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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老师香消玉殒了,这确实是一件令人极其心痛的事情。就简单的凭着这么多学生为了一个老师,如此执著、如此哀痛的在论坛参与讨论,就可以看得出戴老师是多么的受人尊敬和爱戴。在如今尊师重教遭遇危机的时刻,还有这样的深入人心的老师,实在是可歌可泣,令人感动。 戴老师突然走了,走得有些蹊跷,走得有些不明。作为戴老师的亲人、朋友、学生,这种无法抑制的悲痛和猜疑是完全可以理解和体味的。大家来到温州论坛,彼此倾诉哀思和缅怀之意,也是受到全体会员深切同情和支持的。当然,对戴老师的死因,进行合理的探讨和剖析也是及时和必要的。 但是,痛定思痛之际,叶少窃以为大家在讨论中出现的几个苗头,还是应该去尽量避免的: 一个是对政府部门的无端的指责和攻击。就目前获得的信息来看,政府部门并未就戴老师的死因做出最终论断。就此盲目的指责甚至辱骂攻击政府部门,是不妥当的行为。企图用铺天盖地的骂声,来对政府部门施压,不仅是无济于事,可能反而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和误解。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政府、依靠政府,提出我们的证据和疑问,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另外一个是主观决断的人身攻击。我们大家都不是法官也不是警察,我们没有权力判定或者嫌疑某某人是凶手。我们唯一能做得就是收集合法的证据,一切用事实说话。而不是依据以讹传讹的各路谣传来凭直觉臆断进行民间审判。因为这一切都是非法的。作为戴老师的亲人、朋友、学生也应该做守法公民,如果因此触犯了法律,也是她九泉有灵所不愿意看到的。 还有一个就是个别会员提议要搞游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对于未获得许可的游行组织者最高可以处15天以下的拘留,对如果拒不解散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坚决不要参与非法游行活动,以免扰乱社会秩序和人们正常的生活,以防带来负面的影响。 冷静和理智,是我们当务之急的行事前提。尤其是戴老师的好学生们要知道:社会不等同于家庭。在家里,闹一闹,撒撒娇,换得的可能是家长的让步和宠爱;而投身这个社会后,我们就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承担起法律责任,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切莫让自己的冲动逾越了法律的沟壑。 因为叶少对此事了解得相当的片面和肤浅,也没有资格谈及太多的层面,就此几句忠言箴语与大家共同探讨。 最后,对戴老师的去世表示沉痛的哀悼,愿这位大家心目中的好老师安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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