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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堂

酒缘

胡宪

  酒缘
  
  
  记不得是几岁与酒结的缘,反正我从一认识饭就认识酒了。
  我奶奶是锡伯族人,他们那个民族常年生活在冰天雪地的马背上,酒可御寒、疗伤、壮色,比水还重要,酒是他们血脉流动不可或缺的营养素。奶奶自幼饮酒,一天不喝就难受;而且奶奶但凡有个头疼脑热、肚涨腹泄什么的,还必得烧酒方可医治。我有奶奶床头柜那么高时,最赏心悦目的一件事就是观看奶奶盘腿坐床,燃根火柴扔酒里,然后那小酒盅就像变戏法儿似的腾起蓝色的火焰;待火焰息了,奶奶就用她长长的小指甲挑出黑黑的火柴棍儿,再用三根手指拈起酒盅,眯起眼睛嘬起嘴,一仰脖将那肯定是滚烫的神秘液体灌入口中,最后奶奶还会意尤未尽地砸巴几下杯口,再用舌头舔舔唇,这才现出一付心满意足、万事无忧的神情。因百求而不得品尝,小小的我对那杯中之物充满了憧憬。
  我爸爸的奶奶是满族人。由于两代母亲的血液中都和着游牧民族的烈酒,所以我想父亲必是生来就带着某种可分解酒精的生物酶。父亲喝了一辈子的酒,从来也不知道自己的极限。他平生最豪迈的痛饮是23岁那年与美国飞行员斗酒,一口气喝下了半斤60度的老白干!眼看那美国大兵被抬上了救护车,他仍端然稳坐,大长了国人威风,曾被传为佳话。我自幼目睹父亲不管是多忙、多累、多烦心,只要饭桌上有一小壶白酒,再有一碟小葱拌豆腐,那就是爸爸的理想生活了。文革后,又常见父亲与他少年的、青年的友人团聚,这些人中有的是当年拜过把子的兄弟,如今官居显赫;有的则是来自台湾、美国的学者、富商。他们不爱去酒楼,却爱在我家十几平米的客厅、餐厅兼卧室吃饭。奶奶或妈妈炒几样小菜,好坏多少无所谓,只要酒管够就行。看着这些白发人把酒联诗、击桌唱戏,似乎天下喜乐尽于杯中,这才叫不枉了此生的豪情逸兴,真叫我艳羡不已。
  前年我陪父亲参加老干部疗养团,包饭桌上只供应啤酒。回客房后,父亲的双手竟然抖颤起来。我意识到父亲和奶奶一样也患了医学上称之为“慢性酒精中毒”的病症,说白了就是血液循环所需要的酒精浓度不够了,我赶紧跑出去给父亲找了一小瓶“二锅头”。
  我母亲是江南汉人,本不饮酒,但在我家熏了几十年,也就从滴酒不沾练成了喝上半斤仍脸不变色了。困难时期,为保证奶奶和爸爸的酒,妈妈每月月初都要低声下气地去不喝酒的街坊家借购货本。等到后来酒不再限量供应了,我这一代人与生俱来却被压抑了多年的酒基因终于得以释放,我们忽然发现原来兄弟姐妹都能饮酒。从此家中天天有酒。酒,沸腾了我们血液中三个民族融汇贯通的激情,有了酒就有了笑,有了酒就有了歌,有了酒就有了叙不完的情。
  我爱我家的餐桌。
  我和姐姐都被严厉警告:不准在外饮酒!我从小就知道女孩子喝酒是不雅的行为,若被人说个贪杯那就有放荡之嫌了。
  我第一次违背家规是在交了男朋友之后。我的初恋情人是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满清皇亲国戚,我在他家充了几次斯文后露了馅,没想到被大受赞赏和欢迎,以后他每次和哥哥们豪饮,我总是桌上唯一的女性,不用在厨房忙活,我颇为自得。
  后来情海中大起大落,世道上屡遇艰辛,更使我与酒结下了不了的私情。我爱酒,因酒能使人“丢盔卸甲”,现实中人人都是披挂上阵,打点着十二万分的精神,只有酒桌上才得几分真。像我,出身书香,幼承庭训,不得不时时揣着一颗鲜活的心去迎合社会认可的模子。有了酒就有了自我放松的借口,就不必假装淑女,就无需字斟句酌,就可以任性放肆,就什么都能被原谅,甚至说过的、做过的都可以不算数。我虽从未借酒撒疯过,但有酒壮胆,我就敢抖出“你知道吗我也爱你”之类的肉麻;有酒遮脸,我就可一泄胸中郁闷,痛快淋漓地长哭;有酒滋润着,我有时也能出口成章,顺出几句像模像样的好诗来。
  可能我平常有些装腔作势,朋友们都喜欢带几分醉态的我。我是不太敢与不饮酒的人深交的,特别是那些斩钉截铁对酒说“不”的人。心里话:我佩服他们的定力,但他们那“拒腐蚀永不沾”的钢铁意志又很叫我害怕,像老百姓怕官,像俗人怕圣人。
  我前夫是个典型的酒精过敏者,他只要沾上一口酒,立马变成印第安红人;若喝上一杯,就开始话多;若三杯下肚就可听他滔滔不绝、万分精彩的“意识流”了,非常可爱。他原本是不喝酒的,但由于爱上了我,渐渐也就爱上了酒,前两年还听说他即便离开了我,也再离不开酒了。
  大学里我交了个唯一的女友,不知令多少人大跌眼镜。我俩的相貌、气质、爱好、家庭背景都大相径庭,但我们的友谊却一直延续到国外、延续到至今,而且我俩都心知肚明:这友谊将会延续终生。我们的开始就是一次偶然的场合发现对方也能喝酒,而且也是一喝就醉,一醉就显原形。我俩如同茫茫沧海忽遇了知音,这一番牵手再也舍不得松开。几十年风风雨雨、离离合合,我们每次重逢必浮几大白。
  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恬静磨灭了“斗酒相逢须醉倒”的张狂,安祥也消退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自怜自赏,我酒喝少了,对酒伴也愈加挑拣,要么不饮,要么知心。但不幸的是在我出国前的那一段日子却常常陷入“酒逢应酬千杯少”的尴尬境地:那时的领导爱拿我秘密武器似的带着到处走,特别是当有求于人时,就令我出阵向满桌的大老爷们敬酒,管他是什么“总”还是什么书记,都得叫他们一个个的趴下、缴械投降、答应条件。我曾因此颇受赏识,也得到了不少实惠,这是我和我爸都始料不及的。
  身居异国他乡很难尝到祖国佳酿。在男朋友威廉的培养下我逐渐喝起了甜甜的开胃酒和醇香的法国葡萄酒。东西方酒的口感大是不同,但酒创造的意境却是相同的,对比之下我觉得西方人饮酒更加注重浪漫和文化。威廉是法国人,喝酒非常讲究:何时喝?喝什么?怎么喝?一套套的都有说法。回想年轻时与男朋友随便往哪家小酒馆的条凳上一坐,叫几两“老白干儿”,一盘儿花生米,一盘儿拍黄瓜,外加俩火烧的岁月,那真是别样滋味、一般风流了。威廉心甘情愿地做我的私人调酒师,他能根据我的喜好调制出色香味皆为上品的好酒来。每当看到威廉向我捧着精挑细选的酒杯,盛着或碧绿、或殷红、或橙黄的琼浆,就象看到他捧着浓浓的爱意,总令我未饮先醉。有一次趁着酒劲儿,我戏了他一句中文:“色迷迷”,他马上心领神会并牢牢记住,以后凡是女儿不在桌边,唯我俩烛下把盏时,他就用那一双蓝眼睛非常努力地演绎这个词语。我曾写过一首打油诗为证:“葡萄美酒水晶杯,朱唇未湿人已醉,非因杜康催诗兴,意乱情迷嗔老威。”
  我喝酒有个特点:从第一杯我就飘飘然、开始腾云驾雾,但云游了千里万里仍是这份感觉,绝不会掉下来。我爱煞这虚无缥缈、爱煞这天地皆空、爱煞这人我两忘,爱煞这自在飞翔,我曰之为:“醉”。我以为喝酒一定要喝醉,否则不如去喝水。但我指的“喝醉”与“喝吐了”或“喝疯了”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两回事。“醉”是一种心态,是意境;“吐”或者“疯”则是病态,是症候。所以后者只能叫“喝病了”,绝不能糟蹋了好好的一个“醉”字。我一向讨厌酒席上有人喝吐了或喝疯了。大性大情、大哭大笑皆可,但千万不要吐,不要疯!不要既伤了自己脾胃、又污了他人雅兴!一场欢天喜地的酒宴,最后落得个病态百出,着实令人不快,每遇这种状况我都觉着是造孽。
  我33岁那年喝病过一次,那是为酬谢几个年轻教师帮我搬了家。我们六个人不到一个小时喝了五瓶白酒。他们年轻气盛,向我叫板,我不愿人家以为我小气,故将所藏好酒倾柜献出,五粮液、汾酒、竹叶青、都是我最爱。我那天是空腹上阵,以一对五。结果是我不得不招学生们来家里抬老师们回宿舍,真是丢脸丢到家了!他们走后,我有生第一次出现了肠胃反应,趴在马桶上大吐特吐,可恨的是我越吐头脑越清楚,那疼痛、那难受点点滴滴的被体味,被承受。我恨自己为什么不能象他们那样昏死过去,或干脆死掉算了!第二天三个老师误课,我还是堂堂系付主任。唉!这“一朝被蛇咬”的教训如斯的铭心刻骨,以至于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仍走不出那阴影。
  近年来我有些怕在国内喝酒了,我怕昔日好友不停劝我“更进一杯酒”的真诚感动,我怕自己那不时被唤醒的“舍命陪君子”的少年冲动,我也怕被至交责怪一句“不够义气”的难堪被动。还有一般宴席上诸如什么:“感情浅,湎一湎,感情深,一口焖”之类的说道更是经常让我左右为难、不知所措。
  我依然爱酒,依然爱那妙不可言的“醉”。我不想去弄懂什么酒德,酒规,我只想劝人劝己:喝好喽!喝醉喽!就是别喝病了,啊?!
  我现在是越来越认同智者们那种“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情趣了,我想这就是将近半百的我与酒的一场缘份吧。
  2003年7月30日读书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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