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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官先生:
您好!我叫夏旌梅,是6月23日晚发生在市地税局门前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之一,我的左前臂、左腿胫骨骨折、右腿严重软组织损伤。同时受害的还有我的女儿王姝,她当场昏迷,后经检查确诊为脑干原发性损伤、脑室出血、颅底骨折,经过17天的抢救,终因伤势太重,于7月10日10:20在芜湖弋矶山医院不幸离世。 我卧床40天,于今天才拄双拐下地进行稍稍活动。在此请允许我将我下床之后的所见、所思、所感向您做一汇报: 我慢慢来到我女儿的房间,坐在她的书桌前泪如泉涌,三年的高中,女儿放学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儿度过,在这里她做了多少道习题,背了多少个单词,写了多少篇作文,妈妈我不知道,现在我只知道大学录取通知书已到,而她却长眠在陵阳山上,多少个日日夜夜的大学梦啊!只因为一个毫无人性的、畜生不如的人给毁灭了。 我慢慢坐在她的小床上,一切是那么熟悉和亲切,只是没有我的女儿雍懒地躺在床上。这个床是她自己选的,为的是舒舒服服、安安心心、美美地睡个好觉,可是三年的高中熬战,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她还没来得及舒心地、快活地、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却被陈志刚这个杀人不用刀的家伙,这个双手沾满一个十八岁花季少女鲜血的家伙给摧毁了。 我慢慢来到餐桌边,坐在她惯常坐的那个位子,我的心在泣血,我想大声地对女儿说:儿啊,妈妈对不住你,你生前爸爸妈妈由于忙于工作,常常用一盒快餐将你打发,现在,妈妈恨不得天天做你最喜欢吃的,可是,纵然做出满桌佳肴,有谁来做我的“小小美食家”?有谁来翘起大拇指说一句:“老妈,vory good!” 我慢慢来到古筝前,轻声地对它说:你的主人已走了,你在这儿不是乐器,只是一件纪念品啦,你知道吗?我慢慢来到女儿练书法的小方桌前,看着这些文房四宝,我告诉它们:你们辛苦了,也该歇歇了,因为从今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有谁会抚弄你们了。 我慢慢地来到客厅,我大声喊道:苍天啊,你瞎眼啊,你怎么能对如此年轻、如此充满希望的青年下此毒手呢!我不相信,我绝不相信,我的女儿没有走,我的女儿不会弃我而去,我的女儿不舍得离开这个温馨的家! 尊敬的法官先生,你们也生儿育女,为人父母,你们应该理解一个痛失爱女母亲的心。我也受过高等教育,我也知道法律是公正的。然而,当我成为这一案件的当事人时,我更觉得法律的软弱和不公,“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犯罪”,而“过失犯罪”最高只判到七年有期徒刑,他陈志刚纵然坐满7年牢,只有37岁,正是风华正茂之年,而我们精心培育十九年的准大学生,家中唯一的孩子却早已成为荒冢一片,我和我的爱人已痛失爱女,我的家人将永远承受着巨大的心灵创伤,承载着常人难以想像的痛苦,这样公平吗? 我们国家既强调以法治国,又要求以德治国,而象陈志刚这样一个道德完全沦丧的人,如果不受到法律的严惩,将对社会产生极坏的影响,如果人们都像他那样以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藐视法律、蔑视他人,最终,这样的悲剧将越来越多。为了今后宣城大地更加和谐安宁,为了象我们这样的父母越来越少,我展纸提笔向我尊敬的人,倾诉我的心扉,我强烈要求从重、从快惩处肇事者陈志刚,以告慰我女儿的在天之灵,以平民愤! 谢谢! 致 礼! 受害人:夏旌梅 2007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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