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13号馆文选__经学理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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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理窟 祭祀(一)
无后者必祭,借如有伯祖至孙而绝,则伯祖不得言无后,盖有子也,至从父然后可以言无后也。夫祭者必是正统相承,然后祭礼正,有所统属。今既宗法不正,则无缘得祭祀正,故且须参酌古今,顺人情而为之。今为士者而其庙设三世几筵,士当一庙而设三世,似是只于祢庙而设祖与曾祖位也。有人又有伯祖与伯祖之子者,当如何为祭?伯祖则自当与祖为列,从父则自当与父为列,苟不如此,使死者有知,以人情言之必不安。礼于亲疏远近,则礼自有烦简,或月祭之,或享尝乃止。故拜朔之礼施于三世,伯祖之祭止可施于享尝,平日藏其位版于牍中,至祭时则取而之。其位则自如尊卑,只欲尊祖,岂有逆祀之礼!若使伯祖设于他所,则似不得祭,皆人情所不安,便使庶人亦须祭及三代。“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及其高祖”。 近世亦有祭礼,于男子之位礼物皆同,而于其配皆有降杀,凡器皿俎豆筵席纯缘之类,莫不异也。此意亦近得之。其从食者必又有降,虽古人必须有此降杀,以明尊卑亲疏,故今设位,虽以其班,亦须少退,其礼物当少损。其主祭者,于食者若其尊也,则不必亲执其礼,必使有司或子弟为之。 祭接鬼神,合宗族,施德惠,行教化,其为备须是豫,故至时受福也。羞无他物,则虽羞一品足矣。既曰庶矣,则惟恐其不多,有则共载一器中,簿正之外多无妨。 古者既为孟月之祭,又为仲月之荐,荐者祭之略,今之祭不若仲月祭之。大抵仲月为荐新,今将新物便可仲月祭之。盖物之成不如仲月,因时感念之深又不如仲月。祭必卜日,若不卜日则时同,时同则大宗小宗之家无由相助。今之士大夫,主既在一堂,何不合祭之,分而作夏秋特祭则无义。天子七庙,一日而行则力不给,故礼有一特一之说,仲特则祭一,则偏祭。如春祭享祖,夏群庙;秋祭曾,冬又;来春祭祖,夏又;秋祭祢,冬又。 “铺筵设同几”,只设一位,以其精神合也。后又见合葬孔子善之,知道有此义。然不知一人数娶,设同几之道又如何,此未易处。 奠酒,奠,安置也,若言奠挚奠枕是也,谓注之于地非也。 祭则香茶,非古也。香必燔柴之意,茶用生人意事之。率升首,今已用之,所以达臭也。 古人因祭祀大事,饮食礼乐以会宾客亲族,重专杀必因重事。今人之祭,但致其事生之礼,陈其数而已,其于接鬼神之道则未也。祭祀之礼,所总者博,其理甚深,今人所知者,其数犹不足,又安能达圣人致祭之义! 凡荐,如有司执事者在外庖为之,则男子荐之;又如笾豆之类本妇人所为者,复妇人荐之。 礼义之家,虽奴婢出而之他,必能笑人之丧祭无理者,贤者之效不为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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