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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敦颐(1017~1073),原名周敦实,为避宋英宗之讳,改名敦颐,字茂叔。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五月初五生于道州营道县营乐里楼田堡(今久佳乡楼田村)一个世代书香门第的家里。父亲周辅成,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曾任贺州桂岭令,宦游于外。敦颐小时候跟着母亲在农村发蒙读书。15岁父逝,随母到京都投奔舅父龙图学士郑向,受郑向教诲,精通经史,为后来成为著名哲学家和文学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康定元年(1040),周施颐出任洪洲分宁县主簿。当时分宁县有一件公案,久悬不决。周敦颐到任后,通过周密调查和认真分析审讯,作出果断判决,受到士大夫们的交口称赞。庆历四年(1044),周敦颐调任南安司理参军,不徇私情,不媚权贵。当时,“……南安有囚,法不当死,将弃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逵悟,囚得免。”庆历六年,大理寺丞知虔州兴国县程珦过南安,见周敦颐品德高尚,交为朋友,并令其二子——程灏、程颐“师事之”。 至和元年(1054),改任大理寺丞,知洪州南昌县。南昌人闻讯奔走相告,都说这下告状有门了。当地的“富家大姓,黠吏恶少,惴惴焉不独以得罪于令为忧,面以污秽善政为耻”。任上曾经得过一场大病,一天一夜不省人事。友人潘兴嗣来家看望,见他家“眼御之物,止一敝室,钱不满百”。 嘉祐元年(1056),署合州判官事,讲学传道,从游者不少,人心悦服。凡未经周敦颐批示允许的公事,僚属不敢办理。东归时,与王安石相遇,王当时才40岁,提点江东刑狱。俩人“语连日夜,相见恨晚”。王安石“退而精思,至忘寝食”。 嘉祐八年(1063)通判虔州,五月作《爱莲说》。治平元年(1064),改官通判永州。治平四年春,周敦颐携其二子——周寿、周焘回乡省亲扫墓。三月六日,与乡人蒋某、区有邻、欧阳丽等人同游城南含晖洞,刻石其阴。 神宗熙宁元年(1068),任广南东路转运判官。以“洗冤泽物为己任”,“不惮出入之劳,瘴疠之侵,虽荒崖绝岛,人迹所不至,亦必缓视徐按”。当时,虞部员外郎中杜谘知端州,禁止百姓采石制砚。人民恨之入骨,讽为“杜万石”,周敦颐对杜谘“夺民之利”的作法深为不满,据实奏报朝庭,朝庭下旨:“端州之砚,允许百姓开采,凡仕于端州者,买砚不得超过两方。”百姓欢欣鼓舞。熙宁五年,定居庐山,筑濂溪书堂于其麓。六年六月初七病逝,葬于庐山莲花峰下。 周敦颐学识渊博,主要著作有:《太极图说》、《通书》、《爱莲说》、《养心亭说》、《拙赋》及诗歌《书窗夜雨》、《静思篇》等。数量不多,但言之有物,短小精悍,文采飞扬,是古典哲学、文学中的瑰宝。 宋嘉定十三年(1220)谥曰元;宋理宗淳祐七年(1241)追封为汝南伯,从祀孔庙;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封为道国公。各地建祠塑像者,不可胜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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