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7年,在伦敦举行的第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有代表倡议设立南丁格尔奖章,作为鼓励各国 护士的最高荣誉奖。1912年,当第9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在华盛顿召开时,代表们一致通过决议,设立 南丁格尔奖章,经费由各国红十字会资助,具体颁发任务委托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负责。 奖章章程规定,南丁格尔奖章每两年颁发一次,每次颁发最高人数为50人,授予各国最优秀的 护士、护理工作者(包括以身殉职的护理人员),以表彰他们在平时或战时的卓越成就和献身精神, 颁发奖章的具体工作由设在日内瓦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持。 按照章程规定,获奖者名单公布后,要在当年举行隆重的授奖仪式,由国家领导人或该国红十字 会会长亲自颁发奖章,并广泛进行宣传,以鼓舞广大护理人员。 |
| 浏览:1596 |
| ||
|
| ||
| 新增文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