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504号馆文选__张文襄公选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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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襄公選集二(三十二)
·致龍州李護撫臺、蘇督辦、唐主政(光緒十一年九月十八日) 處劉之道,留越不問,上也。滇邊,次也。思、欽、歸順、鎮安則鄰越,南甯則內地,皆不宜;不得已,乃思屯瓊,又其次也。留越,法不允;屯滇,岑不許;處粵邊,必生釁;處腹地,必累劉。洞皆不敢允。處瓊,內意又多慮。如何而可,望籌示!思、欽之議,乃洞爭甌脫、阻桂商時語。中、法既鄰,時勢迥別,現委方道長華赴邕經理該軍營務,以資鈐束諭導。巧。 李護撫臺來電(九月二十四日巳刻到) 愚見:劉斷不可紮上思、歸順、鎮安一帶,恐游勇借聲勢、啟外釁轉累劉,且恐劉不安;而挾眾辦理,必棘手,非專為桂計也。衡稟。敬。 又(九月二十四日巳刻到) 劉多家口、輜重,不易有他。聞其性貪多疑而深,處之不宜,多變更。倘不來龍,邕又難聽久停,不如直許其既不來龍,即當來廣聽分付,而豫定以不可移之處。勇不宜多招,或即令駐廣之外鎮而以方或鄭總統其軍,徐予以實官,散其眾以安其身。請採擇。衡稟。敬。 ·致龍州李護撫臺、唐主政、西轉運局(光緒十一年九月十九日) 總署來電:『本日奉旨:「張之洞電奏,擬飭唐景崧留龍月餘,與劉永福籌商等語;著依議行。商定後,即飭速赴雲南隨同勘界。欽此」。效』。謹轉。 ·致南甯陳倅文垿、劉提督永福(光緒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該提初入關,禮節多未嫺;今先曉示數端:一、官銜不可再用越南三宣提督義良男等字。一、見督、撫、統兵大帥用銜名手本;文用呈稟,不能用咨。見兩司及營務處道臺,用教弟帖。此統領體式當然。一、不可坐綠轎,總以謙和為要。若初來失禮,為人所忌,以後諸事難辦。一切可與陳倅商。現又派孫州判回邕照料。聞部眾甚循規矩,欣慰。有。 ·致龍州唐主政(光緒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鄙意令鎮瓊,屢電言之。中旨謂:瓊孤懸宜慎,令到後察看,再審度。朝廷未允,鄙人如何敢定。尊意謂瓊妥否?即復。至上思、歸順,護院來電皆不允。總之,劉必調東;如瓊必不可,或屯廉,以備由廉襲邕陸路,庶免虛糜,總須奏准乃能定。由邕赴廉較便,免大隊到廣州徒勞擾也。其孤寡家口皆桂人,留西為便。宥。 唐主政來電(九月二十八日午刻到) 瓊州孤懸,設有事,劉難當一面;平日番船往來,亦有未宜,請另酌調東善地。孤寡安置之所,當與劉商;彼能帶往東,亦聽之,不必定在西。此輩不足為患,僅累劉耳。崧。沁。 ·致南甯劉鎮、何守、陳倅文垿、劉提督永福(光緒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昨劉部下劉肇棠、劉正興來電,言買田安家口事。此等事,須劉提自行電稟,肇棠等何得率行徑瀆?應加申飭。沁。 ·致南甯劉鎮、何守、劉提督永福(光緒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劉提俟家口安妥即率部來東,暫屯省城外,藉以觀其紀律;或即備省防、或移屯外郡,從容籌定所。豔。 ·致龍州唐主政(光緒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閣下赴滇,歸期尚早;擬調黃守忠移屯上思,兼顧東、西兩省,與欽、廉接氣。閣下親部兩底營,或仍屯龍州、或東移就黃。若東移,何處為宜?請酌復!劉屯廉無大意味,擬令暫屯東省城外。豔。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二十五「電牘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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