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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大姨姨夫:我永远怀念您们!
杜洁 亲爱的大姨:转眼您离开我已有9个月了,但我仍常感觉得到您对我的关切!您看我的目光是那么的温柔,犹如妈妈那样深情! 本以为在新年来临之际能告慰您:我终于赢得了仲裁的胜利、赢得了一审的胜诉,还得赢得了二审的维持原判!我想告诉您,我从此告别了身无分文、为了还自己的清白,而无尊严可言的艰难的日子...... 您知道,我是有国家认可的干部专修科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有录用制干部身份、还有工程师职称,而且一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了近30年。 2008年3月,上海广播电视台(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人事部门,背地里凭空捏造了上海电视台人事科1996年填写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以此证明我是工人身份,他们不仅隐匿了我尚未到期的岗位聘用合同,还伪造了“聘期已满,不再续聘”的《续聘情况登记》,用这种“瞒天过海”的行为,强行办理了我50岁退休手续。 经无数次的沟通协商无果后,我于08年4月提起了人事仲裁,仲裁裁决要单位撤销退休手续,但单位拒不执行。08年9月我向法院提起诉讼。2010年4月,一审法院判决,单位应撤销我的退休手续,恢复与我的人事聘用关系。人民网、中国妇女报、云南卫视及20多家网站多次跟踪报道和转载我的遭遇。 然而上海广播电视台法务部领导(其丈人是李思根,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单位餐厅这样的公共场合说:我已经从市政法委一路都搞定了,不信你们等着,二审一定会以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的,她别想再赢了,不管怎样,我们拖也要拖到她55岁!2010年12月22日,不幸应验了!!!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的相关规章规定:一 属于国家干部身份;二 在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三 属于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应该55岁退休。事实上,我的所有证据都证明我同时满足这三个要件。 法律虽然赋予了我一个合法公民很多的权力,比如讲:法定退休的权力、工作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话语权、监督权……但我的“权力”却被单位的权力部门掌控着。 作为受正面教育长大成人的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我们的党,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相信人民法院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司法公开、公正的原则,体现出法律的严肃性。 我期待着人民法院不畏强势,依法维护小人物的合法权益。 亲爱的大姨姨夫:对我来说正义来的太迟了,也让您们等待的太久了,但正义迟早一定会到来的。到时我再来告慰您,告慰姨夫! 您们安息吧! 外甥女 杜洁敬上 |
原文2011.01.01 发表于外甥女 杜洁敬上的留言, 浏览: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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