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刘风同志“河南省见义勇为青年英雄”,
李百建、张伟涛两位同志“河南省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的决定 豫青文〔2009〕29号 刘风,男,现年35岁,商丘市睢县河集乡河集村村民。李百建,男,现年35岁,商丘市睢县河集乡河集村村民。张伟涛,男,现年35岁,中共党员,商丘市睢阳区居民。2009年4月17日,在济宁开往商丘的长途客车上,为制止一起偷窃事件,刘风、李百建、张伟涛一同上前勇斗歹徒,在搏斗中刘风不幸光荣牺牲,李百建身负重伤。 他们的英雄壮举,在全省广大青年和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他们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面对违法犯罪行为,临危不惧,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英雄赞歌。他们的行动,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充分展示了当代青年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崭新的精神风貌,树立了当代河南青年的良好形象,模范践行了社会主义荣辱观,他们是时代的英雄,是青年的楷模。 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授予刘风同志“河南省见义勇为青年英雄”称号,授予李百建、张伟涛两位同志“河南省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 团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英勇果敢、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嫉恶如仇、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学习他们无私无畏、匡扶正义的优秀品质,把英雄的精神化作激励自己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从自身做起,从平凡小事做起,努力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做体现时代进步要求的新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做新型人际关系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倡导者,为实现河南发展新跨越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向刘风、李百建、张伟涛三位同志学习的活动,大力宣传刘风、李百建、张伟涛三位同志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团属新闻报刊和网站等宣传舆论阵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刘风、李百建、张伟涛三位同志先进事迹,引导全省青少年以实际行动向刘风、李百建、张伟涛三位同志学习,争做“四个新一代”的青年先锋,在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大有作为,为实现河南发展新跨越、开创中原崛起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09年5月6日 |
原文2009年5月12日 发表于河南省全省 浏览: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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