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市玄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勇杰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4月5日上午9时39分在南京逝世,享年80岁。
郭勇杰同志于1925年5月出生于山东肥城县,194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历任八路军肥城独立营通讯员、115师343旅副班长、班长;1943年9月起冀鲁豫八分区历任教大青年队分队长、东平县大队通侦排排长;1945年11月任冀鲁豫七分区十九团特务连排长;1947年2月任冀鲁豫一分区政治部武工队分队长;1948年11月任三野集训八团二大队教育干事;南京解放后,郭勇杰同志历任南京市公安六分局丁家桥派出所所长、公安五分局三牌楼派出所所长、分局秘书科副科长、治安科科长、公安二分局治安科科长、市公安局三处科员;1956年2月任秦淮区公安分局副分局长;1959年2月起历任秦淮区工业部副部长、南京塑料厂党总支书记、西善桥钢铁厂党委副书记兼厂长;1961年5月起先后担任秦淮区公安分局教导员、玄武区公安分局教导员;1966年3月中央政法干校学习;1966年9月志在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处工作;1967年4月到玄武区工作,先后在玄武区公安分局、玄武区人事科、玄武区人防办担任领导职务;1978年12月任玄武区检察院检察长;1984年3月担任玄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7年5月离职休养。
郭勇杰同志参加革命工作以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抗战年代,郭勇杰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信念坚定,经历了艰苦的革命斗争的锻炼和考验。在历次战斗中出生入死,英勇斗争。在和平年代,郭勇杰同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他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服从大局,听从组织安排,在不同的岗位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尤其是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敢于坚持原则、注意工作方法,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多次受到各类嘉奖。他为人正直,严于律已,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关心群众,深受群众爱戴。在离职休养后,郭勇杰同志依然保持了俭朴的作风,胸怀坦荡、不计名利,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教育子女的身边的群众。郭勇杰的一生,是坚持战斗的一生,是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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