何所,何年嫁,夫何人,居何所,夫何年死,節婦幾年死,必有左右鄰及族長出結保證果系守節清白,不敢冒報。 昔時報者,每名節婦,必將節婦履歷造冊十三通。每通連左右鄰及族長甘結三通,送入教官用印,留一通在署;再送入知縣用印,亦留一通;然後送到知府及臺灣道各用印,留冊一通;再送上省城學臺、布司、按司、督、撫各衙門用印;再送上北京禮部,請皇上批准,將冊一通批回,准其建石坊,春秋地方官致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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