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16415号馆文选__医经溯洄集 |
|
医经溯洄集——呕吐干呕哕咳逆辨
<目录> <篇名>呕吐干呕哕咳逆辨 属性:尝读成无己伤寒明理论。有曰。呕者。有声者也。俗谓之 。吐者。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 。而无干吐。是以于呕。则曰食谷欲呕。及吐。则曰饮食入口即吐。则呕吐之有轻重可知矣 。又曰。哕者。俗谓之咳逆是也。余窃疑之。于是即仲景伤寒论。以考其是非。以订其说。 夫伤寒论曰。呕。曰吐。曰干呕。曰哕者至多。曰咳逆者。则二而止也。因类聚而观之。夫 呕者。东垣所谓声物兼出者也。吐者。东垣所谓物出而无声者也。至若干呕与哕。皆声出而 无物也。东垣但以哕该之。而无干呕之论。夫干呕与哕。其所异者。果何在哉。微甚而已矣 。故仲景于干呕。则皆平易言之。于哕。则曰。太阳中风。火劫。发汗后。久则谵语。甚者 至哕。又曰。阳明中风。若不屎。腹满加哕者。不治。又曰。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 者 。因得哕。虽亦间有似平易言者。然比之言干呕。则径庭矣。窃又思之。干呕与哕。东垣视 为一。仲景视为二。由为一而观之。固皆声之独出者也。由为二而观之。则干呕乃哕之微 。哕乃干呕之甚。干呕者。其声轻小而短。哕者。其声重大而长。长者虽有微甚之分。盖 一证也。今成氏乃以呕为有声。与干呕混而无别。又以哕为咳逆。若此者。余未之能从也。 夫仲景以声物兼出而名为呕。以物独出而名为吐。以声独出而名为干呕。惟其呕兼声物。故 无物而声空鸣者。乃谓之干。干犹空也。至于吐。则是必有物矣。其可谓之干乎。仲景于呕 字上加一干字。所以别夫呕为声物兼出者耳。成氏乃以呕为独有声。而同乎干呕。得不有失 仲景措辞之本意欤。仲景曰。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尽脓自愈。夫谓之呕尽脓。其可以 呕为独有声乎。至于曰得汤则呕。得食而呕。饮食呕。贪水者必呕之类。亦不可以呕为独有 声矣。又少阴病。下利。用通脉四逆汤一条。其所叙诸证。既有干呕之文。何下文加减法中 。 又曰。呕者加生姜乎。设仲景果以呕为独有声。则不当又立干呕之名矣。观其既曰呕。又曰 干 呕。则其义之殊别也。讵不着明也哉。且仲景尝言欲呕矣。又言欲吐矣。未尝言欲干呕。欲 哕也。夫欲之为义。将出未出。而预有所觉之辞也。夫将出未出。而预觉者。惟有形之物则 然。无形之声。则不然也。有形之物。将出乎胸膈之间。则虽未出。而亦可以前知。若无形之 声。则不能前知。其将出。必待夫既出。而后可知也。呕与吐。主有形之物言。故可谓之欲 。干呕与哕。主无形之声言。故不可谓之欲。成氏引食谷欲呕。饮食入口即吐二句。而谓呕 吐有轻重。其意盖以呕言欲。而为轻。吐言即。而为重。安知言欲不言欲者。本为有形无形 设。不为轻重置也。果如其说。则得汤则呕。得食而呕。心中温温欲吐。气逆欲吐之语。不 出于仲景乎。又引俗谓之 一句以证呕。夫 与哕。盖字异而音义俱同者也。以之证呕亦疏 矣 。虽然。以呕与吐较之。吐轻于呕。以吐与干呕较之。干呕轻于吐。然三者亦各自有轻重。 不可定拘也。但以呕吐干呕与哕而较。则哕之为重。必非三者之比矣。故太素曰。木陈者。 其叶落。病深者。其声哕。夫哕虽亦有轻而可治。重而不可治者。然病至于哕。则其治也。 终不易矣。且夫咳逆。俗以吃逆与吃忒呼之。然咳逆二字。仅见伤寒论首。辨脉平脉法中。 其 六经病篇。及汗下可否诸篇。皆无所有。其所有者哕也。后人因见六经病篇。及汗下可否诸 篇。但有哕而无咳逆。遂谓哕即咳逆。而曰咳逆者。哕逆之名。吁。斯言也。孙真人倡于前 。朱奉议成无己和于后。由是哕与咳逆之名义紊矣。金匮要略曰。病患胸中似喘不喘。似 呕不呕。似哕不哕。彻心中。愦愦然。无奈者。生姜半夏汤主之。干呕哕。若手足厥者。橘 皮 汤主之。哕逆者。橘皮竹茹汤主之。观此则仲景所谓哕逆但指与干呕同类者言。何尝指咳 逆言乎。咳逆哕逆不同。咳逆言其声之才发而遽止。虽发止相续有至数十声者。然而短促不 长。有若咳嗽之咳然。故曰咳逆。哕逆则言其似欲呕物以出。而无所出。但声之浊恶长而有 力。直至气尽而后止。非如干呕之轻而不甚。故曰哕逆。二者皆由气之逆上而作。故俱以逆 言之。孙真人乃以哕逆当咳逆。何邪。彼言伤寒者。虽以辨脉平脉法之咳逆。与咳逆上气。 视为吃忒。然安知其不为咳而气逆之病乎。故今不敢定其必为吃忒也。金匮要略曰。病咳逆 。寸口脉微而数。此为肺痈。咳逆上气。时时唾浊。但坐。不得眠。皂荚丸主之。咳而上气 。喉中水鸡声。射干麻黄汤主之。此三条者。皆是咳而气逆之病。岂可以咳逆。专为吃忒哉 。今伤寒家本有吃忒。而论中六经病篇。及汗下可否诸篇。却无者。必亡逸于散落之余耳。 虽吃忒为六经病篇。及汗下可否诸篇所不言。决不可以哕。为吃忒之咳逆。亦不可以哕。为 咳而气逆之咳逆也。或曰。吾子以要略所谓哕逆。非吃忒病。何后人治吃忒者。用橘皮竹茹 汤而愈乎。余曰。橘皮竹茹汤辛甘之剂也。有散。有缓。有和。有补。其哕逆吃忒病虽不同 。而为邪正之气怫郁扰乱所致则一。故用焉而皆愈。虽然哕逆吃忒。以一药同治。则可,以 一体同视。则不可。 |
浏览:383 |
| ||
| ||
新增文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