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15914号馆文选__学古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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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古编(二)
二十一举曰:三字印。右一边一字,左一边两字者,以两字处与为一字处相等。不可两字中断,又不可十分相接。 二十二举曰:四字印。若前二字交界略有空,后二字无空,须当空一画地别之。字有有脚、无脚,故言及此。不然,一边见分,一边不分,非法度也。 二十三举曰:轩斋等印。古无此式,唯唐相李泌有“端居室”三字印,白文玉印。或可照例,终是白文,非古法,不若只从朱文。 二十四举曰:朱文印。用杂体篆,不可大怪。择其近人情,免费词说可也。 二十五举曰:白文印。用崔子玉写《张平子碑》上字,及汉器上并碑盖印章等字,最为第一。 二十六举曰:凡姓名表字,古有法式。不可随俗用杂篆及朱文。 二十七举曰:白文印必逼于边。不可有空,空便不古。 二十八举曰:朱文印,不可逼边。须当以字中空白得中处为相去,庶免印出。与边相倚,无意思耳。字宜细,四旁有出笔,皆滞边,边须细于字边,若一体。印出时,四边虚纸昂起,未免边肥于字也。非见印多,不能晓此粘边,朱文建业文房之法。 二十九举曰:多有人依款识字式作印,此大不可。盖汉时印文不差如此,三代时却又无印,学者慎此。《周礼》虽有玺节,及职金掌辨其微恶揭而玺之之说。注曰:“印,其实手执之卩(音节)也。”正面刻字,如秦氏玺,而不可印,印则字皆反矣。古人以之表信,不问字反,淳朴如此。若战国时苏秦六印,制度未闻。《淮南子?人间训》曰:“鲁君召子贡授以大将军印。”刘安寓言而失词耳。 三十举曰:道号,唐人虽有,不曾有印,故不可以道号作印用也。三字屋匾,唐却有法。 三十一举曰:凡印文中有一二字,忽有自然空缺,不可联带者,听其自空。古印多如此。 三十二举曰:凡印,仆有古人印式二册。一为官印,一为私印,具列所以,实为甚详。不若《啸堂集古录》所载,只具音释也。 三十三举曰:凡名印,不可妄写。或姓名相合,或加印章等字,或兼用印章字。曰姓某印章,不若只用印字,最为正也。二名可回文写,姓下着印字在右,二名在左是也。单名者,曰姓某之印,却不可回文写。若曰姓某私印,不可印文墨,只宜封书,亦不可回文写。名印内不可着氏字,表德可加氏字,亦当详审之。 三十四举曰:表字印,只用二字,此为正式。近人欲并加姓氏于其上,曰某氏某。若作姓某父,古虽有此称,系他人美己,却不可入印。人多好古,不论其原,不为俗乱可也。汉人三字印,非复姓及无印字者,皆非名姓。盖字印,不当用印字以乱名耳。汉张长安字幼君,有印曰“张幼君”(右一宇左二字)。唐李温字化光,有印曰“李化光”,亦三字表德印式(幼君,西汉王式弟子。化光,见柳文吕衡州也)。 三十五举曰:诸印文下,有空处悬之,最佳,不可妄意伸开。或加屈曲,务欲填满。若写得有道理,自然不觉空也。字多无空,不必问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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