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腐败制造黑暗与命案真相的控告
〖HT4”SS〗〖CX1〗〖HJ2.5mm〗 控告人:杨小勤,女,生于59年,系陕西省延炼集团职工,家住洛川县交口河镇康湾小区39 号。 控告案由:控告延安市公安局延炼分局副局长马宏伟(原延炼厂保卫科副科长)及团伙,有预 谋制造 非法拘禁无辜学生韩鹏君,关押在厂保卫科,私设拘留所(直至死亡),戴手铐脚镣,私设刑 场,随心所欲,酷刑殴打致死。 然而,打死韩鹏君主要凶手薛勋的父亲是延安市检察分院领导,为了开脱儿子故意打死人的 刑事 责任,公开披着市检察分院领导外衣,赤博上阵,上串下跳,伙同马宏伟勾结二岳父原延炼 厂长齐海金同时任延炼厂长黑恶势力团伙头目田维宽相互勾结,狼狈为奸,精心策划,二次 从延炼厂提走43万元和韩国高档轿车 行贿给下级洛川县检察院检察长白延平、郑延贵。而郑延贵团伙披着检察机关外衣,为了掩 盖马宏伟团伙非法拘禁韩鹏君,戴手铐脚镣,私设刑场,随心所欲,酷刑殴打致死真 相。制造颠倒黑白和倒打一耙,伪造韩鹏君在西安延炼大厦十层跳楼死亡满天过海谎言,进 行 歪理邪 说,赤裸裸伪造验尸鉴定书和不起诉书。 全厂员工和家属,人尽皆知,马宏伟、薛勋等人非法拘禁韩鹏君,关押在厂保卫科私设拘留 所, (直至死亡)戴手铐脚镣,私设刑场,酷刑殴打致死真相和“黑白”团伙付给打死韩鹏君一条 命9.8万元,充当法律,摆平了结,制造草菅人命悲剧真相。 然而,庞大“黑白”团伙无视中央和法律,上串下跳,精心策划,先后从延炼厂提走300万 元,向目击证人、知情人、做伪证人、律师、县、市、省公、检、法执法人员,进行钱权同 法律完成肮脏交易,尤其当时副省长程安东充当“黑白”团伙保护伞。 在错综复杂背景下,上访市、省人大,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47次,都遭接谈人员,制造上 访人 有神经病借口,拒绝受理控告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一起故意 打死人刑事案件,被县、市、省公、检、法机关贪脏枉法官员披上外衣,组成链条网,制造 颠倒黑白和倒打一把,含血喷人手段,伪造韩鹏君在西安延炼大厦十层跳楼死亡满天过海的 谎 言,赤裸裸开脱马宏伟、薛勋团伙故意打死人的刑事责任。制造官官相护和状告无门特大司 法腐败案。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腐败充当法律,腐败制造黑暗和邪恶,腐败制造人间悲剧。这同国民党 反动派“胡汉山还乡团”残害人民没有区别。这同封建王朝最黑暗最腐败统治时,“窦娥悲 剧”没有区别。引起全社会群众,对执政党腐败愤慨和痛心。为了铲黑除恶,惩治腐败,维 护法律尊严和正义,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人权。 为此,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纪委、高检提起控告。请求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 党中央诸位领导,在百忙中,请求过问这起特大司法腐败案,包屁故意打死人刑事案控告材 料作出批示,请求中纪委会同高检、帮助调卷审理和查处。依法追究“黑白”两道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依法追回300万元公款,做出惩处结果的决定由: 一、马宏伟团伙制造非法拘禁无辜学生韩鹏君,关押在私设拘留所,戴手铐脚镣,私设刑场 ,酷刑殴打致死真相。列举如下: 1、韩鹏君,男,生于80年10月8日,初中学生。99年9月20日早,我上班,儿子在家,中午 未见儿子,晚上仍没有回家,全家人四处寻找未果。直至21日下午4时许,一位工友 告诉:“你儿子是昨天上午约9时,被厂保卫科马科长带走,关在保卫科。”我们赶到保卫 科,了解值班民警,马科长昨天上午把韩鹏君带到保卫科,现人在什么地方?而民警都说, 他 们不知道。无奈下,我们又找到保卫科书记刘平章,了解韩鹏君为什么被马科长抓到保卫科 ?刘平章回答说“保卫科没有抓你儿子。” 9月22日上午约10时,再次找到刘平章,而刘平章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信口开河说:“韩春 生家被盗,怀疑你儿子。但建行监控录像又不是你儿子。我们把韩鹏君带到西安鉴定,你们 先回家,有情况我们通知你。”刘平章和马宏伟相互勾结,精心策划编造谎言,仅过了一个 多小时,有两个民警,送来便信,并告诉“你儿子韩鹏君在西安延炼大厦跳楼死亡,你们马 上到西安延炼大厦,找洛川县检察院人。”我们和律师七人包车,下午赶到西安延炼大厦, 找不到洛川县检察院和马宏伟团伙的人。所以,我们分组走访了解延炼大厦员工,经过了解 大部分员工,一致告诉“延炼大厦,从来就没有人跳楼死亡的事故”。 9月23日上午约11时,洛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延贵、马宏伟团伙,赶到延炼大厦。而郑延 贵团伙在韩鹏君死亡三天之后,才同我们见面,并制造颠倒黑白的说:“你儿子在9月21日 下午3时,从延炼大厦十层跳楼死亡,经研究尸体立即火化。”对此,我们提出,第一,必 须看到儿子尸体;第二,请西安市公安机关法医验检尸体死因鉴定报告后,尸体才能火化。 而我们提出基本要求和法律程序,公然遭到郑延贵团伙拒绝。并杨言强行火化尸体。郑延贵 、田维宽“黑白”团伙相互勾结,精心安排在西安延炼大厦黑恶势力团伙,日夜派打手看押 ,不准我们出住的房间,连上厕所,派打手跟踪看守,制造非法拘禁30多个小时。 因在西安无法看到儿子尸体和黑恶势力团伙不断制造恐怖,在9月24日下午4时许,我提出到 医院看病为由,两次换出租车才甩掉打手跟踪,逃出“黑白”团伙私设拘留所,连夜回家。 2、延炼厂净化车间,一位工友告诉我们,“他在99年9月20日晚,上小夜班时,听到厂保 卫科人,在考打你儿子吼叫声,也听到你儿子反抗声和呼救声。”(提供知情人) 3、99年9月20日晚,延炼厂门卫值班人×××上小夜班下班去××车间接爱人下班时,在同 班工友面前说:“今晚保卫科人把韩鹏君打死,刚才是我开厂大门,马科长他们用三轮车运 韩鹏君尸体到厂医院太平房。”(提供目击人) 4、“黑白”团伙相互勾结,精心策划,二次从延炼厂提走43万元和韩国高档轿车行贿给洛 川县检察院正、副检察长白延平、郑延贵团伙,在钱权达成肮脏交易后,郑延贵团伙披着检 察机关外衣,赤博上阵,封锁和掩盖马宏伟团伙在厂保卫科非法拘禁无辜学生韩鹏君,戴手 铐脚镣,私设刑场,酷刑逼供未成,活活殴打致死真相需要,制造颠倒黑白和倒打一耙手段 ,伪造韩鹏君在西安延炼大厦十层跳楼死亡满天过海的谎言。直至10月29日共39天之后,才 让我们到延炼厂医院太平房看儿子尸体。 在群众呼声和支持下,在“黑白”团伙监控下,请人对儿子尸体上下、前后、头、手、腿20 多处,在不同部位被椭圆形棍棒撞击殴打和脚踢,造成椭圆形,皮开,肉肿,於血,致命重 伤死亡的证据,制做录像带,请求法医看录像,就能鉴定被椭圆形棍棒之物撞击,殴打和脚 踢致死的结果。 5、马宏伟供认,“一直将韩鹏君戴手铐脚镣”对一个无辜学生,实施重刑犯和死刑犯的刑 具,私设刑场,进行法西斯残酷手段,酷刑逼供,摧残肉体。并制造韩鹏君失去手脚防身自 卫能力,被马宏伟团伙,随心所欲,活活欧打致死。 二、“黑白”团伙进行43万元和韩国轿车同法律完成肮脏交易,封锁和掩盖马宏伟团伙打 死 人的真相,制造颠倒黑白和倒打一耙手段,赤裸裸伪造韩鹏君在西安延炼大厦十层跳楼死亡 满天过海谎言。列举如下: 1.99年9月23日上午8时许,委托律师到西安市碑林区公安分局报案,分局刑警队长带十五名 刑警(包括技术人员)来到延炼大厦,展开调查,取证,勘察现场。经认真调查后,告诉我 们,“延炼大厦,根本就没有人跳楼死亡的事故”,责怪乱报案。 2.99年9月23日下午3时许,西安市王炳森律师和西安“华商报”王斌和鲁志二位记者,来到 延炼大厦,出示记者证和相关手续,要对韩鹏君死亡真相进行调查取证时,遭到“黑白”团 伙打手暴力干涉和阻挠律师记者依法履行公务。律师、记者当众指出,“韩鹏君死亡地点, 不在延炼大夏,死因有重大嫌疑。 3.“黑白”团伙在金钱同法律达成肮脏交易后,精心策划伪造韩鹏君在西安延炼大厦跳楼死 亡手段,把我们全家人骗到西安。而我们在西安延炼大厦,没有看到儿子跳楼任何现场,更 没有看到儿子尸体。反而被“黑白”团伙非法拘禁我们30多个小时。 三、“黑白”团伙进行钱、权同法律完成肮脏交易。伪造验尸鉴定书和不起诉书,赤裸裸开 脱马宏伟团伙故意打死人的刑事责任。列举如下: 1.“黑白”团伙进行钱、权同法律达成肮脏交易后,郑延贵团伙披着检察院外衣,为了封锁 和掩盖马宏伟团伙在保卫科非法拘禁韩鹏君,戴手铐脚镣,私设刑场,酷刑逼供,随心所欲 ,殴打致死真相需要,田维宽再次从延炼厂提走50万元同洛川县和延安市公、检、法的法医 ,进行金钱同法律达成肮脏交易。丧失良知和职业道德的法医,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 徇情枉法,贪脏枉法,公然在验检韩鹏君尸体上下、前后、头、手、腿20多处,在不同部位 被椭圆形棍棒撞击,殴打和脚踢,造成椭圆形皮开、肉肿、流血致死,铁证事实而不顾。反 而伪造“高坠所致”,制造颠倒黑白和含血喷人手 段,掩盖棍棒 殴打,脚踢致命处死亡的事实依据,进行歪理邪论,赤裸裸伪造延安市公、刑、技(1999)34 3号验尸鉴定书。 2.白延平、郑延贵团伙在第一次受贿13万元交易后,仍要提起公诉,依法追究马宏伟、薛勋 团伙故意打死人的刑事责任。因此“黑白”团伙又第二次进行30万元和韩国高档轿车达成肮 脏交易后,白延平团伙披着检察长外衣,赤博上阵,继续掩盖马宏伟团伙非法拘禁无辜学生 韩鹏君,戴手铐脚镣,私设刑场,酷刑逼供,随心所欲,活活殴打致死真相。制造颠倒黑白 和倒打一耙手段,赤裸裸伪造韩鹏君在西安延炼大夏十层跳楼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特 别是案卷中,没有西安市医院病历,医生抢救记录,没有西安市公安机关现场勘察记录,没 有死亡时间、地点和原因。不仅如此,“黑白”团伙通知我们到西安,为什么不让看儿子尸 体?明目张胆,制造满天过海谎言,进行歪理邪说,伪造洛、检(刑)(2000)第01号不起诉书 。 四、“黑白”团伙相互勾结,狼狈为奸,精心策划,从延炼厂先后提走叁佰万元向证人、知 情人、伪证人、律师、公检法有关官员完成肮脏交易。列举如下: 1、99年9月20日夜,马宏伟找王选成三轮车,把韩鹏君尸体运到延炼厂医院太平房,厂保 卫 科到医院太平房,三轮车正常只要2元运费,而马宏伟给王选成陆仟元,“要王选成运死人 事不准告诉别人,限在9月21日早上离开,不准再来拉客运物交易。还威胁王选成,如果今 后,讲出运死人的事,对你没有好结果。”第二天早上,王选成离开延炼厂,同年10月卖掉 车子在家务农。(提供目击证人地址) 2、99年9月21日上午9时许,交口河镇野味饭店老板到镇派出所,看望亲戚时,听到马宏 伟 三人同派出所所长策划掩盖打死韩鹏君手段和伪造自杀阴谋后,告诉我亲戚,我亲戚又告 诉我们。我们向郑延贵汇报野昧饭店老板,听到马宏伟三人同派出所所长策划掩盖打死韩鹏 君真相,伪造自杀。而在9月26日,我们委托律师找野昧饭店老板,了解取证,老板不知去 向,消失无影无踪。不难看出,“黑白”团伙相互勾结,通风报信,贿买知情人。 3.原延炼厂财务科会计私下告诉“自从你儿子死亡后,田维宽厂长和马宏伟等人,先后从财 务科提走参佰万元。而此款用途,全部注明是你儿子死亡后,找人办事费用开支。” 4.洛川县法院刑事庭办案法官,私下告诉,“韩鹏君案卷中,没有死亡地址,时间,没有死 亡现场勘察记录,没有死亡原因和证人证据,有重大嫌疑。(提供姓名) 5.我们从99年11月20日起,向市、省检察院等部门提起控告马宏伟团伙非法拘禁无辜学生韩 鹏君,戴手铐脚镣,私设刑场,随心所欲,酷刑逼供,活活殴打致死恶性刑事责任。然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